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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334-200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SN/T 1334-2003 289 SN/T 1334-2003 [PDF]天数 <=3 入出境尸体和骸骨卫生处理规程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334-2003 (SN/T1334-2003)
中文名称 入出境尸体和骸骨卫生处理规程
英文名称 Codes of sanitary treatment for the entry-exit corpse and human remain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C62
字数估计 9,996
发布日期 2003-08-18
实施日期 2004-02-01
引用标准 GB 15981-199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尸体和骸骨的卫生处理的对象、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尸体和骸骨的卫生处理。

SN/T 1334-2003 Codes of sanitary treatment for the entry-exit corpse and human remai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34-2003 入出境尸体和骸骨卫生处理规程 2003-08-18发布 2004-0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勇、谭亮、阳水平、陆新、姚若东、赵德元。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34-2003 入出境尸体和骸骨卫生处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尸体和骸骨的卫生处理的对象、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尸体和骸骨的卫生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运进或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遗体。 3.2 运进或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尸体表皮、肌肉、内脏器官及其他组织自然腐败和自溶后的 遗骨。 3.3 对尸体实施的消毒、防腐、包装和火化。 3.4 对骸骨实施的消毒、杀虫和火化。 4 卫生要求 4.1 尸体的卫生要求 4.1.1 尸体消毒后的卫生要求 尸体消毒后应符合GB 15981-1995中17.1规定的消毒效果评价标准,并不应检出致病菌。 4.1.2 尸体防腐处理后的卫生要求 尸体防腐处理后,防腐液应流遍全身,尸体表面皮肤处理干净,皮肤表面切口缝合整齐,表面管孔用 浸过消毒剂的棉花球堵塞,尸体无臭味,形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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