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176-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SN/T 2176-2008 | 139 | SN/T 2176-2008 | [PDF]天数 <=2 |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176-2008 (SN/T2176-2008) |
| 中文名称 |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solvent sep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of flammable liquid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4,482 |
| 发布日期 | 2008-09-04 |
| 实施日期 | 2009-03-16 |
| 引用标准 | GB 19458;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 |
| 采用标准 |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 MOD |
| 标准依据 |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MOD;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MOD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的材料、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油漆、清漆、胶粘剂和抛光剂等闪点低于23°C的粘性液体的溶剂分离程度。 |
SN/T 2176-2008
Determination of solvent sep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of flammable liquid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176-2008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2008-09-04发布
2009-03-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及其《试验和标
准手册》(第四修订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南大学、天津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艳军、李晶、熊中强、周磊、冯智稢、赵好力宝。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176-2008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的材料、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油漆、清漆、胶粘剂和抛光剂等闪点低于23℃的粘性液体的溶剂分离程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458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通则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GB 1945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
体,其闭杯闪点的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
4 材料
---顶部带有塞子可以密封;
---总高度约为25cm;
---刻度段的内直径大小一致,约为3cm。
5 试验步骤
5.1 将试验用危险品易燃液体样品搅拌均匀。
5.2 将搅拌后的液体倒入量筒至100mL刻度处。
5.3 用塞子或封口膜将量筒密封。
5.4 静置24h后用直尺测量上部分离层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