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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427-202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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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427-2023 699 Q/BQB 427-2023 [PDF]天数 <=5 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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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427-2018 110 Q/BQB 427-2018 3秒自动 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BQB 427-2023 (Q/BQB427-2023)
中文名称 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英文名称 Hot-dip aluminum-silicon alloy coat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行业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中标分类 QBQ
字数估计 20,246

Q/BQB 427-2023: 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Q/BQB 427-2023 英文名称: Hot-dip aluminum-silicon alloy coat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Q/BQB 427-2023 代替 Q/BQB 427-2020 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参考 EN 10346:2015,GMW 14400-2012,JIS G3314-2010、ASTM A463-2010,ISO 5000 -2011 编制。 本文件代替 Q/BQB 427-2020。本文件与 Q/BQB 427-2020 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修改内容 如下: --增加表面处理方式:热成形专用高效能涂层、热成形专用高效能涂层+涂油、油箱专用无铬钝 化、油箱专用无铬钝化+涂油; --修改 HC1100/1700HS+AS 和 HC1200/1800HS+AS 冷弯角检测前的处理要求。 本文件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聆。 本文件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QB 427-2015,Q/BQB 427-2018,Q/BQB 427-2020。 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技术要求、 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 0.80mm~3.5mm 的热镀铝硅合金镀层钢板及钢 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主要用于制作有耐高温、耐高温且耐腐蚀要求的零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代号 4.1 钢板及钢带按特点区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钢板及钢带按镀层种类、镀层重量表示方法、表面结构、表面处理区分应符合表3规定。 5 订货所需信息 5.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产品企业文件号; c) 牌号; d) 镀层重量; e) 尺寸及其精度(包括厚度、宽度、长度、钢带内径等); f) 不平度精度; g) 表面处理; h) 表面质量; i) 重量; j) 包装方式; k) 其他。 5.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处理、表面质量及包装方式的具体要求,则以尺寸 普通精度及不平度普通精度、表面处理为涂油(O)、表面质量级别为较高级的精整表面(FB)及供方指定 包装方式供货。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尺寸 6.1.1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尺寸范围应符合表4规定。 6.1.2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指基板厚度和镀层厚度之和。 6.2 冷轧基板生产的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401的规定。牌号为SA1D、SA1E 的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公差应符合Q/BQB 401-2019中表4(规定最小屈服强度<260MPa)的要求,不平度 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401-2019中表11(规定最小屈服强度<260MPa)的要求。牌号为DC51D+AS、 SA1C、HC950/1300HS+AS的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公差应符合Q/BQB 401-2019中表4(规定最小屈服强度 260MPa~<360MPa)的要求,不平度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401-2019中表11(规定最小屈服强度 260MPa~<360MPa)的要求。热轧酸洗基板生产的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和不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附录A(规 范性附录)的规定,宽度、长度和其余外形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401的规定。 6.3 钢板通常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钢板理论重量的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B(规范性 附录)的规定。钢带通常按实际重量交货。 7 技术要求 7.1 化学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规定值应符合附录 C(规范性附录)的规定。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 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如需方对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7.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7.3 交货状态 通常情况下,钢板及钢带经热镀加平整后交货。 7.4 力学性能 7.4.1 表5~表7规定了钢板及钢带适用的拉伸试样方向。拉伸试样为带镀层的试样。 7.4.2 对于牌号为DC51D+AS、DD51D+AS、DC52D+AS、SA1C、SA1D的钢板及钢带,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 日起1个月内,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符合相应表5或表6的规定;对于牌号DC53D+AS、DC54D+AS和SA1E 中的钢板及钢带,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符合相应表5或表6的规定。 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4.3 对于表7中规定牌号的钢板及钢带,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 (即热冲压前)符合表7中相应的规定。对于表7中规定牌号的钢板及钢带,经热冲压成相关零件后的力 学性能可达到表7的规定,但供方不提供相关零件的性能检验报告。 7.4.4 当钢板及钢带按指定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能范围作 为验收基准,此时,表5~表7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的依据。 7.4.5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和抗拉强 度的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使用。 7.4.6 由于氧化效应,镀层的外观会发生变化或色泽变暗。由于时效的影响,镀层表面在加工过程中 会在产生一些轻微的裂纹,这些裂纹会导致耐磨耗性能下降。 7.5 拉伸应变痕 7.5.1 拉伸应变痕的要求仅适用于表5中牌号为DC54D+AS和表6中牌号为SA1E,且表面质量级别为FC的 钢板及钢带。 7.5.2 对于表5中牌号为DC54D+AS和表6中牌号为SA1E,且表面质量级别为FC的钢板及钢带,应保证自 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 7.5.3 如对拉伸应变痕有其他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7.6 镀层粘附性 镀层粘附性应采用适当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除非另行规定,试验方法由供方选择。 7.7 镀层重量 7.7.1 可供的等厚镀层的公称镀层重量范围为30/30 g/m2~100/100 g/m2。可供的差厚镀层每面公称镀 层重量范围为30~50g/m2,差厚比最大为1:2。 7.7.2 推荐的公称镀层重量列于表8、表9中,如需方有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提供其它镀 层重量。 注:随着镀层重量的增加,产品的成形性能和焊接性能可能会变差,因此,在确定镀层重量时,应考虑产品加工时的成 形性要求和焊接性要求。 7.7.3 非热冲压用钢镀层重量每面三点试验平均值应不小于相应面公称镀层重量,单点试验值应不小 于相应面公称镀层重量的75%。 7.7.4 热冲压用钢热冲压前镀层重量和热冲压后镀层厚度应符合表 9 要求。 7.8 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的镀层表面结构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7.9 表面处理 7.9.1 钢板及钢带通常以化学钝化和/或涂油的表面处理方式交货。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 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钢板及钢带不产生表面白锈。 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9.2 在钢板及钢带的运输或储存过程中,所有的表面处理方式都只能对产品表面提供临时保护,产 品表面颜色可能会发生变化。 7.9.3 对于表面涂油处理的钢板及钢带,其表面保护效果主要取决于储存时间的长短。随着产品储存 时间的延长,表面防锈油的油膜分布会越来越不均匀,可能在局部区域产生裸露点,并可能产生白锈和 摩擦痕。不同的防锈油油品会表现出完全不同的特性。 7.9.4 用户应根据其自身的产品加工工艺、涂漆方法、涂漆设备等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 并尽量缩短钢板及钢带的储存时间。 7.9.5 选择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可减轻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白锈和摩擦痕的倾向,同时能改善后 续加工过程中涂漆层的粘附性,并对镀层起保护作用。 7.9.6 对后道加工需进行磷化和喷漆处理的,不推荐采用钝化处理方式。 7.9.7 对于含涂油的表面处理方式,需方应保证其脱脂设备所使用的清洗剂不会损伤镀层质量。 7.9.8 如用户指定采用表面不处理方式(U),应在合同中注明。对该类型产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 中产生的白锈、划伤及摩擦痕等表面缺陷,供方将不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7.9.9 可供选择的表面处理方式如下: 7.9.9.1 无铬钝化(C5)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白锈。无铬钝化处理时,对钝化膜中有害人体健 康的六价铬物质进行限制。 7.9.9.2 无铬钝化+涂油(CO5) 该表面处理可进一步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白锈。无铬钝化处理时,对钝化膜中有害 人体健康的六价铬物质进行限制。 7.9.9.3 涂油(O)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白锈,所涂的防锈油一般不作为后续加工用的轧 制油和冲压润滑油。 7.9.9.4 不处理(U) 不进行化学钝化,涂油等表面处理,该类型产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易产生的白锈、划伤及 摩擦痕等表面缺陷。 7.9.9.5 热成形专用高效能涂层(AST) 该表面处理为热冲压用镀铝硅表面的特殊处理,具有更优异的加热效率、镀层完整性和抗延迟开裂 性能,特别适合厚规格产品。 7.9.9.6 热成形专用高效能涂层+涂油(ASTO) 该表面处理为热冲压用镀铝硅表面的特殊处理+涂油,具有更优异的加热效率、镀层完整性和抗延 迟开裂性能,特别适合厚规格产品。 7.9.9.7 油箱专用无铬钝化(ASG) 该表面处理为热镀铝硅表面的特殊钝化处理,钝化层具有优异的耐汽、柴油劣化液性能和良好的耐 腐蚀性能,特别适合于用作燃油箱壳体。 7.9.9.8 油箱专用无铬钝化+涂油(ASGO) 该表面处理为热镀铝硅表面的特殊钝化处理+涂油,可进一步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 白锈。钝化层具有优异的耐汽、柴油劣化液性能和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特别适合于用作燃油箱壳体。 7.10 表面质量 7.10.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存在孔洞、表面裂纹、叠层等对使用有害缺陷。 7.10.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7.10.2 不切边钢带边部允许存在微小镀层裂纹和白边。 7.10.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 过每卷总长度的3%。 8 检验和试验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采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厚度测量部位为距边部不小于20mm的任意 点。 8.3 拉伸试验应按照GB/T 228.1-2021的方法B。为了改善测量结果的再现性,推荐采用横梁位移控制 方法,测屈服强度速率为5%Lc/分钟或0.00083/s,屈服强度测得后的速率为40%Lc/分钟(Lc为试样的平 行长度)或0.0067/s。试样位置距边部应不小于50mm。 8.4 r值是在15%应变时计算得到的。最大力塑性延伸率(Ag)小于15%时,按Ag对应的应变值进行计算。 n值是在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当Ag小于20%但不小于12%时,计算的应变范围为10%至Ag;当 Ag小于12%时,应变硬化指数应按照最大力总延伸率(Agt)计算的真应变值(εp,Agt)报告(nAgt= εp,Agt)。 8.5 镀层重量可以采用重量法、离线X射线荧光法和在线X射线荧光法检测,争议时应采用重量法。采 用重量法时,应按图1所示位置进行取样,单个试样的面积不小于1200mm2。采用离线X射线荧光法时, 应按图1所示位置进行取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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