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365-2004 (SN/T1365-2004)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滑板车机械安全性能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mechanical safety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scooter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20 | | 字数估计 | 11,137 | | 发布日期 | 2004-06-01 |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 引用标准 | GB 14746-1993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滑板车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普通二轮带把手滑板车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链条式和电动式滑板车。 |
SN/T 1365-2004
Rules for mechanical safety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scooters for import and export
ICS 97.22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65-2004
进出口滑板车机械安全性能检验规程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胜丰、郭仁宏、陈华发、黄宇斌、杜展猷。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65-2004
进出口滑板车机械安全性能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滑板车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普通二轮带把手滑板车的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链条式和电动式滑板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746-1993 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为实施抽样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或同一进口合同、同一
提单到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
3.2
指用以检验部件在瞬间冲击力或恒定静负荷作用下,抵抗变形或破坏的能力的项目。
3.3
指由于装配、尺寸、精度、标记等所致的安全项目。
4 要求
4.1 总则
4.1.1 锐边
在正常骑行、搬运和维修时,骑行者的身体部分如手、脚等可能碰触到的外露边沿均不应有锐边。
4.1.2 突出物
组装后的任何突出物其长度超过8mm的,尾端应有半径不小于6.3mm的圆角,其突出端的大端
尺寸应大于12.7mm,小端尺寸应大于3.2mm。
车把上除把套、手闸外不应有其他的突出物。
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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