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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052-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QC/T 1052-2017 279 QC/T 1052-2017 [PDF]天数 <=3 通信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C/T 1052-2017 (QC/T1052-2017)
中文名称 通信车
英文名称 Communication van
行业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51
字数估计 14,196
发布日期 2017-01-09
实施日期 2017-07-01
标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2号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QC/T 1052-2017 Communication van 通 信 车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 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通信车和通信半挂车(以下统称通信车),其他类型的通 信车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677 汽车技术状况行驶检查方法 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QC/T 252 专用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449-201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 QC/T 4 8 4 汽 车 油 漆 涂 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YD/T 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作舱 working space 通信车上安装移动通信系统、传输系统等通信主设备、人员操控所需相对独立的工作空间。 4 要求 4.1 总 则 4.1.1 通信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自制件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装配;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有制造 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经通信车制造厂复査合格后方能装配。 4.2 工作条件 通信车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 - 40°C ~ 40°C; b)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5%(25 °C) c) 海拔高度不大于 4 000 m; d) 行驶道路等级不低于四级。 4.3 整 车 4.3.1 所有外露黑色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电镀件应符合 QC/T 625 的规定;油漆涂层应符 合 QC/T 484 的规定。 4.3.2 焊接件应符合 JB/T 5943 的规定。 4.3.3 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行驶时不得自行松动。 4.3.4 备胎装置及其位置如有改动,应保证安装可靠,装卸方便、灵活。 4.3.5 车厢及工作舱内部应设置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安装牢固、取放方便。 4.3.6 车厢与车架连接应牢固可靠,车厢纵向对称面对于车架纵向对称面的偏移量不大于5 4.3.7 工作梯应安装牢固。如工作梯可收、放,则应收、放灵活,行驶时不得自行滑出。 4.3.8 通信车应具有良好的减震性能;通信主设备应靠厢体摆放,采用减震装置与车厢连接。 4.3.9 所有的工具、配件等应安装牢固、取用方便。 4.3.10 工作舱内应安装温度、湿度、烟度、浸水及车辆防盗用的报警装置。 4.3.11 安装的警报器应符合 GB 8108 的规定,安装的警示标志灯具应符合GB 13954 的规定,警 报器和警示标志灯具应固定可靠。 4.3.12 工作舱内必须安装导静电装置,并与整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连接,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应符 合 JT 230的规定。 4.4 安 全 要 求 4.4.1 通信车运行安全应符合 GB 7258的规定。 4.4.2 通信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 GB 1589 的规定。 mm。 4.4.3 通信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的安装要求应符合 GB 4785的规定。 4.4.4 通信车侧面防护装置应符合 GB 11567.1的规定,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 GB 11567.2的 规定。 4.4.5 通信车粘贴的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应符合 GB 7258的规定。 4.5 环保要求 4.5.1 通信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 GB 1495的规定。 4.5.2 通信车驾驶员耳旁噪声应符合 GB 7258的规定。 4.5.3 通信车 1 m 处工作噪声值应不大于 60 dB(A)。 4.6 车 厢 4.6.1 车厢外表面应平整、过渡圆滑,无明显磕、碰、划、伤等痕迹。 4.6.2 车厢工作舱内底板上表面应平整,且耐磨、防滑、防静电。 4.6.3 车厢内、外壁应具有防水、不透气、阻燃、耐腐蚀、不吸湿等性能,内壁应易清洗,使用常用的 清洗剂或清洗方法不应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4.6.4 车厢应选用吸水性低、透气性小、导热系数小、抗腐蚀性好的隔热材料。 4.6.5 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密封性,在进行淋雨试验时,车厢顶部、侧壁、门、窗、对外接口 盘及穿线孔处不应有渗漏现象。 4.6.6 工作舱应与其他设备工作区分开。 4.6.7 车厢工作舱应具有良好的隔热及隔音性能,其总传热系数 K 应小于0.6 W/(m2 *K)。 4.6.8 车厢内应安装照明装置,工作舱内还应配置应急照明及换气装置。 4.6.9 车厢门开启后应能牢固地锁止在车厢上。车厢门应启、闭轻便、灵活. 4.7 电源系统 4.7.1 通信车电源系统的组成应满足通信车的用电需求。 4.7.2 通信车电源系统应稳定、可靠、安全地供电,电源系统的类型应符合 YD/T 1051-2010 中 6.1.4或 6.1.5 的规定。 4.7.3 通信车的交流基础电源为市电或发电机组(含移动电站)提供的低压交流电,标称电压 220/380 V、标称频率 50 Hz。 4.7.4 通信车交流供电方式应符合 YD/T 1051-2010中 8.1的规定。 4.7.5 通信车的直流基础电源为向各种通信设备和二次变换电源设备提供直流电压的电源,电源 电压为 - 4 8 V。 4.7.6 通信车直流供电方式应符合 YD/T 1051-2010中 9.1的规定。 4.8 车辆平衡系统 通信车平衡系统由平衡支腿及平衡仪组成,平衡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平衡支腿的单腿承载 0.5 倍车辆总质量时,支撑高度的变动量应不大于 5 mm; b) 平衡系统应具有可靠的锁止功能,模拟连续工作 200 h 以上,车身在各方向上的偏差应不 大于 0.5°; c) 平衡系统应能在四级公路 5%的坡度上调平。 4.9 天馈线系统 4.9.1 天线升、降机构。 通信车移动通信天馈线系统和微波传输天馈线系统配置的天线升、降机构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天线升起高度应满足信号传输的要求; b) 天线升、降系统应运行平稳; c) 天线升、降系统应具有可靠的锁止功能,连续使用200 h 其自降量不超过 50 mm; d) 天线升、降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抗风性能,处于工作状态时,在空气流速为 13.8 m/s(六级 风)、无任何辅助稳定装置的条件下,信号满足使用要求; e) 天线升、降系统顶部应设置闪烁式警示灯。 4.9.2 天线安装。 通信车天线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天线升、降系统上应设置移动通信天线支架,天线支架支持 3 个扇区的天线安装,并可手动 或电动调节天线水平方向角和俯仰角; b) 天线升、降系统上应设置微波天线支架,天线支架可手动或电动调节天线水平方向角和俯 仰角 c) VAST 天线应安装在车厢顶部,不工作时其反射面朝向车厢顶部上平面。 4.9.3 馈线安装。 馈线应随天线升、降系统同步收放,可设置馈线随动线缆盘。 4.1 0 控制系统 4.10.1 通信车控制系统应能实现天线升、降系统与防雨天窗及随动线缆盘之间的安全互锁。 4.10.2 配备柴油发电机组的通信车控斛系统应能实现市电突然断电时,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 供电。 4.10.3 控制系统应明确显示各系统的工作状态。 4.1 1 防雷接地系统 通信车应设置避雷装置,该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接地、导电性能,该装置上任意两点间的电阻应不 大于 5 II。 4.1 2 调温系统 调温系统应保证车厢内温度为 18 °C 28 °C;车厢内温度达到设定值时,应保证车厢内温度变 化不大于 2 °C/h。 5 试验方法 5.1 整车性能试验 5.1.1 整车基本性能试验按 QC/T 252的规定进行。 5.1.2 强制性检验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2 淋雨试验、隔热性能试验 通信车的淋雨试验按 QC/T 449-2010 第 5.3.1 的规定进行,隔热性能试验按 QC/T 449- 2010 第 5.3.3 的规定进行。 5.3 工作噪声测量 5.3.1 通信车定置,车辆发动机熄火,通信系统和发电机组连续工作。 5.3.2 环境噪声应低于被测噪声值至少10 dB(A)。 5.3.3 声级计置于“A”计权、“快”挡。 5.3.4 测点距地面 1.6 m,距车厢左面中间、右面中间、后面中间1 m 处,每一个测点测量 2次,2次 测量值之差不应超过3 dB,取 2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该测点的测试结果。 5.3.5 工作噪声为 3处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5.4 电阻测量 电阻测量用万用表或其他仪器在避雷、接地装置及导静电装置上的任意两点间进行测量。 5.5 车厢内温度测量 将通信车置于外界环境中,通信车及空调正常工作 lh 后,在车厢内6个面的中心点距离内表面 0.1 m 处,用精度为:t 0.1 °C的温度计每隔 20 min 测量 1次,共测量 6次,然后取 6次测试结果的算 术平均值。 5.6 通信车平衡系统试验 5.6.1 通信车平衡支腿承载能力试验。 将平衡支腿按最大行程展开,放置在试验台上,用精度为:t 1 度。然后沿平衡支腿纵向均勻加载,至通信车总质量 50%并保持 30 min,再次用精度为土 1 卷尺测量平衡支腿展开高度。前后 2次的差值即为平衡支腿支撑高度的变动量。 5.6.2 通信车平衡系统锁止可靠性试验。 5.6.2.1 将通信车置于外界平坦、坚硬的场地中,通信车的平衡支腿全部打开,使通信车的轮胎全 部离开地面。将精度为 0.1°、量程不小于 8°的角度水平器置于通信车车厢地板中心位置处,调整各 支腿的高度,使角度水平器的气泡处于中心位置,然后将各支腿可靠锁止。 5.6.2.2 用角度水平器在车厢地板的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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