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Q/BQB 9301-2020 (Q/BQB9301-2020) | | 中文名称 | 罐车用铝合金板、带材 | | 英文名称 | (Aluminum alloy plates and strips for tankers)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11,151 | | 发布机构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Q/BQB 9301-2020: 罐车用铝合金板、带材
Q/BQB 9301-2020 英文名称: (Aluminum alloy plates and strips for tankers)
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罐车用铝合金板、带材
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照 GB/T 33881-2017 《罐车用铝合金板、带材》、EN 485: 2016、EN 14286: 2008、ASME
SB209: 2017 制定。
本标准由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俊涛、曾渝、黄锦花、赵明伟。
本标准于 2020 年 6 月首次发布。
罐车用铝合金板、带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罐车用铝合金板材、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准、包装、运输、贮存、
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供公路运输罐车用铝合金板材、带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880.1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GB/T 3880.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 3 部分:尺寸偏差 H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18253-2018 钢及钢产品 检验文件的类型
GB/T 20975(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33881-2017 罐车用铝合金板、带材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状态;
d) 规格及厚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重量(或张数);
g)检验文件类型;
h) 特殊要求的牌号、状态、尺寸规格
i) 特殊要求的卷材内、外径
j) 特殊的力学性能要求;
k) 特殊的弯曲性能要求;
l) 覆膜要求
m) 特殊的包装要求;
n) 其他特殊要求。
4.2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4.2.1 未说明厚度精度时,以 A 类厚度精度(PT.A)交货。
4.2.2 未说明边缘状态时,板材和带材以切边状态交货。
4.2.3 未说明检验文件类型时,按 GB/T 18253-2018 中类型 3.1。
5 要求
5.1 化学成分
5.1.1 产品的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1.2 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3190 的规定。
5.2 尺寸偏差
5.2.1 不同厚度精度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和表 4的规定。 如需要其他厚度精度的板、带材时,可
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2.2 切边产品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的规定。不切边产品的宽度公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如
需要其他宽度偏差的板、带材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2.3 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为(0,+4)mm。
5.2.4 板材的对角线偏差应不大于 4mm。
5.2.5 板材的不平度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5.2.6 带材的侧边弯曲度应不大于 2mm。对于板材,需方如对侧边弯曲度有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
并在合同中注明,此时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5.2.7 带材的错层不大于 3mm(内 5 圈和外 2 圈除外),塔形不大于 10mm。
5.2.8 带材的内径及偏差为:φ605mm±5mm。当需方对带材的外径有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
中注明。
5.3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产品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8 的规定。如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
明。
5.4 弯曲性能
产品按表 8 规定的弯曲半径进行弯曲试验时,表面不应出现目视可见的裂纹。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
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5 外观质量
切边产品的边缘应切齐,无明显的毛刺。其他外观质量应符合 GB/T 3880.1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板、带材的化学分析方法可按 GB/T 20975 或 GB/T 7999 进行,仲裁分析应按 GB/T 20975 规定的方
法进行。
6.2 尺寸偏差
板材的尺寸测量值不允许修约,其尺寸偏差的测量方法按 GB/T 3880.3 的规定进行。
6.3 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的试样及试验方法按 GB/T 16865 的规定。
6.4 弯曲性能
弯曲试验应按 GB/T 232 的规定进行。
6.5 外观质量
板、带材的外观以目视检验。必要时,可借用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通过修磨测定缺陷深度。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和验收
7.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7.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
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1
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3 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
可的单位进行,并由供需双方共同取样。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尺寸规格的产品组成。每批(卷、箱)重量按
GB/T 3199 规定执行。
7.3 计重
产品应检斤计重。
7.4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外观质量的检验。
7.5 取样
产品的取样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5.3 6.3
弯曲性能
带材每批(炉)取卷数的 2%,但不少于 1 卷,每卷取两个试样。
板材每批取张数的 2%,但不少于 2张,在抽取的每张板材上切
取 1个试样。
5.4 6.4
外观质量 逐张(卷)检验 5.5 6.5
7.6 检验结果的判定
7.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熔次时,则判定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
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7.6.2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板材逐张检验,合格者交货。
7.6.3 任一试样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
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实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
该批(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张(卷)检验时,合格者交货。
7.6.4 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
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炉)
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张(卷)检验时,合格者交货。
7.6.5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张(卷)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8.1 标志
8.1.1 应在检验合格的板垛上、下各三张板材上,或每卷带材上标记如下(或贴标签):
a) 牌号;
b) 状态;
c) 规格;
d) 产品批号。
e) 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印;
8.1.2 包装箱标志
产品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T 3199 的规定。
8.2 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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