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224-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SN/T 2224-2008 | 469 | SN/T 2224-2008 | [PDF]天数 <=3 |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利福西明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附英文版)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224-2008 (SN/T2224-2008)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利福西明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附英文版)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rifaximin residue in foodstuffs of animal origin for export and import. LC-MS/MS method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4 |
| 字数估计 | 18,123 |
| 发布日期 | 2008-11-18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引用标准 |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08]577号;国认科[2012]5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利福西明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肝、猪肾、牛奶中利福西明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 |
SN/T 2224-2008
Determination of rifaximin residue in foodstuffs of animal origin for export and import.LC-MS/MS method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224-200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利福西明
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08-11-18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一尘、林维宣、康庆贺。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224-200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利福西明
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利福西明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肝、猪肾、牛奶中利福西明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
2 规范性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3 方法提要
样品中利福西明残留物用乙腈提取,正己烷除去提取液中脂肪,固相萃取柱净化,洗脱液氮气吹干
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 乙腈:高效液相色谱级。
4.2 正己烷:高效液相色谱级。
4.3 异丙醇。
4.4 甲酸:高效液相色谱级。
4.5 无水硫酸钠:650℃灼烧4h,置于干燥器中备用。
4.6 乙腈饱和正己烷:100mL乙腈中加入100mL正己烷,充分振荡后,静置分层,取上层液体。
4.7 0.1%甲酸溶液:准确量取1mL甲酸(4.4)于1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1L。
4.8 乙腈-水溶液(40+60,体积比):量取40mL乙腈加入60mL水中混匀。
4.9 利福西明标准品(Rifaximin,CASNo.80621-81-4):纯度大于等于95%。
4.10 利福西明标准储备溶液:称取约0.01g利福西明标准品(精确至0.0001g),用乙腈溶解定容至
100mL,此标准溶液浓度为100μg/mL,置于-18℃冰箱避光保存。保存期半年。
4.11 利福西明标准工作溶液(1.0μg/mL):吸取适量的利福西明标准储备溶液(4.10),用乙腈配成
1.0μg/mL的标准工作溶液。标准工作溶液置于4℃避光贮存。
4.12 固相萃取小柱:WatersoasisHLB柱,500mg,6mL,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