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NB/T 33002-2018 (NB/T33002-2018) | | 中文名称 |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AC charging spot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8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00 | | 字数估计 | 14,195 | | 发布日期 | 2018-12-25 | | 实施日期 | 201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NB/T 33002-2010 | | 引用标准 | GB/T 191; GB/T 2423.1-2008; GB/T 2423.2-2008; GB/T 2423.4-2008; GB/T 2423.16-2008; GB/T 2423.55-2006; GB/T 4208; GB/T 4797.6-2013; GB/T 13384; GB/T 16935.1; GB/T 18487.1-2015; GB/T 18487.2-2017; GB/T 20234.1; GB/T 20234.2; GB/T 28569; GB/T 29317-2012 | | 标准依据 |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分类、功能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
NB/T 33002-201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2-2018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AC charging spot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 B/ T 33002 - 2018
代替 N B/ T 33002 - 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国 家 能 源 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粧(以下简称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分类、功能要求、技术要求、
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充电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 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 高温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
GB/T 2423.1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实验 J 及导则:长霉
GB/T 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试验 Eh: 锤击试验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4797.6-2013 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35.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 1 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8569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4 基本构成
充电粧的基本构成包括桩体和交流充电连接装置。桩体包含但不限于主电源回路、控制单元、人机
交互单元,计量计费单元(可选)等,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参见图 1。
5 充电桩分类
5.1 按使用环境条件
5.1.1 正常使用环境
户内型充电粧;
户外型充电桩。
5.1.2 特殊使用环境
可根据 GB/T 18487.1-2015 中 14.2 规定的特殊使用条件进行分类。
控制电源
控制单元
人机交互单元
5.2 按使用对象
充电桩按照使用对象进行分类:
-公用型充电桩:
对普通公众开放,使用运营商的支付方式进行充电;
-专用型充电粧:
只对特定车主提供充电服务,不对普通公众开放。
5.3 按安装方式
充电粧按照安装方式进行分类:
-落地式充电粧,见图2;
-壁挂式充电桩,见图 3。
5.4 按充电接口数量
充电桩按照输出充电接口数量进行分类:
一充式充电桩,见图4 (以落地式为例);
多充式充电粧,见图 5 (以落地式、双充电口为例)。
5.5 按输出电压等级
充电桩按照输出电压等级进行分类:
-单相交流充电桩;
-三相交流充电桩。
6 功 能 要 求
6.1 充电控制导引
充电粧应具备符合 GB/T 18487.1-2015 中附录 A 要求的充电控制导引功能。
6.2 通信功能
充电粧宜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6.3 充电连接装置
充电粧的充电连接装置应符合 GB/T 20234.1 和 GB/T 20234.2的规定。
6.4 电子锁止装置
采用 GB/T 18487.1-2015 中 3.1 规定的连接方式 A 或连接方式 B 的充电粧,当充电粧额定电流大于
16A 时,供电插座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当电子锁止装置未可靠锁止时,充电桩应停止充电或不启
动充电。
6.5 人机交互功能
6.5.1 显示功能
充电粧应显示下列状态:
-充电桩的运行状态指示:待机、充电、故障。
充电桩宜显示下列信息:
-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己充时间、己充电量、己充金额。
6.5.2 输入功能
充电桩宜具有实现手动输入和控制的功能。
6.6 计量功能
公用型充电粧应具有对充电电能量进行计量的功能,计量功能应符合 GB/T 28569 的要求。
6.7 急停功能
充电桩可安装急停装置。
6.8 连接方式
GB/T 18487.1-2015 中 3.1 规定的连接方式 A、连接方式 B、连接方式 C 均适用于充电桩。当充电
桩额定电流大于 32A 时,应釆用连接方式 C。
7 技 术 要 求
7.1 环境条件
7.1.1 环境温度:-20°C +50 °C (户外型),-5°C +50 °C (户内型)。
NB/ T 33002- 2018
7.1.2 相对湿度:5% 95%。
7.1.3 海拔:<2000m
7.1.4 周围环境: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
电介质。
7.1.5 充电桩在特殊环境下使用时,购买方和厂家应协商一致。
7.2 电源要求
7.2.1 电源电压和电流
充电粧输入电压和电流要求见表 1, 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20%。
7.2.2 电源频率
交流输入电源频率为(50±1) Hz
7.3 耐环境要求
7.3.1 防护等级
充电粧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GB/T 4208中 IP32 (户内型)或 IP54 (户外型)。
注:不考虑连接过程中充电接口部分的防护等级。
7.3.2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粧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部件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防盐雾腐蚀能力应能满
足 GB/T 4797.6-2013 中图7的要求。
7.3.3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粧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重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
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7.3.4 防盗保护
充电粧应具有必要的防盗措施。
7.4 温升要求
正常实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充电粧在额定输出功率下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
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表2中的规定。并且发热元件的温度不应影响周围元器件的正常工作且无元器
件损坏。
7.5.4 接地要求
充电桩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规定:
a) 充电桩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 6mm, 并应有接地标志;
b) 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材质的外壳、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
效等电位联结,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 0.1Q;
c) 充电粧金属材质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桩接地端子
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 2.5mm2
7.6 电气绝缘性能
7.6.1 绝缘电阻
充电粧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7.6.2 介电强度
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
承受表 4所规定历时 lmin 的工频交流电压。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7.6.3 冲击耐压
充电粧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 4 所规定标准雷
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击穿放电。
7.7 保护功能要求
7.7.1 充电桩应具备输出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过载和短路保护应符合GB/T 18487.1-2015中12章的
要求。
7.7.2 当充电桩额定电流大于 16A 且釆用 GB/T 18487.1-2015 中 3.1 规定的连接方式 A 或连接方式 B
时,充电桩供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充电粧应具备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7.7.3 在充电过程中,当达到设置的结束条件,或操作人员对充电粧实施了停止充电指令,充电粧应控
制开关 S 1 切换到+12V , 并在检测到 S2 开关断开后,在 100ms 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超过 3s 仍未检测
到 S2 断开时,则强制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如供电接口带有电子锁,应在交流回路切断 100ms 后解锁。
7.7.4 具备急停功能的充电粧启动急停装置时,充电桩应在100ms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
7.7.5 当充电粧与电动汽车之间的保护接地连续性丢失,充电粧应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 并在100ms
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
7.7.6 当充电桩检测到检测点1电压幅值为12V (状态1 ) 或其他非6V (状态3 ) 、非9V (状态2 ) 状态时,
充电粧应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 并在100ms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
当检测到供电接口由完全连接变为断开[检测点 4由完全连接变为断开(状态 A )] 时,充电桩应控
制开关 S1 切换到+12V 连接状态,并在 100ms 内断开交流供电回路;
当检测点 1的电压幅值由 6V 变为 9V 时,充电粧应在 100ms 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并持续输出 PWM
信号;当车辆再次闭合 S2时,充电桩应再次接通交流供电回路。
7.7.7 当充电粧PWM信号对应的充电电流限值S20A,且充电桩实际输出电流超过充电电流限值2A并保
持5s时,或充电桩PWM信号对应的充电电流限值>20A 且充电粧实际输出电流超过充电电流限值的
110%并保持5s时,充电粧应在5s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并控制S1切换到+12V
7.7.8 充电粧应具备交流接触器(或同类装置)粘连检测功能。当接触器触点粘连时,充电桩应发出告
警提示,并不能启动充电。
7.7.9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应具有明显的状态指示或文字提示,防止人员误操作。
7.7.10 充电粧的接触电流应满足GB/T 18487.1-2015中11.2要求。
7.7.11 充电桩应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7.8 控制导引电路要求
充电桩的控制导引电路应满足 GB/T 18487.1-2015 中附录 A 的要求。
当充电粧自身无故障且供电接口己完全连接(对充电模式 3 的连接方式 A 或 B), 且充电粧己做好
充电准备时,开关 S1 从连接 12V+状态切换至 PWM 连接状态,供电控制装置发出 PWM 信号。供电
控制装置通过测量检测点 1 的电压和检测点 4 来判断充电连接装置是否完全连接。具备省电模式的充电
桩,进入省电模式的时间不宜低于 24h
7.9 充电控制时序及流程
充电控制时序及流程应满足 GB/T 18487.1-2015 中附录 A.3 附录 A.4及附录 A.5的规定。
7.10 待机功耗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粧(一桩双充及以下)的待机功耗不应大于 15W
7.11 机械强度
充电粧包装完好,按 GB/T 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外壳应能承受剧烈冲击能量为 20J
(5kg, 0.4m) 试验结束后性能不应降低,充电粧的 IP 防护等级不受影响,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受损坏,
不会因变形而使带电部分和外壳相接触,并满足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电动汽车车辆接口供电接口供电设备
电制置供控装
7.13.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每台充电桩均应单独配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为充电粧配备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符合 GB/T
18487.1-2015 中 10.3 的要求。
7.14 环境要求
7.14.1 低温性能
按 GB/T 2423.1-2008 中试验 Ad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 7.1.1 规定的下限值,充电粧应
能正常启动。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7.14.2 高温性能
按 GB/T 2423.2-2008 中试验 Bd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 7.1.1 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
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 2h 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充电桩应
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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