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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532-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SN/T 3532-2013 RFQ 询价 [PDF]天数 <=3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3532-2013 (SN/T3532-2013)
中文名称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General requirement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K09
国际标准分类 13.12
字数估计 144,199
引用标准 IEC 60061-1; IEC 60068-2-2; IEC 60068-2-32; IEC 60068-2-75; IEC 60083; IEC 60085-2004; IEC 60112-2003; IEC 60127-1; IEC 60127-2; IEC 60127-3; IEC 60127-4; IEC 60127-5; IEC 60127-6; IEC 60127-7; IEC 60227-1; IEC 60227-2; IEC 60227-3; IEC 60227-4; IEC 60227
采用标准 IEC 60335-1-2006, MOD
标准依据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批17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9号(总第165号)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的通用安全要求。本标准涉及了单向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仍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器具, 例如在酒店、轻工业及农场中打算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 也包括本标准的范围内。就实际情况而言, 本标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能遇到的由器具产生的公共危险。然而, 本标准通常不考虑:以下类型的人(包括儿童):其身体、感官或精神方面的能力, 或在经验和知识方面的缺乏使得他们在没有收到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无法安全

SN/T 3532-2013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 export.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2013-03-01发布 2013-09-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4 4 一般要求 11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11 6 分类 14 7 标志和说明 14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19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22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22 11 发热 23 12 空章 27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27 14 瞬态过电压 29 15 耐潮湿 30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31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33 18 耐久性 33 19 非正常工作 33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39 21 机械强度 40 22 结构 41 23 内部布线 48 24 元件 49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52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61 27 接地措施 63 28 螺钉和连接 68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70 30 耐热和耐燃 75 31 防锈 78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7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例行试验 8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由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8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92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电动机热保护器 93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针焰试验 94 附录F(规范性附录) 电容器 95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安全隔离变压器 97 附录 H (规范性附录) 开关 98 附录I(规范性附录) 不适于器具额定电压的仅具有基本绝缘的电动机 99 附录J(规范性附录) 涂覆印刷电路板 101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过电压类别 102 附录L(资料性附录)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指南 103 附录 M (规范性附录) 污染等级 105 附录 N(规范性附录) 耐漏电起痕试验 106 附录 O(资料性附录) 第30章试验的选择和程序 107 附录P(资料性附录) 对于湿热气候中所用器具的标准应用导则 109 附录 Q(资料性附录) 电子电路评估试验程序 110 附录 R(规范性附录) 软件评估 112 附录S(ZA-C-EN)(资料性附录) 特殊国家条件 113 附录 T(ZB-C-EN)(资料性附录) A-偏离 115 附录 U(1-C-JP)(资料性附录) 感热线的试验方法 116 附录 V(A-C-US)(资料性附录) 等效术语表 118 附录 W(B-C-US)(资料性附录) 术语 120 附录 X(C-C-US)(资料性附录) UL元件要求 121 附录 Y(D-C-US)(资料性附录) 使用本标准相关的美国法规要求 125 附录Z(E-C-US)(资料性附录) UL泄漏电流要求 134 参考文献 13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 60335-1:2006(4.2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 求》(英文版)。 本标准与IEC 60335-1:2006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 AS/NZS60335.1:2002+A1:2004+A2:2007+A3:2007(英文版),EN60335-1: 2002+A11:2004+A1:2004+A12:2006+A2:2006(英文版),J60335-1(4版-H20)(日文 版),ANSI/UL60335-1:2006(英文版)及中国特殊国家条件与IEC 标准的差异部分。 ---增加了附录S~附录Z。 本标准在制定时已考虑了上述标准的现行最新版本,由于各国标准版本差异导致的与IEC 60335- 1:2006的差异不作为国家/区域差异处理。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国际标准IEC 60335-1:2006的前言; ---差异部分增加的附录从S开始顺序编号,原标准的附录编号在括号内标识。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淼、吴向峰、陈瑞辉、黄惠华、黄永福、吴臻鹏、孙文、凌宇征。 引 言 在起草本标准时已假定,由取得适当资格并富有经验的人来执行本标准的各项条款。 本标准承认国际上认可的对器具在考虑到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条件下正常使用时,所带来的诸如电 气、机械、热、着火及辐射等危险的防护水平,它也包括了在使用中可预期的非正常情况,并且考虑电磁 干扰对于器具的安全运行的影响方式。 在制定本标准时已尽可能地考虑了各主要贸易国家/区域规定的电气布线规则的要求,如: IEC 60364、GB 16895等标准,以使得器具在连接到电网时与电气布线规则的要求协调一致。 如果一台器具的多项功能涉及到不同的标准要求,则只要是在合理的情况下,相关的标准要分别应 用于每一功能。如果适用,应考虑到一种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一个符合本标准文本的器具,当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发现该器具的其他特性会损害本标准要求所涉 及的安全水平时,则将未必判定其符合本标准中的各项安全准则。 产品使用了本标准要求中规定以外的各种材料或各种结构形式时,则该产品可以按照本标准中这 些要求的意图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查明其基本等效,则可以判定其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IEC 标准主体和国家/区域差异两部分构成。由IEC 60335-1:2006构成主体部分;由 AS/NZS60335.1:2002+A1:2004+A2:2007+A3:2007,EN60335-1:2002+A11:2004+A1:2004+ A12:2006+ A2:2006,J60335-1(4版-H20),ANSI/UL60335-1:2006对相关国家/区域的差异要求及 中国特殊国家条件构成差异部分。 本标准编写时以IEC 标准作为基础,各个国家/区域标准要求与IEC 标准出现差异时,在相应条款 的正文、表、图、附录后直接列出,差异内容用IEC 标准原编号或新增编号后加差异代号表示;差异部分 ---“C-CN”表示与中国特殊国家条件差异; ---“C-AU”表示AS/NZS标准差异; ---“C-EN”表示EN标准差异; ---“C-JP”表示J标准差异; ---“C-US”表示ANSI/UL标准差异。 例如:6.1C-AU表示AS/NZS标准6.1与IEC 标准6.1的差异;附录S(ZA-C-EN)表示EN标准 与IEC 标准相比新增的附录ZA。 使用本标准时,需考虑器具销售地所在国家/区域标准要求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差异内容,可能还 需考虑器具销售地所在国家/区域技术法规和其他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涉及家用电器非安全方面的标准有: ---IEC/TC59发布的IEC 标准,它涉及性能测量方法; ---CISPR11、CISPR14-1、IEC 61000-3-2和IEC 61000-3-3,它涉及电磁骚扰; ---CISPR14-2,它涉及电磁抗扰度。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安全要求。本标准涉及了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 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仍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以及农场中打算由非专 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1:这种器具的示例为:工业和商业用炊事设备、清洁器具以及理发师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标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可能遇到的由器具产生的公共危险。 然而,本标准通常不考虑: ---以下类型的人(包括儿童): ● 其身体、感官或精神方面的能力,或 ● 在经验和知识方面的缺乏 使得他们在没有受到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无法安全地使用器具; ---儿童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2:注意以下事实: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 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打算用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可燃气)的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IEC 60065); ---医用电气设备(IEC 60601); ---手持式电动工具(IEC 607......

英文网页English: SN/T 3532-2013

相关标准: GB/T 4706.1|SN/T 5246|SN/T 3532.3|SN/T 3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