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527-2005 (SN/T1527-2005)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霍乱处理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health measures in case of cholera related event occurring within the frontier 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 | | 字数估计 | 10,152 | | 发布日期 | 2005-02-17 | | 实施日期 | 2005-07-01 | | 标准依据 | Industry standard filing Notice 2005 No. 4 (No. 64 overall)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1527-2005
Codes of health measures in case of cholera related event occurring within the frontier 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27-2005
国境口岸霍乱处理规程
2005-02-17发布
2005-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国能、吕岳、沈慧忠、王桂江。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27-2005
国境口岸霍乱处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染有霍乱的入出境交通工具、人员、食品、行李、邮包、口岸环境的处理对象、内容与
方法、效果判定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国境口岸发生霍乱病例或疑似霍乱病例的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4-1995 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 对象
3.1 霍乱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
3.2 被霍乱弧菌污染或有霍乱弧菌污染嫌疑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压舱水、行李、邮包。
3.3 霍乱医学媒介。
3.4 其他被污染的国境口岸场所和物品。
4 准备
4.1 隔离衣、口罩、帽子、橡皮手套、塑胶套鞋。
4.2 检疫单证、入出境人员霍乱流行病学调查表、出入境人员传染病报告卡、标本送验单、卫生处理通
知单。
4.3 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生理盐水液、碳酸钠溶液(1%)、口服疫苗、担架。
4.4 采样工具和试剂。
4.5 消毒、杀虫药物和器械。
5 程序与方法
5.1 核实报告
对报告进行核实。
5.2 封锁现场
检疫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来到现场,对疫点周围50m区域进行封锁,禁止其他人员出入。
5.3 流行病学调查
5.3.1 调查病人、死者发病前5d内的接触史及活动情况,并填写霍乱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录A)。
5.3.2 暂时隔离密切接触者,调查密切接触者接触史及活动情况,并填写霍乱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
录A)。
5.4 病人的现场处置
对危重病人进行现场急救(见附录B),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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