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4247-2015 (SN/T4247-2015) | | 中文名称 | 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products for remanufacturing for import in free trade zone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010 | | 字数估计 | 6,615 | | 发布日期 | 2015-05-26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 引用标准 | GB/T 2761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5]224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1号(总第193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可参考本标准。 |
SN/T 4247-2015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products for remanufacturing for import in free trade zo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
检验规程
2015-05-26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骁、潘洁、杨庆华、翁建滨、顾睿菲、潘晓毅、方斌、刘刚。
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
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
区域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可参考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611 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6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制造毛坯 core
蕴涵使用价值,由于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产品。
3.2
再制造 remanufacturing
对再制造毛坯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不低于原型新品水平的过程。
注1:其中质量特性包括产品功能、技术性能、绿色性、经济性等。
注2:再制造过程一般包括再制造毛坯的回收、检测、拆解、清洗、分类、评估、修复加工、再装配、检测、标识及包
装等。
3.3
经过再制造过程并达到再制造要求,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
3.4
再制造企业 remanufacturer
从事再制造产品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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