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B/T 11009-2013 (SB/T11009-2013) | | 中文名称 |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process specification of online electronic contract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字数估计 | 10,142 | | 引用标准 | Third-party e-commerce trading platform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11; Commerce Department guidance on online transactions 2007; networks commodity trading and related services Interim Measures 2010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7号(总第163号);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4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使用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合同在线订立系统订立合同时应遵循的通用流程规范, 并确立了在电子合同中应用电子签名的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所规定的电子签名可使用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 但不适用下列文书:a)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b)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c)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
SB/T 11009-2013
The process specification of online electronic contract
ICS 35.240
A10
备案号:4108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2013-06-14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理工大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泛洋律师事务所、华
东政法大学、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上海市权亚智博律师事务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坚争、方有明、刘春泉、杨立钒、李悦、万以娴、栾雨龄。
引 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务合同谈判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已经颁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为电子合同的应用与推广排除了法律障碍。
为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
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签名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
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使用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合同在线订立系统订
立合同时应遵循的通用流程规范,并确立了在电子合同中应用电子签名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所规定的电子签名可使用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
等文书,但不适用下列文书:
a)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b)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c)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2007年3月6日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发布)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9号令
发布)
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4月22日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合同 electroniccontract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标准推荐合同缔约人采用电子签名并使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方式订立
合同。
3.2
具备身份认证、谈判磋商、电子签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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