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528-2012 (SN/T1528-2012) | | 中文名称 | 入出境船舶饮用水消毒规程 | | 英文名称 | Disinfection code for drinking water of entry-exit ship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C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0 | | 字数估计 | 7,718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528-2005 | | 引用标准 | GB 5749; GB/T 5750.2; disinfe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Ministry of Health); drinking water health standards (Ministry of Health)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2)77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4号(总第160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船舶饮用水消毒处理的要求、程序、方法、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船舶饮用水的消毒处理, 国境口岸饮用水消毒可参照本标准。 |
SN/T 1528-2012
Disinfection code for drinking water of entry-exit shi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528-2005
入出境船舶饮用水消毒规程
2012-12-12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528-2005《入出境船舶饮用水消毒规程》。
本标准与SN/T 1528-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国境口岸饮用水消毒可参照本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更新,增加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版)”;
---消毒剂及消毒器械部分增加了“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确保安全不得含有卫生部规定的禁用物
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在消毒过程中余留在生活饮用水中的消毒剂残留物、由原料和工艺过程
中带入的杂质含量不应超过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限值要求;消毒过程中产生的消
毒副产物浓度不应超过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限值要求”;
---对常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含量进行了标定;
---删除了紫外线消毒方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长友、马赛、李西标、刘剑、张军伟、闫秋成、丛培质、于健、李志平、陈亨赐、
赖天然。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528-2005。
入出境船舶饮用水消毒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船舶饮用水消毒处理的要求、程序、方法、结果判定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船舶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国境口岸饮用水消毒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 要求
3.1 消毒剂及消毒器械
为保证消毒工作的安全,并保证消毒效果,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名录所列药械,有效成分为我
国允许用于饮用水消毒的消毒剂组分;
---所有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方法使用,确保消毒效果;
---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确保安全不得含有卫生部规定的禁用物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在消毒过
程中余留在生活饮用水中的消毒剂残留物、由原料和工艺过程中带入的杂质含量不应超过现
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限值要求;消毒过程中产生的消毒副产物浓度不应超过现行《生
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限值要求。
3.2 操作要求
消毒操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消毒时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消毒剂的选择应防止对船舶的结构和设备造成损害;
---消毒操作应防止对操作人员和船员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4 对象
下列船舶饮用水应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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