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3103-2012 (SN/T3103-2012) | | 中文名称 | 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 | 英文名称 | Screening procedures for the hazards of chemical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8,858 | | 引用标准 | United Nations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United Nations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Testing and Standards Manual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2)23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9号(总第153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在提交运输前应进行的初筛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和均匀、稳定的化学品混合物。 |
SN/T 3103-2012
Screening procedures for the hazards of chemica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2012-05-07发布
2012-11-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与标准手册》附录六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
采用。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与标准手册》附录六内容相比,主要技术差异
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前言部分;
---增加了“3.7氧平衡”的定义;
---删除了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伟、陈相、陈丹超、王海婷、李政军、羊军、耿惠宙、朱洪坤、马明。
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在提交运输前应进行的初筛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和均匀、稳定的化学品混合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爆炸品 explosive
固体或液体物质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
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
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2
易燃固体 flammablesolid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
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3.3
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质。
3.4
遇水作用易变成自燃物质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物质。
3.5
氧化性物质 oxidizer
本身未必燃烧,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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