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124-2002 (SN/T1124-2002) | | 中文名称 | 集装箱熏蒸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container fumigation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5 | | 字数估计 | 8,819 | | 发布日期 | 2002-08-02 | | 实施日期 | 2003-01-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1124-2002
Rules for container fumig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集 装 箱 熏 蒸 规 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都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庆林、赵龙章、刘永胜、王 磊、高崇省。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集装箱熏蒸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集装箱装载的除水果、蔬菜等鲜活货物之外的出入境植物产品、木质包装和空集装
箱的熏蒸处理操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除水果、蔬菜等鲜活货物之外装在集装箱中的出入境植物产品、木质包装和空集装箱
的熏蒸处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4 溴甲烷原药
GB 7796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7797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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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如粮食、豆、棉花、油、麻、烟草、
籽仁、干果、生药材、木材、饲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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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
木、木衬板、木轴、木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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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对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一种化学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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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于熏蒸剂这样一类化合物,在一定的时间和可以密闭的空间内将有害生物杀灭的技术或方法。
基本要求
. 要熏蒸的集装箱应单层平放在平整场地,熏蒸密闭期间不能挪动。熏蒸的集装箱与生活和工作区
的距离不少于 50m,集装箱间距 50cm以上。
. 集装箱熏蒸应在熏蒸密闭空间内的温度高于 5℃的情况下实施。当熏蒸密闭空间内的温度低于
15℃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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