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645.1-2011 (SN/T1645.1-2011)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20.30 | | 字数估计 | 9,963 | | 发布日期 | 2011-05-31 |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645.1-2005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1; GB 4343.1; GB 4706.1-2005; GB 9706.1; GB 17498.1-2008; GB 17625.1; SN/T 0002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1)291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健身器材)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场所使用的器材,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 它包括通过业主(具有法人资格)易于专门控制管理的各团体训练场所使用的器材, 例如:运动协会、教育机构、酒店、体育馆、俱乐部、康复中心和工作室所用器材。本部分亦适用于家用以及其他类型的, 包括电机驱动的固定式健身器材。SN/T 1645的其他部分的附加特殊安全要求优先于SN/T 1645本部分的相应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儿童使用的进出口健身器材的检验。 |
SN/T 1645.1-2011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645.1-2005
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11-05-31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1645《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系列标准由若干部分组成,其预期结构为: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SN/T 1645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N/T 1645.1-2005。本部分与SN/T 1645.1-2005的主要技术性差
异如下:
---适应范围变更,原“不适用于无人照管的儿童、老人、残疾人使用的进出口健身器材”,更改为
“本部分不适用于儿童使用的进出口健身器材”。
---在检验方式中增加了开箱检验,并规定了开箱检验的抽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修改型式试验模式中抽样量。根据健身器材是否涉及电气和电子部分确定抽样数。
本标准的型式试验按照GB 17498.1-2008进行。
对抽样检验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韩振国、顾明凯、朱宁峰、包大勇、张利龙、方娜云、罗建峰。
本部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645.1-2005。
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健身器材)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它包括通过业主(具有法人资格)易于专门控制管理的各团体训练
场所使用的器材,例如:运动协会、教育机构、酒店、体育馆、俱乐部、康复中心和工作室所用器材。
本部分亦适用于家用以及其他类型的,包括电机驱动的固定式健身器材。
SN/T 1645的其他部分的附加特殊安全要求优先于SN/T 1645本部分的相应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儿童使用的进出口健身器材的检验。
注1:若固定式健身器材用于医疗(包括医疗康复锻炼)用途时,除本部分的要求外,则应注意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
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注2:如果所设计的固定式健身器材用于残疾人时,应注意任何有关国家法则。
注3:SN/T 1645的本部分及其SN/T 1645的其他各部分,均主要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固定式健身器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GB 17498.1-2008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SN/T 0002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使用时,器材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移动,器材或是放在地板上,或是连接在墙壁上、天花板上或其
他的固定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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