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243-2003 (SN/T1243-2003)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黄热病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Examination codes for yellow fever at frontier 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 | | 字数估计 | 20,214 | | 发布日期 | 2003-05-28 | | 实施日期 | 2003-12-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黄热病的检验对象、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报告、阳性结果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的黄热病检验。 |
SN/T 1243-2003
Examination codes for yellow fever at frontier 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243-2003
国 境 口 岸 黄 热 病 检 验 规 程
2003-05-28发布
2003-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对象 1
4 标本的采集和处理 1
5 准备 1
6 实验室检验方法 1
7 生物安全及防护措施 2
8 检验结果报告 2
9 阳性结果的处置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黄热病检验常用器材 3
附录B(资料性附录)黄热病检验常用溶液及配制 4
附录C(规范性附录)黄热病的实验室检验方法 6
附录D(规范性附录)黄热病实验室检验生物安全及防护措施 15
参考文献 16
SN/T1243-2003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廷学、易厚广、章琪、潘德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243-2003
国境口岸黄热病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黄热病的检验对象、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报告、阳性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的黄热病检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由黄热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流行于南美洲和非洲热带地区,埃及伊蚊是黄热病的主要传播
媒介。
3 对象
3.1 入境人员(黄热病染疫人、黄热病染疫嫌疑人)或灵长类动物。
3.2 国境口岸内和入境交通工具、运输设备、货物中所携带的黄热病传播媒介。
4 标本的采集和处理
4.1 病人血清
早期病人血液标本(宜在发病三日内)或第二次血液标本(宜在三周至四周)采集后,冷藏条件下迅
速送实验室,当日分离血清。如不能立即接种乳鼠或做细胞培养,血液标本应先放入超低温冰箱
(-80℃)或液氮罐内保存。
4.2 组织标本
采集死亡病例的肝、肾、肠壁等组织,放入低温冰箱(-30℃),作病毒分离或其他检测用。
4.3 蚊体标本
采集的蚊子待胃内血液全部消化后冰冻致死,并经处理后,取上清液接种于细胞或乳鼠。
4.4 标本标识
采集的标本应进行标识,连同相关记录一并送实验室。
5 准备
检验设备、器材、试剂的准备参见附录A和附录B。
6 实验室检验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