MHT4051-201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MH/T 4051-2018 | 1599 | MH/T 4051-2018 | [PDF]天数 <=8 | 民用航空地基增强系统(GBAS)地面设备测试方法-I类精密进近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MH/T 4051-2018 (MH/T4051-2018) |
| 中文名称 | 民用航空地基增强系统(GBAS)地面设备测试方法-I类精密进近 |
| 英文名称 | (Civil aviation ground-based augmentation system (GBAS) ground equipment test method)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54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64,614 |
| 发布日期 | 12/14/2018 |
| 实施日期 | 4/1/2019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MH/T 4051-2018: 民用航空地基增强系统(GB AS)地面设备测试方法-I类精密进近
MH/T 4051-2018 英文名称: (Civil aviation ground-based augmentation system (GB AS) ground equipment test method)
ICS 33.200
V 54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民用航空地基增强系统(GB AS)地面设备测
试方法--I 类精密进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支持Ⅰ类精密进近运行的地基增强系统地面设备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支持Ⅰ类精密进近运行的地基增强系统地面设备的制造、审定、安装及运行。
4 测试概述
4.1 目的
通过工厂测试、运行评估证明符合设备技术规范要求。
4.2 设计标准要求
4.2.1 设备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标准、电磁兼容标准。
4.2.2 设计过程有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
4.2.3 设计过程应使用相应的设计标准。
4.2.4 设计应能从模块、部件追溯到系统设计要求。
4.2.5 设备维护能力满足使用完好性和服务连续性要求。
4.3 验证方法要求
验证方法可使用分析、测试和检查的方法。
4.4 设计合格要求
设备应符合MH/T 4045和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要求。
设备配置的软件应符合GB/T 16260系列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4.5 运行评估要求
设备应符合运行环境的要求,至少涵盖地面测试、飞行测试。
5 测试方法总则
5.1 测试环境条件要求
常规测试环境条件为常温、常湿条件;极端测试环境条件为低温/高温、高湿、低气压环境条件。
5.2 通用测试条件要求
5.2.1 测试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5.2.2 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应在设备标称值的 2%以内。
5.2.3 设备处于开机运行稳定状态与开始测试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 1 min。
5.2.4 当测试在规定的限值之间变化时,应避免暂态干扰。
5.2.5 所有测试应在最低可分配信道(108.025 MHz)、最高可分配信道(117.950 MHz)、
中间可分配信道(112.000 MHz)执行。
5.2.6 除非特别说明,由训练序列、最大长度随机信息及比特扰序、RS 字节所构成的每个 GB AS 标准
测试信息应在指定的时隙上发射。
5.2.7 对 VDB 接收机,理想的 VDB 信号电平一般为-87 dBm~-1 dBm。
5.2.8 被测设备测试前应按制造商要求进行调校,测试期间仅当异常情况时才允许进行调校,并将这
类情况及相应操作记录在报告中。
5.3 测试设备要求
所有测试用仪器、设备应根据测试指标进行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和稳定度的选择,其检测性
能应满足被测性能指标的要求;测试所用计量器具应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符合性能指标要求,并
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测试仪器、仪表及相关附件的特征阻抗应为50 Ω。
测试用设备的主要要求如下:
a) GNSS 模拟器:产生的信号应具有与卫星信号相同的特性,能产生几何位置配置良好(HDOP≤4
或 PDOP≤6)的卫星信号;具备测试场景定义、控制等建模能力;
b) 无回波暗室:屏蔽性能优于 90 dB,在被测系统工作频段内,静区反射电平优于-45 dB,静区
尺寸应远大于被测设备最大外形尺寸;
c) 矢量网络分析仪:分辨率优于 1 Hz,精度优于±5 ppm,信号源输出功率为-55 dBm~10 dBm,
动态范围为 130 dB,测量带宽为 1 Hz~30 kHz;
d) 幅相接收机:灵敏度为-110 dBm~-80 dBm,动态范围优于 50 dB,精度优于±0.05 dB/10 dB;
e) 噪声源:频率准确度为±0.3%~±0.43%,谐波频谱纯度小于-20 dBc,非谐波频谱纯度小于
-50 dBc,输出功率为 0 dBm~30 dBm;
f) 噪声系数分析仪:频率分辨率优于 10 kHz,动态范围为-60 dBm~+16 dBm,点频准确度优于
±200 kHz,谐波及非谐波频谱纯度均小于-30 dBc,电平控制输出功率范围为-29.9 dBm~+10dBm;
g) 直流稳压电源:三位半数显,电压范围 0 V~30 V,电流范围 0 A~3 A;
h) 电文发生器:应能够进行配置电文编辑、生成、发送;
i) 功率计:带脉冲功率测量配件;
j) 陷波滤波器/带通滤波器:抑制在用信号至少达到 60dB;
k) 频谱分析仪:具备功率带宽标记功能;
l) 信号发生器:能够产生连续波干扰射频信号;
m) VHF 信号发生器:应支持发射 VDB 测试信号,并接收测试电文;
n) BER 检测器:应能够将测试电文直接变换为 GB AS VDB 格式的突发载荷;
o) 射频耦合器:20 dB,0.1 GHz~2 GHz;
p) 天线地平面:直径 1.22 m 或更大;
q) 标准半波偶极子天线:直径 1.27 cm,长度 1.27 m,谐振频率 113.000 MHz;
r) GB AS 模拟器:能够通过 VHF 链路发送类型 1、2 和 4 电文;支持根据用户配置生成 GB AS 数据;
s) 协议分析仪:能够接收被测设备发送的数据,进行数据存储、显示和分析;
t) 数据记录器:能够对 GB AS 地面设备输出数据进行记录。
5.4 测试项概述
设备测试要求见表2所规定的测试项。
6 地面测试
6.1 可维护性测试
6.1.1 测试方法
在设备定型时,可选用GB/T 5080.7中定时(定数)截尾试验方案。
在不需要估计MTBF 的真值时,应以预定的判决风险率(α、β),对规定的MTBF 值作合格与否的判
断。试验方案可选用GB/T 5080.7中截尾序贯试验方案。
6.1.2 通过准则
失效判决准则按照GB/T 5080.1-2012中9.2规定执行。
6.2 设备环境限制条件测试
6.2.1 工作温度
6.2.1.1 测试设备
高低温试验箱。
6.2.1.2 测试方法和步骤
工作温度测试按GB/T 2423.1和GB/T 2423.2的规定进行。
6.2.1.3 通过准则
测试结束后,检查被测设备的外观结构,应符合设备要求。
设备能正常工作。
6.2.2 工作高度
6.2.2.1 测试设备
低气压试验箱。
6.2.2.2 测试方法和步骤
工作高度测试按GB/T 2423.21的规定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a) 被测设备放入试验箱中,然后将箱内气压降低到 54 kPa,通电工作;
b) 在规定的气压环境下连续放置 2 h;
c) 气压恢复到常压,气压变化速度不应超过 10 kPa/min。
6.2.2.3 通过准则
测试结束后,检查被测设备的外观结构,应符合设备要求。
设备能正常工作。
6.2.3 振动
6.2.3.1 测试设备
振动试验台
6.2.3.2 测试方法和步骤
振动测试按GB/T 2423.10的规定进行。
6.2.3.3 通过准则
测试结束后,被测设备的外观、结构,应符合设备要求。
设备能正常工作。
6.2.4 淋雨
6.2.4.1 测试设备
淋雨试验台。
6.2.4.2 测试方法和步骤
淋雨测试按GB/T 2423.38的规定进行。
6.2.4.3 通过准则
测试结束后,被测设备内部不应进水。
设备能正常工作。
6.2.5 盐雾
6.2.5.1 测试设备
盐雾的主要测试设备包括:
盐雾试验箱、喷雾器、湿热箱、盐溶液。
6.2.5.2 测试方法和步骤
盐雾测试按GB/T 2423.17和GB/T 2423.18的规定进行。
6.2.5.3 通过准则
测试结束后,被测设备的外观结构,应符合设备要求。
设备能正常工作。
6.2.6 湿热
6.2.6.1 测试设备
湿热环境试验箱。
6.2.6.2 测试方法和步骤
湿热测试按GB/T 2423.4的规定进行。
6.2.6.3 通过准则
测试结束后,进行恢复处理。检查被测设备的外观结构,应符合设备要求。
设备能正常工作。
6.3 电源测试
6.3.1 电源适应性范围
6.3.1.1 测试设备
电压表。
6.3.1.2 测试方法和步骤
电源适应性范围的测试方法为:
a) 在规定的最低电压下,设备连续工作1 h;
b) 在规定的最高电压下,设备连续工作1 h。
6.3.1.3 通过的准则
在a)、b)两项测试下均能正常工作,判定电源适应性试验合格。有其中1条或1条以上不符合时,
判定电源适应性试验不合格。
6.3.2 电源极性反接性能
6.3.2.1 测试设备
电压表。
6.3.2.2 测试方法和步骤
在不工作状态下,将设备电源输入端的极性反接(电压按规定),持续时间1 min。
6.3.2.3 通过准则
试验结束后,允许更换保险丝进行设备功能检查,其应符合标准要求。
6.3.3 电源过压性能
6.3.3.1 测试设备
电压表。
6.3.3.2 测试方法和步骤
将设备电源输入端接入相应过电压(1.5倍额定电压),持续时间1 min。
6.3.3.3 通过准则
试验结束后,进行产品功能检查,应符合标准要求。
6.3.4 浪涌
6.3.4.1 测试设备
浪涌的主要测试设备包括:
1.2/50 μs组合波发生器、10/700 μs组合波发生器、耦合/去耦合网络。
6.3.4.2 测试方法和步骤
浪涌测试按GB/T 17626.5-2008中8.2的规定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a) 试验等级(电压);
b) 浪涌次数;
c) 连续脉冲间的时间间隔不大于 1 min;
d) 被测设备处于典型工作状态;
e) 浪涌施加的部位。
6.3.4.3 通过准则
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工作。
6.3.5 电涌保护器
6.3.5.1 测试设备
冲击浪涌试验台。
6.3.5.2 测试方法和步骤
电涌保护器测试按GB/T 18802.21-2016中6.2的规定进行,加入高温高湿环境的测试,必要时加入
冲击浪涌下的环境循环试验。
6.3.5.3 通过准则
限压功能满足冲击限制电压和绝缘电阻的要求。
6.3.6 瞬变电脉冲
6.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