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NB/T 10416-2020 (NB/T10416-2020) | | 中文名称 |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 | 英文名称 |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ir source heat pump central heating engineering)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46 | | 字数估计 | 14,15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 实施日期 | 2021-02-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5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416-2020: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NB/T 10416-2020 英文名称: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ir source heat pump central heating engineering)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的集中供暖工程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的集中供暖工程的新建及原有系统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1362 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GB/T 25127.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
GB/T 29044-2012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38-2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JGJ 142-2012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NB/T 34067-2018 空气源热泵热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总则
4.1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工程方案变更应有
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确认文件。
4.2 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应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4.1 的规定。
4.3 施工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和型号等参数应符合合同和设计文
件的要求,性能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设备,均应有通过专
项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4.4 所有材料和设备进入现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和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建设单位核查确认。
4.5 施工采用的基础和基座承重能力应大于设备运行重量的 1.5 倍,支架、吊架和托架等承重能力应
大于设备运行重量的 4 倍。制作及施工要求应符合 GB 50738-2011 中 7.1~7.4 的规定。
5.1.2 空气源热泵安装场地空气流通量应同时满足设备额定循环风量要求和安装场地冷岛空气扩散要
求,否则应按负荷缺口增加辅助热源。
5.1.3 空气源热泵摆放间距应同时满足机组维护空间、机组最小进风空间和热源站通风空间要求。进
风空间不足或安装于封闭场所时,应校核室内补热量是否满足设计热负荷,必要时应安装导流设施。
5.1.4 附近有落叶和柳絮等飘落时,应设置防护网,防护网有效通风面积应符合进风量要求。
5.1.5 热源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 GB 22337 的规定,相应的隔震和消声措施应不影响热源
站的通风量。
5.1.6 热源站设备安装场地四周应做护栏,并在其外侧设置醒目警示牌。热源站设置于地面时,护栏
应有防翻越措施。护栏应不影响热源站的通风及日常维护检修。
5.2 空气源热泵安装
5.2.1 空气源热泵到达现场时应检查外观是否完整,接口及水侧换热器是否变形和腐蚀。
5.2.2 空气源热泵基础或基座宜为镂空结构或预埋排污通道,高度应大于当地历史最大积雪厚度
+300mm,且不低于 500mm。
5.2.3 空气源热泵与基础连接时应设隔震措施,隔震措施的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5.2.4 多台空气源热泵集中安装时,机组之间及机组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设备维护和通风要求。
5.2.5 空气源热泵进、出水口与管道应采用软接头连接,机组出水管道上应有水流开关并与机组联动,
进水管道上应安装目数不低于 40 的过滤器,进、出水管应安装同管径阀门。
5.2.6 空气源热泵应自动检测进出水温度或在进、出水口安装温度计。
5.2.7 与空气源热泵连接的管道长度超过 500mm 时应单独固定。
5.2.8 空气源热泵冷凝化霜水接水盘与冷凝化霜水管道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灌水试验应无渗漏。
接水盘底部到排水管的落差应不小于 100mm。
5.2.9 多风机的空气源热泵导风系统安装时应加装风机停转防倒流装置。加装装置的安装应紧固到位
无松动,有防坠落或防塌陷措施,且应有较强的抗风和抗雨雪能力,积雨和积雪应能自动排除。
5.2.10 机组最高点高于建筑防雷设施时,应安装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4.1.13 的规定的防雷设施。
5.2.11 所有与空气源热泵水系统连接的管道、管件和阀门等,均应预留相应的维修和操作空间。除需
操作部件留出必要活动间隙外,应全部进行保温及防护处理,保温及防护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
50738-2011 中 13.1~13.3 和 13.5 的规定。
5.3 冷凝化霜水排放
5.3.1 空气源热泵应设置冷凝化霜水收集装置,裸露于空气中的接水盘应有防尘、防杂物和防冻措施。
5.3.2 冷凝化霜水排水管与接水盘采用柔性接口,管道保温良好且宜加装伴热带。伴热带应与水隔离,
当安装于排水管内时,伴热带应进行绝缘处理,排水管内应预留足够的排水空间。
5.3.3 冷凝化霜水管道敷设应保持水流方向向下且坡度大于 1%,超过 5m 应设通气管,通气管内径应
不小于冷凝化霜水主管径的 1/4,且不小于 15mm。通气口应高于当地历史最大积雪厚度+200mm,且有
防风雪倒灌措施。
5.3.4 冷凝化霜水从收集到排放至指定位置的整个排放过程中不应结冰,管道排水速度不小于冷凝化
霜水生成速度。
5.3.5 冷凝化霜水管道连接完成后,保温前应做排水试验,再进行管道保温、防腐及防护。排水试验
为:
a) 短时间内向空气源热泵机组接水盘倒入一定量清水,水量以不溢出热泵接水装置为准;
b) 观察每台设备积水装置排水速度,排查接水装置脏堵;
c) 排水过程中,排水管与设备接口、排水管连接处应无渗漏,排气孔应无溢水,管道应无变形;
d) 停止灌水后,管道内水可快速排放至指定地点,管道内应无积水。
5.4 热媒分配设施
5.4.1 储热装置(如储水箱)应保温良好,安装牢固,与之连接的各循环回路具备关断或调节能力,
并可观察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5.4.2 储水箱压力表、温度计和可视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处。排气阀应安装在储水箱最高处,排
污阀应安装在储水箱最低且易操作处,进水口应根据水质情况安装过滤器,排污管应接入排污系统。
5.4.3 储水箱为开式时,水箱应设人孔,水箱高度超过 1.5m,内外两侧应设人梯,水箱工作液面低于
整个系统中供暖最高点时应有防倒流措施,系统最高点应有集气和排气措施。
5.4.4 储热装置相连的各循环回路应标明用途及管路流向,如采用换热设备连接,换热设备安装应符
合 GB 50738-2011 中 10.5 的规定。
5.4.5 分配装置应具备流量、温度和压力调节能力。采用一次泵时,如空气源热泵不具备调节能力,
应在其进出水管间设旁通阀等局部流量调节措施。
5.4.6 室外安装的循环水泵应有防雨、防雪和防冻措施。采用开式系统或有备用泵时,应有防逆流措
施。空气源热泵主机循环泵和供暖循环泵的安装应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4.3.3 的规定。
5.4.7 供暖系统辅助热源安装应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4.5 的规定。
5.4.8 补水应经软化或净化处理后储存于配水点,补入各独立循环回路或系统。补水压力和补水量应
根据每个回路的要求调节,补水水质应符合 GB/T 29044-2012 中第 4 章的规定。
5.4.9 各设备之间管道施工应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4.6.1 和 4.6.2 的规定。
5.4.10 管道防护外壳上应标明管道内水流方向及用途,阀门应设置操作指示牌。
6 热媒传输管网安装
6.1 每个循环回路单独做水压试验,如系统过大,可分区域或分段进行试验,但应加装阀门将试验管
道与非试验管道隔断。采用塑料材质或复合管的管网,管道试压应将水温加热至工作温度 3℃以上进行。
6.2 系统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直至水质清澈。清洗前应制定适宜的实施方案,低于
2℃环温下清洗时,应有相应的防冻措施,清洗方法和清洗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3 原有管网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维护或改造,并应在其连接到热泵系统前,进行清洗,直至水质
清澈。
6.4 热媒传输管网施工安装应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4.6.1 和 4.6.2 的规定,保温及防腐应符合 GB
50738-2011 中 13.1~13.3 和 13.5 的规定。
6.5 热媒传输管网保温防护后,应在管网上标注系统内热水流向,每个循环回路中的阀门等部件应标
注运行时开启的方向及刻度。
7 设备及管网防冻
7.1 气温低于 2℃场所安装的设备和管网等应监控环温及水温,并进行防冻处理,防冻处理措施宜根
据当地情况采用多种方式结合。
7.2 采用保温处理加辅助热源时,保温处理应符合 GB 50738-2011 中 13.1~13.3 和 13.5 的规定。
7.3 采用防冻液时,应按防冻液种类添加缓蚀剂,并监控水中酸碱度的变化。
7.4 多回路系统,每个回路应单独设防冻报警装置,并在最低点设置排污系统。
7.5 循环回路中存在 U 型弯的,每个 U 型弯底部应设置排污装置。排污装置安装位置应有足够操作空
间,装置本身保温良好,同时应操作灵活且标识明显。
7.6 采用辅助热源防冻的管网,应设置备用动力,且应与系统联动。
9.2 监测与控制
9.2.1 所选参数采集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工况应符合现场安装及运行条件,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和维护,
并应设置 UPS 电源。
9.2.2 监测仪器显示范围应大于设计工作范围的 1.5 倍,读数应符合设计精度。
9.2.3 传感器和执行机构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传输线路或装置应做防护处理。
9.2.4 仪器、仪表和线路施工安装应符合 GB 50738-2011 中 14.1~14.4 的规定。
10 调试及验收
10.1 调试
10.1.1 系统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进行系统调试,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
统调试包括热源站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室内供暖系统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和试运行。
10.1.2 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及试运转合格后,进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应按照设计要求的运
行工况进行,系统联动调试合格后,应进行至少 1 次完整加热过程的试运行。
10.1.3 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a) 管道试压,设备及管道内部清洗、注水和排气;
b) 开式系统水箱及管道内部清洗,水处理装置安装,水箱注水,补水系统充满备用水;
c) 电气及控制系统接线检查合格,电力装置就位,用电设备通电待机,持续待机时长应符合设备
参数要求;
d) 室内供暖系统质量验收合格。
10.1.4 热源站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应包含下列内容:
a) 空气源热泵应运转平稳不少于8h,无异常震动或异响,运行参数显示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
各连接和密封部位无松动、漏气和漏油等现象,能量调节装置、各保护继电器及安全装置的动
作应正确、灵敏和可靠;
b) 水泵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壳体密封处应无渗漏,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渗漏和
松动,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水泵连续运转2h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应不大
于70℃,滚动轴承应不大于75℃;
c) 储热装置各点温度变化及其他各项指标均应在正常范围内,接口应无渗漏和震动;
d) 仪表和电磁阀等控制部件及显示设备应动作准确,显示正常;
e) 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应正常,辅助能源的加热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
f) 电压、水压和PH监测设备应显示正常,实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g) 电气装置与自动控制系统接线正确,接地良好,控制动作准确,达到设计要求的功能;
h) 防冻保护、超压保护、防过热保护和应急动力回路装置应工作正常,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应
准确可靠,断流容量、过压、欠压和过流保护等整定值应符合规定值。
10.1.5 室内供暖系统设备单机和部件调试应包含下列内容:
a) 风机盘管机组和空气处理机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且无异常震动与声响,噪
音符合设计要求,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
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应不大于70℃,滚动轴承应不大于80℃。
b) 检查并调节散热设备水流量,定流量系统的散热设备水流量偏差应小于15%,变流量系统各散
热设备水流量偏差应小于10%。
c) 散热器运行应无杂音和震动,表面温度均匀,温度不低于设计要求。
d) 辐射供暖系统调试应符合JGJ 142-2012中6.1的规定。
10.1.6 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风机盘管和空气处理机等末端的调试应符合GB 50243-2016中11.1~11.3的规定;
b) 调整各个循环回路的调节阀门、电磁阀、电动阀、设备单机和部件的控制阀门,应使各回路流
量平衡,系统循环泵的流量、扬程和压力应达到设计要求;
c) 温度、温差、水位和时间等控制仪的控制区间或控制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d) 辅助热源与空气源热泵加热系统的工作切换应达到设计要求;
e) 调节、监控系统,计量检测设备和执行机构应工作正常,对控制参数的反馈及动作应正确、及
时。
10.1.7 系统联动调试后,在设计工况下,热水的流量、温度和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监控设备与
系统中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应正常通信,正确显示系统运行的状态,并应完成设备的连锁、自动调节
和保护等功能。
10.1.8 试运行过程中,检查各单元设备、控制系统和仪器仪表等运行情况,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应
协调,动作准确,无渗漏和故障等异常现象,系统运行应处于稳定正常状态。对出现的故障应及时排除,
直至完成 1 次完整加热过程。
10.2 验收
10.2.1 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工程验收应根据其施工安装特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
收。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和验收记录应符合 NB/T 34067-2018 中 5.1.3~5.1.5 的规定。
10.2.2 工程移交用户使用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及系统调试合格后进行。
10.3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0.3.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0.3.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在验收合格后再继续施工。
10.3.3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表 1 进行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格式参考
附录 A 和附录 B。
10.3.4 各系统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调节应灵活,操作维护应方便。
b) 供热、冷凝化霜水和冷凝水管道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不应有渗漏。
c) 支架、吊架和托架的油漆应均匀,不应有透底返锈现象,油漆颜色与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d) 保温层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和脱落现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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