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5278-2020 (SN/T5278-2020) | | 中文名称 | 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Imported Products Containing Reusable Part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0/3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20; 31.020 | | 字数估计 | 12,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 实施日期 | 2021-07-01 | | 标准依据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6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5278-2020: 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
SN/T 5278-2020 英文名称: (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Imported Products Containing Reusable Par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勤、徐蓓蓓、杨欢、谭于莹、刘继广、刘璟
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监管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包括电子电气、机电、机械零件以及可能含有软件的硬
件的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软件产品、概念和想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611 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
IEC 62309 含 再 用 零 部 件 的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 功 能 性 和 试 验 的 要 求(Dependability of products
containing reused parts- Requirements for functionality and tests)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611、IEC 623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检验监管
4.1 总要求
含再用零部件的进口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标准要求。
4.2 检验监管方式
对含再用零部件的进口产品的检验监管采用产品检验(4.3)或符合性验证(4.4),或组合的方式。
4.3 产品检验
4.3.1 抽样
应按照同类的全新产品的抽样规则随机抽样,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
数检验。
4.3.2 检验内容
4.3.2.1 标识和说明书
含再用零部件产品的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在产品、产品说明书及产
品包装物(如适用)的明显位置上标有再制造标识,标识应符合 GB/T 27611 要求。
4.3.2.2 性能、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
含再用零部件产品的性能、安全、卫生及环保等要求应与全新零部件组成的产品相同。其抽样方
式及检验项目应遵循相应产品的检验规程。
4.4 符合性验证
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应相符,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必要时可参照附录 A、
B、C 进行核查,实施验证。
5 不合格及处置
5.1 对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监管及符合性验证的所有相关内容均合格,方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
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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