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4805-2017 (SN/T4805-2017) | | 中文名称 | 进出境实验猴隔离场建设规范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 of construction of the isolation facilities for entry and exit of experimental monkey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41 | | 字数估计 | 8,815 | | 发布日期 | 2017-07-21 | | 实施日期 | 2018-03-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7)33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4805-2017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Out - of - Go Experimental Monkey Disposi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境实验猴隔离场建设规范
2017-07-21发布
2018-03-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丹丹、邱索平、詹爱军、张体银、王绥家、陈平亚、艾军、杨云庆。
进出境实验猴隔离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实验猴隔离场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猕猴属实验动物隔离场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548 禽畜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rctoides)、平顶猴(Macacanemestrina)、熊猴(Macacaassamensis)、藏酋猴(Macacathibetana)等
动物。
4 选址及环境要求
4.1 隔离场应设于国家开放口岸,邻近港口码头或国际机场,与入境口岸的距离小于200km,交通便
利,口岸具有装卸动物的条件。
4.2 隔离场应远离野生动物保护区10km以上。
4.3 隔离场应避开自然疫源地。
4.4 隔离场周围3km范围内无陆生动物饲养场、皮革加工厂、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居民生活区、交通
主干道、动物交易市场等;宜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4.5 隔离场周围1km范围内无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4.6 隔离场与周围的学校、居民区、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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