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372-2004 (SN/T1372-2004)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Import and export of appliances for heating liquid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6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00.10 | | 字数估计 | 6,680 | | 发布日期 | 2004-06-01 |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2)77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4号(总第16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液体加热器据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液体加热器据, 包括电水壶、电水瓶、咖啡壶、煮蛋器、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加压蒸煮器、烹调平锅、炖锅、酸奶器、蒸锅、清洗煮沸器等。 |
SN/T 1372-2004
Import and export of appliances for heating liquid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ICS 97.100.10
Y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72-2004
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
检验规程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成柏、裴晓波、王海生。
SN/T1372-2004
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
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液体加热器具,包括电水壶、电水瓶、咖
啡壶、煮蛋器、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加压蒸煮器、烹调平锅、炖锅、酸奶器、蒸锅、清洗煮沸器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9-199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进口检验批是指在同一合同、同一提、运单下,汇集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出口检验批是指为实施抽样
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单位生产的产品。简称批。
4 检验
4.1 检验方式
4.1.1 进口检验方式:验证+抽批抽样检验。
4.1.2 出口检验方式:型式试验+抽批抽样检验。
4.2 抽样
4.2.1 抽样条件
4.2.1.1 申请进口检验的液体加热器具的应验证合格。
4.2.1.2 申请出口检验的液体加热器具应提供有效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申请出口检验的液体加热
器具,应是厂检合格且已包装完毕的产品。
4.2.2 抽样方案
4.2.2.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每次抽取3台。
4.2.2.2 抽批抽样检验
抽批抽样检验的频次视实际情况不得低于每10批抽一批。抽样检验按GB/T 2828-1987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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