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MH/T 6017-2017 (MH/T6017-2017) | | 中文名称 | 飞机牵引车 | | 英文名称 | Aircraft tow tractor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100 | | 字数估计 | 18,132 | | 发布日期 | 2017-01-02 | | 实施日期 | 2017-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MH/T 6017-1999 | | 引用标准 | GB 1495; GB/T 3766; GB/T 4094.2; GB/T 7593; GB/T 9969; GB/T 12544; GB/T 12547; GB/T 12673; GB/T 12674; GB/T 12678; GB/T 14436; GB/T 18384.1; GB/T 18488.1; GB/T 19596; GB 20891; GJB 150.3A; GJB 150.4A; GJB 150.9A; MH/T 0023; QC/T 900 | | 标准依据 |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公告2017年第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牵引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机场范围内使用拖把牵引或顶推飞机的飞机牵引车(以下简称牵引车)。 |
MH/T 6017-2017: 飞机牵引车
MH/T 6017-2017 英文名称: Aircraft tow tractor
ICS 49.100
V 57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代替 MH/T 6017-1999
飞机牵引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牵引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
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机场范围内使用拖把牵引或顶推飞机的飞机牵引车(以下简称牵引车)。
注:牵引车包括内燃式牵引车和电动式牵引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牵引车的所有外购件应满足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证明文件及出厂合格证明。
4.1.2 牵引车外观应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无缺损。
4.1.3 牵引车电气安装应符合电气原理图,各接线端应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识。
4.1.4 牵引车各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且设置防松动装置。牵引车的工具及备附件应固定可靠。
4.1.5 牵引车油路、气路系统管路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4.1.6 牵引车所有电气部件、线束应排列整齐、牢固固定,并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4.1.7 牵引车油路、气路系统管路及电器安装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干涉。
4.1.8 牵引车应无渗油、漏水、漏气现象。
4.1.9 牵引车前后应设置牵引装置。牵引装置应设置在牵引车的纵轴线上,且安全可靠,操作方便。
牵引装置尺寸见图 1。
4.1.10 牵引车应设置适用于标准型千斤顶的支点,且应易于识别。
4.1.11 牵引车应设置系留、起吊的装置,其强度和位置应满足使用需要。
4.1.12 牵引车的操作、保养部位应设置足够的操作空间。
4.1.13 牵引车应具备其自身运行数据采集和传输功能。
4.1.14 牵引车需要在机腹下工作时,整车高度应不大于 1.65 m。
4.1.15 牵引车轴荷应不大于车轴最大设计轴荷,轮胎的承载能力应与牵引车的轴荷相匹配。转向轴轴
荷与牵引车整备质量的比值应不小于 20%。
4.2 安全要求
4.2.1 基本安全要求
4.2.1.1 牵引车应至少配备一个 8 kg 的干粉灭火器,置于驾驶室内或车体上,且便于取放。
4.2.1.2 驾驶员及操作人员作业位置的地板表面材料应平整、防滑。进出位置应设置扶手,作业位置
高于地面 500 mm 时,应设置踏板。
4.2.1.3 发动机的排气方向应避开飞机、燃油系统和电气系统构件。如果排气管路通过的空间有可能
发生润滑油、润滑脂、燃料泄漏,则排气装置应屏蔽。排气装置的结构应避免聚火的可能性。
4.2.1.4 牵引车应设置一个驻车制动指示灯。
4.2.1.5 牵引装置应设置防止牵引销脱出的锁定机构。
4.2.1.6 牵引车应在顶部适当位置设置符合 MH/T 6012 要求的 C 型低光强航空障碍灯,控制线路应与点火开关连接。
4.2.1.7 牵引车处于空档或驻车档时,其发动机方可启动。
4.2.2 电动式牵引车
4.2.2.1 一般要求
4.2.2.1.1 操纵部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识应符合 GB/T 4094.2 的规定。
4.2.2.1.2 动力蓄电池箱和高压部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动力蓄电池箱应设置清晰可见的标明动
力蓄电池化学类型的标识。
4.2.2.1.3 电动式牵引车应具备安全接近功能,在未操控加速踏板时,可平稳起步、低速行驶,且无冲击。
4.2.2.1.4 电动式牵引车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应至少经过两个步骤的操作。应设置
防止未授权人员启动牵引车的装置。
4.2.2.1.5 电动式牵引车在外接充电时,应具备充电止动功能。
4.2.2.1.6 电动式牵引车的充电电路应与底盘隔离。
4.2.2.1.7 断电后,驱动系统应通过正常的电源接通程序方可重新启动。
4.2.2.1.8 操作台上应设置明显的工作状态指示信号,其图型符号应符合 MH/T 0023 的规定。
4.2.2.1.9 采用电压大于 60 V 蓄电池组时,其动力系统应与底盘隔离。
4.2.2.1.10 电动式牵引车应设置独立于控制系统的电源切断开关。在驾驶员离开驾驶位 3 s~5 s 后,
应能自动断开行驶主回路。
4.2.2.1.11 行驶电机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转向电机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当正常行驶状态时,将方
向盘置于最大转向角,转向电机应能够持续稳定工作。
4.2.2.1.12 应在驾驶员手可触及的位置设置一个红色蘑菇型主电源紧急断开开关。应设置一个机械式
动力蓄电池电源切断开关。
4.2.2.1.13 动力系统供电应采用双线回路设计,当辅助电路与动力系统有电连接时,应防止辅助电路电压过高。
4.2.2.1.14 电缆连接器应与动力电缆相匹配并压接牢固,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直流电压在 60V
(含)以上的电缆连接器应设置锁止装置。
4.2.2.1.15 应设置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达到下限值时的声光警示信号,且应保证牵引车在照明供电条
件下,行驶至充电区域(行驶距离不小于 1 km)。
4.2.2.2 绝缘性
4.2.2.2.1 电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 H 级。
4.2.2.2.2 电机的任何部件都不应使用硅树脂材料。
4.2.2.2.3 在绝缘等级限定温度下工作,漆包线的电气和机械性能不应降低,即使在规定工作制下连
续工作,漆包线不应丧失绝缘性。
4.2.2.2.4 在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大于 100 Ω/V,交流电路绝缘电阻的最
小值应大于 500 Ω/V。
4.2.2.2.5 爬电距离应符合 GB/T 18384.1 的规定。
4.2.2.3 蓄电池
4.2.2.3.1 蓄电池应置于有盖板的蓄电池箱内。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零部件的间距应不小于 30 mm。
4.2.2.3.2 在盖板上 300 mm×300 mm 面积上施加 980 N 的力时,盖板与接线端面不应发生接触。盖板
在正常使用时应盖紧且不出现移动。
4.2.2.3.3 蓄电池箱及其盖板应设置适当的通风孔,以防止因气体积聚形成危险。
4.2.2.3.4 蓄电池箱的内表面应能抗电解质的化学腐蚀。蓄电池箱应采取防护装置,防止电解质流到地面上。
4.2.2.3.5 蓄电池及其箱体应安装牢固,便于拆装。
4.2.2.3.6 除铅酸电池外的蓄电池应配置电池管理系统和在线绝缘检测装置。
4.2.2.4 电机
4.2.2.4.1 电机及其控制器应符合 GB/T 18488.1 的规定
4.2.2.4.2 行驶电机应采用 S2 60 min 或 S1 工作制;电机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
4.2.2.4.3 如果选用转向电机,则应采用 S2 30 min、S2 60 min 或 S1 工作制,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转向电机应能保证所受综合应力和温升不引起任何部件失效和过度变形。
4.2.2.4.4 电动式牵引车需要通过改变电机旋转方向行驶时,应设置电机换向保护装置,确保只有在
牵引车停车时方可实现电机换向。
4.3 机动性能
4.3.1 动力性能
4.3.1.1 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 ℃时,牵引车应能在 3次内启动成功。
4.3.1.2 牵引车应设置低温启动装置,在环境温度-15 ℃时,可在 30 min 内顺利启动。
4.3.1.3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状态时,最低稳定车速应不大于 3 km/h,最高车速应不小于 25 km/h。
4.3.1.4 电动式牵引车在电量 100%和 50%时,其最大牵引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4.3.1.5 牵引车的牵引性能应与服务的飞机机型相匹配。
4.3.1.6 电动式牵引车牵引额定牵引负荷,从动力蓄电池满电量开始直到动力蓄电池低电量报警时,
应能连续行驶,电动机、动力蓄电池、控制器等不应出现过热现象。
4.3.1.7 内燃式牵引车加满燃料后,应能牵引 0.5 倍额定牵引负荷连续工作不少于 8 h。
4.3.1.8 电动式牵引车续驶里程应不小于 50 km。
4.3.2 传动装置
4.3.2.1 传动装置应运转顺畅、无冲击。在转向或曲线行驶时,左右驱动轮应协调运转。
4.3.2.2 配置自动变速器的牵引车应设置换挡限制装置,防止车辆未停稳时前进挡与倒档直接转换。
4.3.3 转向性能
4.3.3.1 牵引车设置一种以上转向方式时,各转向方式应能互锁。
4.3.3.2 转向装置应结构紧凑,安装方便,操作灵活可靠。
4.3.3.3 当牵引车由直线行驶过渡到最大转向角时,方向盘转动圈数应不大于 2.5 圈。
4.3.3.4 牵引车方向盘最大自由转角应不大于 15°。
4.3.4 制动性能
4.3.4.1 牵引车应在全部车轮上设置行车制动装置,制动管路应采用双管路或多管路系统,确保制动平稳、可靠。
4.3.4.2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条件下,行车制动全管路有效时平均制动减速度应不小于 2.5 m/s2,单管
路有效时平均制动减速度应不小于 1.5 m/s2。
4.3.4.3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条件下应能在坡度为 15%的坡道上可靠驻车制动。
4.3.4.4 驻车制动装置在行车制动装置失效时,应可作为应急制动装置使用。
4.4 通过性
4.4.1 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 127 mm。
4.4.2 接近角和离去角应不小于 5°。
4.4.3 最小转弯直径应不大于 15.2 m。
4.5 封闭式驾驶室
4.5.1 驾驶室应至少容纳 2 人。
4.5.2 驾驶室的形状和布置应不遮挡行驶或操作视线,驾驶员应可清楚地观察到牵引装置。
4.5.3 所有门窗、风挡玻璃均应使用安全玻璃,前风挡玻璃应设置除霜、除雾装置。
4.5.4 主驾驶室前后风挡玻璃应设置雨刮器,雨刮器刮雨面积应保证驾驶员具有良好视野。
4.5.5 可升降式驾驶室升降时应平稳、无卡滞现象,升降速度应在 50 mm/s~130 mm/s 范围内。驾驶
室顶部距飞机小于 150 mm 时,应停止上升。
4.5.6 双向驾驶的牵引车应在切换驾驶方向时,驻车制动始终有效。
4.6 照明和信号装置
4.6.1 牵引车应至少设置表 1所列灯具。
4.6.2 牵引车前部和后部均应设置工作照明灯。照明灯光不应对飞机驾驶舱内人员产生眩目。
4.6.3 牵引车应设置倒车声音报警信号。
4.7 液压系统
4.7.1 应符合 GB/T 3766 的规定,液压元件应符合 GB/T 7935 的规定。
4.7.2 除液压制动装置外,应在液压系统的压力管道容易接近的部位设置压力表接口。
并设置警示标识。
4.7.4 液压系统应设置排气装置。
4.7.5 液压油箱应设置油量计,且清晰地标明允许的最高和最低油面界线。液压油箱的加油口和放油口
应设置合理且操作方便。
4.7.6 液压升降油缸应在缸体上设置安全锁止装置,防止油缸活塞杆意外回缩。
4.8 控制装置
4.8.1 控制面板及操纵装置使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 MH/T 0023 的规定。
4.8.2 控制面板上的指示灯应集中设置在适当的位置,且在自然光及照明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4.8.3 控制面板上的操纵部件应布局清晰合理,易于区分。
4.8.4 控制面板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操纵和观察。
4.8.5 控制面板应设置速度里程表和工作小时计。
4.8.6 内燃式牵引车应设置燃油表。电动式牵引车应设置电量表,其满量程指示最大允差为 10%,蓄
电池组剩余电量低于 30%时,应声光报警。
4.8.7 动力装置自带的监测仪表应符合相应产品规范的规定,其它监测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2.5 级。
4.8.8 牵引车各操纵部件应有明显操作标识,操作方向应与控制机构运动方向相协调。
4.8.9 操纵装置应轻便灵活、工作可靠,设置位置应能防止在操作中触动其它操纵部件发生误动作。
4.8.10 控制驾驶室升降、内置千斤顶收放的操纵装置宜采用双联开关。
4.9 应急装置
4.9.1.1 牵引车应装备应急转向系统,应急转向时,方向盘的操作力应不大于 60 N。
4.9.1.2 牵引车应设置应急制动系统,当主动力失效时,应可连续有效制动不少于 5 次。
4.9.1.3 牵引车应设置驻车制动应急解除装置,在无法正常解除时,可人工进行解除。
4.9.1.4 驾驶室应设置应急下降限速装置,当主动力失效时,下降速度应不大于额定升降速度的1.5 倍。
4.10 环保要求
4.10.1 牵引车加速行驶时,车外噪声应符合 GB 1495 的规定。
4.10.2 内燃式牵引车的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20891 的规定。
4.11 环境要求
4.11.1 环境
内燃式牵引车应能在环境温度为-40 ℃~60 ℃、相对湿度不大于9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电动式
牵引车应能在环境温度-15 ℃~45 ℃、相对湿度不大于9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4.11.2 淋雨
牵引车各部位在表2规定的淋雨强度下应能正常运行。牵引车的封闭式驾驶室不应有明显渗漏。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项目检查
5.1.1 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4.1.1~4.1.13项目。
5.1.2 尺寸测量
按GB/T 12673的规定,用钢卷尺和铅锤测量牵引车的高度。
5.1.3 质量测量
按GB/T 12674的规定测量质量参数。
5.2 安全要求检查
5.2.1 一般要求检查
5.2.1.1 目视检查 4.2.1.1~4.2.1.7 项目。
5.2.1.2 将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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