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QC/T 568-2019 (QC/T568-2019) | | 中文名称 |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及台架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he specification and bench test methods for manual transmission (MT) assembly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21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50 | | 字数估计 | 21,27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的技术条件及对应的台架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类、N类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 |
QC/T 568-2019: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及台架试验方法
QC/T 568-2019 英文名称: The specification and bench test methods for manual transmission (MT) assemb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568—2019代替QC/T 29063.1—2011,QC/T 568.1—2011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及台架
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的技术条件及对应的台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M 类、 N 类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以下简称变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 和 QC/T 46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条件
4.1 零部件材料
变速器总成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 GB/T 30512 的规定。
4.2 防锈
总成应无锈蚀,必要时应对总成外露表面进行防锈处理,防锈等级应符合 GB/T 6461 的规定。
4.3 清洁度
变速器总成不解体清洁度应按式(1)计算
4.4 疲劳寿命
按5.5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试验期间应无异响、漏油等故障,且主要零件、部件不应有损 坏,
如断裂、点蚀、剥落、卡滞等(对于齿面点蚀,乘用车:单个齿面点蚀面积累计超过4mm²,
或深度超过0.5mm;商用车:单个点蚀面积超过4mm²,或单个齿面点蚀面积累计超过单个齿面 20%)。
4.5 换挡寿命
对于带同步器的变速器,按 5.6 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任一挡不得出现连续挂挡失效或连续 5
次出现换挡撞击声或打齿。
4.6 静扭强度
按5.7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静扭强度后备系数应符合以下要求:乘用车前进挡 K 大于或等 于2.5,
倒挡 K 大于或等于2.0;商用车K 大于或等于3.0。
4.7 传动效率
按5.8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要求。
4.8 噪声
按5.9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3要求。
4.9 换挡性能
应按 5.10 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前进挡同步冲量应符合表 4 要求,二次冲击力峰值应低于同
步力的 70%。静态换挡力、静态摘挡力、静态选挡力应符合表 5 要求。
4.10 动态密封性能
应按 5.1 1 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试验过程中变速器总成不得有渗油发生c
4.11 温升性能
应按 5.12 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试验过程中变速器油温不高于变速器设计最高许用油温,且
温度-时间曲线应平滑元突变。
4.12 高速性能
对于 M1 类变速器,应按 5.13 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试验期间应元渗油等故障,且轴承、齿
轮等零件没有发生烧蚀等影响变速器运转的任何破损。
4.13 差速性能
对于自带差速器的变速器,应按 5.14 规定的方法完成试验,差速器应转动灵活、无卡滞、无
异响。
5.1 总则
5.1.1 试验样品
5.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5.2~5.14进行台架试验:
a) 新产品开发时;
b) 新产品定型后,结构、材料、工艺等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5.1.1.2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取样:
a) 量产试验样品应按GB/T 2828.1.规定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抽取;
b) 在新产品开发阶段,试验样品为试制样机;
c) 客户抽样或委托方送样。
5.1.1.3 每个试验项目至少2台试验样品,试验样品全部合格,则判定该项目合格。
5.1.1.4 试验前,根据试验项目要求,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并记录。
5.1.1.5 在不影响后续试验的情况下1台变速器可做多项试验。
5.1.2 试验前磨合
5.1.2.1 在做疲劳寿命试验、传动效率试验、噪声试验、高速试验前,应对试验样品进行磨合,
按表6规定的输入轴转速、输入扭矩、磨合时间对各挡位齿轮进行磨合,油温小于或等于80℃。
5.1.2.2 换挡寿命试验、动态换挡试验前应对试验样品进行磨合,其规范如下:
a)前进挡状态,从变速器输出端驱动变速器。在相邻两挡间交替换挡,保证挂上相邻低挡位时
输入轴转速为发动机最高转速的 65%~70%;倒挡状态,使输入轴在倒挡时转速为1000r/min;
b)按表 7 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磨合,油温小于或等于 80℃。
5.1.2.3 差速性能试验前应对试验样品进行磨合,其中任一个输出端固定不能转动,另一个输出 端可自由转动。油温控制在80℃±5℃,挂 I 挡,在空载下以2000r/min±10r/min的输入转速运转
30min。
5.2 禁用物质检测
禁用物质检测应按 QC/T 941 、 QC/T 942 、 QC/T 943 、 QC/T 944 执行。
5.3 防锈检测
防锈检测应按 GB/T 10125 执行。
5.4 清洁度检测
清洁度检测应按 QCIT 983 执行。
5.5 疲劳寿命试验
5.5.1 试验条件
疲劳寿命试验应使用下列设备:
a)驱动装置;
b)加载装置;
c)试验工装;
d)转速、扭矩、温度测量仪和计时器;
的安全装置。
5.5.2 试验步骤
5.5.2.1 将变速器安装在试验台上,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5.5.2.2 按 5.1.2.1 规定进行磨合。磨合后换油(M2 类、 MJ 类和 N 类可不换油)。
5.5.2.3 试验油混为 80℃ ±5℃。
5.5.2.4 输入转速为发动机最大扭矩点的最高转速± lOr/min,当发动机最大扭矩时的转速接近或
小于 1 450r/min 时可取 1 450r/mino
5.5.2.5 变速器各挡试验的次数按表 8 要求执行。
5.5.2.6 试验从低速挡开始向高速肉、倒挡的各挡位顺序进行。整个试验可分为 10 个循环进行。
5.5.3 试验结果处理
满足 4.4 的要求,判定试验合格。
5.6 换挡寿命试验
5.6.1 试验条件
换挡寿命试验应包括以下设备及条件:
a)可驱动变速器输出轴的驱动装置;
b)离合器从动盘或模拟离合器从动盘的惯性盘;
c)试验工装;
d)力传感器;
e)记录换挡往复次数的计数器;
f) 变速器油温计;
g)转速计;
h)换挡执行机构;
i) 安全装置;
j) 换挡过程中设定的变速器输出轴转速偏差在 ±5%范围内。
5.6.2 试验步骤
5.6.2.1 将变速器安装在试验台上,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5.6.2.2 按 5.1.2.2 规定进行磨合。磨合后换油(M2 类、 M3类和 N类可不换油)。
5.6.2.3 试验中润滑油的温度可在 60℃~90℃范围内,单次试验润滑油温度差 ±5℃。
5.6.2.4 从变速器输出端驱动变速器,在相邻两挡间交替换挡,并保证挂上相邻低挡位时输入轴
转速为发动机最高转速的 65%~70%。各工况的循环个数应按表 9 规定执行。
5.6.2.5 调整换挡力为设计规定值。
5.6.3 试验结果处理
满足 4.5 的要求,判定试验合格。
5.7 静扭强度试验
5.7.1 试验条件
静扭强度试验应有以下设备及条件:
a)驱动装置;
b)试验工装;
c) 扭矩传感器,测量精度为±1%FS;
d)角度传感器,测量精度为 ±0.5
e)测量数据记录仪。
5.7.2 试验步骤
5.7.2.1 将变速器安装在试验台上c
5.7.2.2 输入轴和输出轴只承受扭矩,不允许有附加的弯矩作用。
5.7.2.3 试验时,轮齿受载工作面与汽车行驶工况相闰。
5.7.2.4 输出轴固定,输入轴扭转转速不超过0.2r/min。
5.7.2.5 将变速器可靠挂人速比小于 10 的最低挡位,开机匀速加载直至出现破坏或扭矩达到规定
值为止,记录出现损坏时输入轴的扭矩和转角,或达到规定的扭矩时输入轴的转角。
5.8 传动效率试验
5.8.1 试验条件
传动效率试验应包括以下设备及条件:
a)驱动装置:
b)吸功装置;
c)测量数据记录仪;
d)变速器润滑油温控制装置;
e)安全装置;
f) 扭短测量仪器,控制精度为 ±2%,扭矩传感器测量精度为± 0.5%FS;
g)转速测量仪器,控制精度为±5r/min,转速传感器测量精度为±1r/min;
h)混度测量仪器,传感器测量精度± 1℃。
5.8.2 试验步骤
5.8.2.1 将变速器安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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