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4346.10-2016 (SN/T4346.10-2016)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ealth quarantine to the fulminating and highly fatal contagious diseases at frontier ports--Part 10: Sup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字数估计 | 9,998 | | 发布日期 | 2016-06-28 | | 实施日期 | 2017-02-01 | | 标准依据 | State-Quality-Inspection-Accredidation [2016] No.318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4346.10-2016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ealth quarantine to the fulminating and highly fatal contagious diseases at frontier ports--Part 10: Sup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
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2016-06-28发布
2017-0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4346《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共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风险评估及预警;
---第3部分:风险交流;
---第4部分:交通工具、货物、邮包及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
---第5部分:人员及行李卫生检疫查验;
---第6部分: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卫生检疫;
---第7部分:卫生处理;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
---第9部分:个人防护;
---第10部分:保障。
本部分为SN/T 4346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毕英杰、吴志茹、王冰、张俊钊、孟传金、程开宇、张显光、相大鹏、潘德观、
吴惠明。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
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1 范围
SN/T 4346的本部分规定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疫情防控保障中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
技术保障和物资保障所包含的内容,以及部分保障的方法、要求、评价和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的保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SN/T 4346.8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
SN/T 4346.9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9部分:个人防护
3 组织保障
3.1 领导小组
在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其职责包括:
---组织国境口岸应对疫情防控预案的制修订和实施;
---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并依照权限发布风险预警;
---组织评估并判定疫情防控措施的效果,完善防控方案;
---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疫情监测信息交流、应急协调联系协作机制并签订协作
协议。
3.2 工作小组
由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及协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
---疫情信息的收集、监测和报告;
---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核实、实施风险评估;
---组织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并对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组织实施卫生处理,并对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并对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组织开展宣传与咨询,并对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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