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QC/T 911-2023 (QC/T911-2023) | | 中文名称 | 电源车 | | 英文名称 | Power supply vehicle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60 | | 字数估计 | 18,149 |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 实施日期 | 2023-11-01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整车改装的,装备有8kW至1250kW、额定电压为400V的工频三相交流柴油发电机组的电源车,电源半挂车参照执行。 |
QC/T 911-2023: 电源车
QC/T 911-2023 英文版: Power supply vehicle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电源车
QC/T 911-2023 代替 QC/T 911 2013
2023-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源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整车改装的,装备有8kW至1250kW、额定电压为400 V的工频三相交流柴油发电机组的电源车,电源半挂车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技术要求
4.1 总则
4.1.1 电源车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制造商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制造商的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自制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
4.2环境条件
4.2.1 电源车输出额定功率的环境条件:海拔为0m,环境温度为25℃,相对湿度为30%。
4.2.2电源车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修正后的规定功率并可靠地工作,其条件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确:
—海拔不超过4000m。
——环境温度低温下限值分别为:-40℃,-25℃,-10℃,5℃;高温上限值分别为:40℃,45 ℃,50 ℃;环境温度的下限值和上限值分别为上述数据中的一项。
——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25℃)。
——降雨量不大于8mm/h。
4.2.3电源车运行时,工作场地应能保证电源车纵向(前后)水平倾斜不大于6°,横向(左右)水平倾斜不大于5°。
4.2.4实际环境条件比4.2.1规定恶劣时,对非增压和机械增压柴油机的机组,其功率是按GB/T6072.1规定换算出试验条件下的柴油机功率后再折算成电功率,但此电功率最大不得超过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对采用其他原动机的机组,其功率修正方法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3整车
4.3.1整车厢体应平整,过渡圆滑,不应有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风险的危险粗糙表面或尖棱。
4.3.2电源车外露的金属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油漆涂层应符合QC/T484的有关规定,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625的有关规定。
4.3.3焊接质量应符合JB/T5943的有关规定,焊缝应均匀,无焊穿、咬边、夹渣、气孔等缺陷。
4.3.4铆钉排列整齐,头部不允许有裂纹、偏斜。
4.3.5门、锁应灵活可靠,不得自动脱落和开启。
4.3.6 电源车宜安装底盘辅助支承系统。支承系统应能承载电源车的最大总质量。支承系统应能够实现手动或动力驱动,且支承系统的每个支承件应能够单独调节。
4.3.7电源车宜随车配置配套使用的动力电缆及电缆绞盘,对于发电机组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0 kW的电源车,动力电缆宜采用单相分盘布放,电缆绞盘可手动或动力驱动。
4.3.8电源车应随车配置发电机组燃油箱,燃油箱内应设置相应的隔舱或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能在机组运行时能不间断加油,机组油箱及其安装的安全性能要求应符合GB 18296的相关规定,油
箱容量应能满足4.3.18的要求。
4.3.9电源车宜配有厢内设备运行警示装置,在厢内设备运行时,警示装置应示警。
4.3.10电源车应有能显示发电机组运行总时间的装置。
4.3.11 电源车控制面板及电源输出端附近应具有照明装置。
4.3.12电源车至少配备一套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宜包括三相四极插座、两极带地插座、两极插座,电源插座配有相适应的保护开关。三相四极插座接线的相序应按顺时针方向排列(面向插座),两极带地插座和两极插座接线满足左零右火的接线规范。
4.3.13额定功率大于20kW的电源车应配有发电机组启动电瓶电压检测装置,在发电机组启动电瓶电压过低时,应有报警指示。
4.3.14额定功率大于20kW的电源车应配置有交流220V或交流380V的充电装置,接通后可向
发电机组启动电瓶充电。
4.3.15额定功率大于20kW的电源车,宜在车厢内装有夜视功能的摄像头,可在车厢外监视内部状况。
4.3.16整车长度大于6m的电源车,驾驶室应安装倒车监视系统。
4.3.17 电源车的启动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常温启动:电源车发电机组在环境气温大于10℃情况下,机组应能在3次启动过程内成功启动。发电机组的启动电瓶容量应满足机组连续成功启动5次的需求。
——低温启动: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的电源车,应配备低温启动装置。低温启动装置能够保证在环境下限温度情况下,功率不大于250kW的电源车,其发电机组应能在30min内顺利启动,且在启动成功后3min内,应具备带规定负载工作的能力;对功率大于250kW的电源车,其发电机组在低温下的启动时间及带载工作时间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4.3.18电源车在额定工况下的连续运行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电源车在4.2.1环境条件及燃油供给充分条件下,能以额定功率输出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2h(其中包括以过载10%运行1h);
——电源车在4.2.1环境条件下,在单次燃油加注后,能以额定功率输出持续运行时间不小
于4h。
4.3.19配备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电源车,不间断电源系统在发电机组启动并稳定运行前能替代机组给负载提供电源,其不间断电源系统应符合4.8的要求。
4.4安全要求
4.4.1 电源车运行安全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4.2电源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参数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4.4.3电源车应采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
4.4.4电源车供电系统中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热态(发电机组在额定功率下运行1h)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 MQ;
——冷态(发电机组静置8h)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 MQ。
4.4.5电源车电气系统中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的耐电压值应符合GB/T 2819—1995第
4.13.3条的相关规定。
4.4.6电源车应配有专用的车体接地装置,接地装置标有规定的符号或图形。接地装置包括长度不小于10m、截面积不小于25mm²的带绝缘护套接地线和长度不小于900mm、直径不小于16mm的接地棒。
4.4.7车辆底盘、发电机组外壳、储能装置外壳及燃油箱、车厢、配电柜应通过黄/绿双色导线可靠连接,各连接点间的电阻不应大于0.5 Ω。
4.4.8电源车电力输出接线箱,在作业状态下应可关门锁止,且铜排等裸露带电体外应设有绝缘防护罩。
4.4.9电源车的电源输出端附近,必须有紧急停止供电设备工作的功能开关,该功能开关同时具备防误操作功能,
4.4.10电源车驾驶舱和车厢应分别配备1套不小于2kg的灭火器,且安装牢靠,使用方便。
4.5 保护措施
4.5.1过载保护
电源车应有过载保护措施,当负载电流超过规定的过载电流值时,过载保护装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可靠动作,过载保护要求按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4.5.2 短路保护
电源车应有短路保护措施,当电源输出端发生短路时(包括单相、两相和三相短路),保护措施应能迅速可靠动作,电源车不受损坏。
4.5.3 电压保护
电源车发电机组应具有低压超限和高压超限两种保护措施,发电机组因内部原因或外部原因引起电压超限时,保护措施均应可靠动作,其保护要求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配备不间断电源的电源车,其不间断电源系统也应具有电压保护功能。
4.5.4转速保护
电源车发电机组应具有转速超限保护功能,转速超限包含转速过低和转速过高两种状态,当转速超限状态超过规定时限后,保护措施应能迅速可靠动作,其保护要求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5.5温度保护
电源车发电机组应具有高温保护措施,当发电机组超高温运行超过其规定时限后保护措施应迅速动作,保证电源车不受损害。配备不间断电源的电源车,其不间断电源系统也应具有温度保护功能:
4.5.6发动机保护
电源车发电机组在出现可能导致机组原动机损坏的故障情况下,应有保护或报警功能,其要求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6 环保要求
4.6.1 电源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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