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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6121-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MH/T 6121-2020 449 MH/T 6121-2020 [PDF]天数 <=4 航空燃料作业系统排放作业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MH/T 6121-2020 (MH/T6121-2020)
中文名称 航空燃料作业系统排放作业车
英文名称 (Aviation Fuel Operation System Emission Operation Vehicle)
行业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V57
字数估计 18,158
发布日期 2020-07-20
实施日期 2020-10-01
发布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MH/T 6121-2020: 航空燃料作业系统排放作业车 MH/T 6121-2020 英文名称: (Aviation Fuel Operation System Emission Operation Vehicl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航空燃料作业系统排放作业车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燃油供应系统排放作业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燃油供应系统油料排放作业车(以下简称排放作业车)的设计、制造与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5574 工业用橡胶板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536 汽车滑行试验方法 GB/T 12543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547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 1 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JB 150.3A 军用装备试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3部分:高温试验 GJB 150.4A 军用装备试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低温试验 HG/T 3089 燃油用O型橡胶密封圈材料 JB/T 4734 铝制焊接容器 JB/T 4735.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T/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4 技术要求 4.2.1 排放作业车应配备两个不小于 8 kg 的干粉灭火器,且便于取放。 4.2.2 排放作业车底部应设置导静电拖地胶带,导静电拖地胶带应符合 JT/T 230 的要求。 4.2.3 在车辆便于操作处应至少设置一个导静电接地装置。导静电线缆的长度应不小于 15 m,电缆末 端带鳄鱼夹。 4.2.4 金属管路的任意两点之间、任意一点到接地线末端,以及油罐任意一点到拖地胶带末端的电阻 值应不大于 5 Ω。软管总成两端的电阻值应不大于 1 MΩ。 4.2.5 排放作业车应设有自闭式快速接嘴及取力器联锁装置,在自闭式快速接嘴未复位或取力器挂合 时,排放作业车应无法移动,黄色指示灯亮,复位后,联锁解除,指示灯熄灭,同时应具有超越联锁功 能并设有红色指示灯。 4.3 机动性能 4.3.1 排放作业车外形尺寸符合 GB 1589-2016 中表 1的要求。 4.3.2 排放作业车的接近角、离去角应不小于 5°,纵向通过角应不小于 3°。 4.3.3 排放作业车的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127 mm。 4.3.4 排放作业车应能在通道圆内通过,通道圆直径应不大于 25 m。 4.3.5 排放作业车应具有限速功能,符合机场行驶规定。 4.3.6 排放作业车制动性能应符合 GB 7258 的要求。 4.3.7 排放作业车的最低稳定车速、加速性能、滑行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4.3.8 在额定装载状态下,排放作业车的轴荷不应大于车轴最大设计轴荷。轮胎承载能力应与排放作 业车的轴荷相匹配,转向轴轴荷应不小于总质量的 20%;驱动轴轴荷应不小于总质量的 25%。 4.3.9 排放作业车应至少设置表 1 所列灯具。 4.4 环保要求 4.4.1 排放作业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20891 的规定。 4.4.2 排放作业车按额定工况作业时,主操作面处的噪声值应不大于 90 dB(A),周围噪声应不超过 85 dB(A)。 4.4.3 排放作业车的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应符合 GB 1495 的规定。 4.5 稳定性 排放作业车空载时,且抗倾翻力矩为 1.2 倍的倾翻力矩时,应能承受不小于 75 km/h 的风速。风速 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4.6 底盘 4.6.1 排放作业车宜选用定型的商用汽车底盘改装,底盘应符合阶段性排放标准要求。 4.6.2 发动机、排气管及蓄电池应设置防护装置,防止燃油滴落其上。 4.6.3 排放作业车发动机排气系统的消声器出口应加装防火帽或采用防火消声器。排气管与管路接近 处应安装隔离装置。排气管出口应远离操作面、油罐和泵油系统,如不能远离,应设置安全装置。 4.6.4 发动机燃油供应管线不应受到撞击和摩擦而损坏。 4.6.5 不应采用行车制动用储气筒作为专用设备气源。 4.6.6 取力器性能应满足专用设备作业要求。 4.6.7 取力器的接合和分离应便于操纵。取力器操纵装置不应与其他装置相互干扰,影响驾驶员进出 驾驶室及操作。 4.7 油罐 4.7.1 油罐设计制造应符合 GB 18564.1 的规定。 4.7.2 油罐材质应防腐防锈,或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4.7.3 油罐断面形状宜为圆梯形或圆矩形,底部纵向以不小于 5%的坡度连续向沉淀槽处倾斜。沉淀 槽最低处应装有排污管和自复位阀门。 4.7.4 油罐内部应按 GB 18564.1 的要求设置横向防波挡板。 4.7.5 需在离地高度大于 2 m 的油罐顶部作业时,应设置攀爬工作梯,顶部设置安全作业的防滑走道 和防护装置。 4.7.6 油罐的外表面应光洁,无划痕,无明显凹凸不平;焊缝应均匀整齐;表面直线度符合 GB 18564.1 的要求。 4.7.10 油罐顶部应设置直径不小于 500 mm 的人孔。人孔盖上应设置观察口盖和呼吸阀,呼吸阀应具 有阻燃和倾倒防溢功能,通气量应满足最大流量下装油和排油要求。 4.7.11 应设有液位计,液位计指示误差应不大于 5%。 4.7.12 油罐应设具有自检功能的高液位控制装置,并标识安全容量。 4.7.13 油罐安装时,油罐的纵向中心平面与汽车底盘纵向中心平面偏移量应不大于 6 mm。 4.8 电气系统 4.8.1 蓄电池应设置电源总开关。 4.8.2 专用设备电路应从底盘取电并加装保险丝,宜设置专用接线口;应采用双线制,接地点应设置 在分线盒内;外露导线应加装或包覆耐油、阻燃、抗老化型护管。 4.8.3 线路接点应牢固,绝缘良好。 4.8.4 排放作业车应在明显位置安装符合 MH/T 6012 的 C 型低光强航空障碍灯。 4.8.5 操作面应安装照明灯,确保夜间可以正常操作及监控。 4.8.6 排放作业车宜设有倒车影像系统。 4.9 液压系统 4.9.1 液压系统应符合 GB/T 7935、GB/T 3766 的规定。 4.9.2 应在液压系统的液压泵出口设置液压系统压力表。 设置警示标识。 4.9.4 液压系统应装有排气装置。 4.9.5 液压油箱应装有液位计,清晰标明最高和最低液位线,并装有过滤装置。 4.10 管网高低点排放系统 4.10.1 管网高低点排放系统应能高点排气、低点排出水分及杂质。 4.10.2 宜设置两路排放检查管路,一路通过过滤球阀,经流量计计量后回到油罐;另一路通过闭路取 样器进入集油箱,闭路取样器安装位置应便于作业人员使用。 4.10.3 管道或附件应由不锈钢、铝合金及内表层经过热镀锡防护或喷涂有经技术鉴定认可与航空燃油 相容的环氧树脂的碳钢制成。 4.10.4 高低点排放系统应在管网额定工作压力下正常工作,在 1.25 倍管网额定工作压力条件下不应 出现损坏、失灵和泄漏。 4.10.5 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排放口。 4.10.6 应设有便于清洗的集油箱,集油箱具备液位显示功能,底部具有带自复位阀的排油口。集油箱 中燃油应能抽回油罐。 4.10.7 过滤球阀滤网的目数应不小于 40 目,可快速拆装,便于检查滤网上的油品杂质。 4.10.8 流量计应能适用于航空燃油,具有单次计量、累积计量功能。 4.10.9 软管卷盘应能整齐地卷绕使用长度的软管。软管收放自如,能任意停留在所需位置上,软管拉 出端应有保护装置。应设置软管卷盘制动装置,防止车辆行驶时卷盘转动。 4.10.10 软管应采用符合 GB/T 10543 或 ISO 1825 规定的导静电软管,压力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4.10.11 软管末端应安装自闭式快速接嘴。 4.11 泵油系统 4.11.1 泵油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a) 能作为移动泵站,进行燃油输送作业; b) 能将外部燃油抽到本车油罐,在加油车辆、油料设备等进行抢修时迅速完成倒油作业; c) 能将油罐内的燃油泵出。 4.11.2 管道或附件应满足 4.10.3 的规定。 4.11.3 泵油系统应在泵额定工作压力条件下正常工作,在 1.25 倍油泵额定工作压力条件下不应损坏、 失灵和泄漏。 4.11.4 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排放口。 4.11.5 在泵进口管路上应设有不小于 40 目的过滤装置,便于拆卸。 4.11.6 软管应采用符合 GB/T 10543 或 ISO 1825 规定的导静电软管,压力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如采用 卷盘收卷应符合 4.10.9 的要求。 4.11.7 泵的性能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4.12 操纵装置及仪表 4.12.1 排放作业车各项功能应能单独控制。 4.12.2 各操纵装置应安全可靠,操作灵活。 4.12.3 应设有发动机远程油门,可调节发动机转速。 4.12.4 应在操作面便于观察处设置仪表板。在仪表板上应安装仪表校验接头及操作流程标牌等。 4.13 维修性 排放作业车零部件拆装应简便,检测和维修时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 4.14 环境适应性 额定装载状态下,排放作业车应能在环境温度-40 ℃~60 ℃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5.7.2 油罐安装对中检验 排放作业车置于水平地面,采用垂直法分别测量油罐前端横截面下部中点、后端横截面下部中点与 车架中点间的距离,测量3次。 5.7.3 油罐静压试验 油罐涂漆前,封闭油罐上所有通气孔,向罐内充气。当罐内压力升至36 kPa时,在所有焊缝和通孔 密封处涂抹肥皂水,保持压力30 min,测量直线度判断是否有变形并检查是否有渗漏或压力下降现象。 5.7.4 油罐容量参数测量 5.7.4.1 测量油罐总容量 在油罐排空条件下,排放作业车置于平坦的场地上,关闭油罐底阀,通过计量器具向油罐加注燃油 至满罐,计量数值即为油罐总容量。 5.7.4.2 油罐余油量测量 通过本车泵油系统将油罐的油抽到其他容器,直到不能泵出为止(即油罐油位到达最低液位)。打开 油罐底部放油阀,放出的油量即为油罐余油量。 5.7.4.3 油罐额定容量测量 通过本车泵油系统向油罐泵入燃油至设定好的液面位置,注入的燃油量减去余油量,即为油罐额定 容量。 5.7.4.4 油罐膨胀容量测量 用油罐总容量减去额定容量及余油量,即是油罐膨胀容量。 5.7.5 液位计的检定/校准 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和人员定期进行检定/校准。 5.7.6 高液位控制装置检验 通过排放作业车自身泵油系统向油罐加注燃油,当液面到高液位时,高液位控制装置应自动关闭装 油阀门。 5.10.2 系统压力测试 高低点排放系统在管网额定工作压力1.25倍的静压条件下,保持压力5 min,检查管路部件。 5.10.3 软管卷盘检查 操作卷盘进行收放作业,测量软管长度并检查软管卷盘是否卷绕整齐。 5.10.4 作业功能检验 5.10.4.1 检验前准备 检验应在泵油系统管路渗漏试验合格,系统功能正常时进行。拉出软管,将自闭式快速接嘴与排放 点上自闭式接头阀连接,打开管网上的球阀。 5.10.4.2 过滤球阀排放管路功能检验 打开过滤球阀管路球阀,燃油经过过滤球阀、流量计后回到油罐,计量达到规定值后,关闭过滤球 阀管路球阀,放空过滤球阀管段中的余油,卸下过滤球阀滤网,检查滤网上杂质。 5.11.4.2 移动泵站功能检验 挂合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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