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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662-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QC/T 662-2013 105 QC/T 662-2013 3秒自动 汽车空调(HFC-134a)用储液干燥器
QC/T 662-2000 270 QC/T 662-2000 3秒自动 汽车空调(HFC-134a)用贮液干燥器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C/T 662-2013 (QC/T662-2013)
中文名称 汽车空调(HFC-134a)用储液干燥器
英文名称 Vehicle air conditioner (HFC-134a) receiver dryer
行业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26
国际标准分类 43.040.60
字数估计 13,147
旧标准 (被替代) QC/T 662-2000
引用标准 GB/T 191-2008; GB/T 6287-1986; GB/T 10125-1997
标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2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12号(总第168号)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HFC-134a)储液干燥器(以下简称储液干燥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HFC-134a为制冷剂、工作压力在0~2.5MPa、有效内容积小于1000mL的汽车空调储液干燥器。

QC/T 662-2013: 汽车空调(HFC-134a)用储液干燥器 QC/T 662-2013 英文名称: Vehicle air conditioner (HFC-134a) receiver drye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汽 车 行 业 标 准 QC/T 662—2013 代替QC/T 66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HFC-134a) 储液干燥器(以下简称储液干燥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 HFC-134a 为制冷剂、工作压力在0~2.5MPa、有效内容积小于1000mL 的汽 车空调储液干燥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储液干燥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 外观 储液干燥器外表面应标志清晰、焊缝均匀,无明显划痕、缺损、油污,观察窗不应有雾状尘埃。 4.2 气密性 按照本标准5.3试验,在任一处泄漏量应不超过5g/a,或者用高纯氮气在3.5MPa 压力下水检3min 无泄漏。 4.3 耐压性 按照本标准5.4试验,储液干燥器在5.3MPa 压力下进行试验后,应无泄漏及明显变形,并应在 10.5MPa 压力下不破裂。 4.4 清洁度 按照本标准5.5试验,内部杂质含量应不大于15mg,最大固体杂质尺寸不大于350 μm。 4.5 干燥性能 4.5.1 按照本标准5.6.1试验,干燥剂吸水能力不小于15%。 4.5.2 按照本标准5.6.2试验,干燥剂预吸水率不大于2.5%。 4.6 压力损失 按照本标准5.7试验,进出口压力差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一般不大于20kPa。 4.7 耐高温性 按照本标准5.8试验后,外观无异常变形或损坏,并应符合4.2的要求,内部零件无损坏。 4.8 耐低温性 按照本标准5.9试验后,外观无异常变形或损坏,并应符合4.2的要求,内部零件无损坏。 4.9 耐温度交变性 按照本标准5.10试验后,外观无异常变形或损坏,并应符合4.2的要求,内部零件无损坏。 4.10 耐振性 按照本标准5.11试验后,外观应无异常变形或损坏,并应符合4.2的要求,内部零件无损坏: 4.11 耐压力交变性 按照本标准5.12试验后,外观应无异常变形或损坏,并应符合4.2的要求,内部零件无损坏。 4.12 易熔塞性能 按照本标准5.13试验,当温度达到103.0℃~110.5℃时,易熔塞应被击穿. 4.13 耐腐蚀性 按照本标准5.14经中性盐雾试验96h 后,气密性和耐压应满足4.2与4.3的要求。 铁质储液干燥器外表面涂层除局部棱边3mm 以外,应无气泡、起皱、开裂或脱落,底层金属无腐蚀现象。 4.14 有效内容积 按照本标准5.15试验,实测值应不小于规定值。 5 试验方法 5.1 测量用仪器、仪表要求 各项试验用仪器、仪表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应附有规定的合格证。 5.1.1 温度测量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2℃,最小分度不应超过规定准确度的2倍。 5.1.2 压力测量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绝对压力读数的±1%,最小分度不应超过规定准确度的 2.5倍。 5.1.3 流量测量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测量值的±2%,最小分度不应超过规定准确度的2.5倍 5.1.4 分析天平的准确度不低于0.1mg。 5.1.5 滤纸精度不低于8μm。 5.1.6 检漏仪准确度不低于0.5g/a。 5.2 外观质量及外形尺寸检验 用目测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4.1 的要求。 5.3 气密性试验 至少在以下的试验方法中任选其一。 5.3.1 室温20℃~30℃,在有安全装置条件下向储液干燥器充入 HFC-134a 至饱和,然后充入氮 气升压至3.4MPa±0.4MPa, 用电子式制冷剂检漏仪检漏,探头移动速度25mm/s~50mm/s, 检漏探 头与被检处距离不大于10mm。 5.3.2 室温20℃~30℃,向储液干燥器充入1.0MPa 的干燥的纯度不低于75%的氦气,用氦检漏仪 检测,等效HFC-134a 在3.4MPa 条件下的年泄漏率不大于5g/a。 5.3.3 把出口端堵住,从进口端向内腔充入3.5MPa 的干燥高纯氮气,把整个储液器浸没在洁净的 水中,保持3min,应无任何气泡逸出。 5.4 耐压性试验 在有防护条件下,储液干燥器内部充满液态介质,缓慢升压至5.3MPa, 保压2min,经检查如无泄 漏及明显变形,则继续缓慢升压至10.5MPa, 保压3min 不破裂,升压直至产品破裂,记录破裂值。 5.5 内部清洁度试验 滤纸在90℃±5℃温度下放置不少于30min 后立刻称重(A)。 在室温20℃~30℃时,把约为储液器容积30%的异辛烷溶剂倒入储液器,摇动4~5次后,从出口倒出经滤纸过滤,然后将滤纸在 90℃±5℃下放置不少于30min,立刻称重(B)。 5.6.1 按 GB/T6287 分子筛静态水吸附测定方法测定储液器内干燥剂的吸水能力。 5.6.2 室温20℃~30℃,相对湿度不大于55%,取清洁坩埚称重(质量A), 迅速剖开储液器,从中取出 10g左右干燥剂放入坩埚,迅速称重坩埚和干燥剂(总质量B)。 将盛有干燥剂的坩埚放入预热至550℃±20℃的烘箱内30min±2min,取出坩埚放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重盛有干燥剂的坩埚(质量C)。 5.7 压力损失试验 试验在专用测试设备上进行。在系统中充入足够量的液态制冷剂,去除系统中的非凝结气体, 使流经储液器的制冷剂保持液态状态,调整和控制制冷剂温度,使其稳定在60℃±5℃,调整流量控 制,使流量为130L/h±5L/h, 测量储液器进出口处的压力差值。 5.8 耐高温性试验 把储液器上的易熔塞用堵头代替,然后放到温度为130℃±3℃的恒温箱内保温72h,再把它放 到常温下自然冷却,检查外观,按本标准5.3进行气密性试验后,解剖检查内部零件。 5.9 耐低温性试验 把储液器放到温度为-40℃±3℃的低温箱内保温72h,然后放到常温下自然恢复,按本标准5.3 进行气密性试验后,解剖检查内部零件。 5.10 耐温度交变试验 将储液器放入90℃±3℃的恒温箱内保温1h,移至室温环境放置0.5h,然后放入-30℃±3℃的 低温箱内保温1h,再移至室温环境放置0.5h,如此连续进行10个周期的试验,,解剖检查内部零件。 5.11 耐振动试验 向储液器内部加入50%容积的液态 HFC-134a 和冷冻机油,用氮气在常温下加压至1.4MPa, 模拟使用状态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按振动频率33.3Hz,振动加速度4.4g 进行上下5×10⁵ 次或者 4.2h,前后、左右各2.5×10⁵ 次或者2.1h 的振动试验后,解剖检查内部零件。 5.12 耐压力交变试验 将储液器装在压力交变试验台上,液压油温度为80℃±2℃(测温仪准确度0.5℃), 压力从0.5MPa 升高至3.5MPa (压力表准确度1.5级),保压时间不少于1.6s,再降压至0.5MPa 为一周期, 频率为15次/min,进行50000个周期的试验后,解剖检查内部零件。 5.13 易熔塞性能试验 将装有易熔塞的储液器浸没在80℃的油槽中,并向储液器内充入液态介质, 在加温过程中其内部压力控制在4.2MPa±0.1MPa, 油槽按1℃/min 的速度加温, 先注意观察易熔塞上易熔合金处是否 有气泡,接着记录易熔合金被击穿、储液器内压力骤降时的温度,此温度即为易熔塞击穿温度。 5.14 耐腐蚀性试验 模拟储液器在整车上的实际安装状态,按 GB/T 10125 进行96h 中性盐雾试验。 5.15 有效内容积测试 将大于设计技术文件规定值的异辛烷或 R113 倒在规定的容量大于500mL~1000mL 的量筒内 并记录下量筒内的异辛烷或R113 容积值P₁ , 再将桶内异辛烷或R113 注入试件内直至充满,记下量 筒内剩余异辛烷或 R113 容积值P₂ ,并按(3)式计算有效容积P: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按本标准及产品图样,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按照本标准4.1、4.2开展出厂检验,抽样方案和合格质量水平由供需双方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