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T/CSAE 60-2017 (T/CSAE60-2017) | | 中文名称 | 电池模块测试规范 | | 英文名称 | Battery module test specificatio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T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20 | | 字数估计 | 15,170 | | 发布日期 | 9/18/2017 | | 实施日期 | 9/18/2017 | | 发布机构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下一代纯电动轿车用锂离子电池模块(以下简称电池模块)的检测项目、检测程序、试验方法及检测流程,以指导下一代纯电动轿车用电池模块的检测。为下一代纯电动轿车用动力电池的选型和快速评价,以及电池系统的设计提供依据。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乘用车用锂离子电池模块。 |
T/CSAE 60-2017: 电池模块测试规范
T/CSAE 60-2017 英文名称: Battery module test specification
Battery module test specification
中 国 汽 车 工 程 学 会 标 准
电池模块测试规范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发布
3.5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企业提供的,在 25 ℃ ±2 ℃下,动力电池的 C2 Ah 数值。
3.6 实际容量 actual capacity
动力电池连续 3 次“25℃放电容量”实验数据的平均值(3 次放电容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
异小于额定容量的 3%)。
3.7 初始容量 initial actual capacity
全新动力电池的实际容量 Ah 数值。
3.8 容量恢复能力 capacity recovery
动力电池在一定温度下,储存一定时间后,再完全充电,其后放电容量与初始容量之比。
3.9 充电终止电流 end-of-charge current
在进行恒压充电时,动力电池终止充电时的电流。
3.10 爆炸 explosion
动力电池外壳猛烈破裂,且有主要成份(固体物质)抛射出来。
3.11 起火 fire
动力电池任何部位发出明火(持续时间长于 1 s),火花及拉弧不属于明火。
3.12 扫频循环 sweep cycle
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往返扫描一次,例如:10 Hz ~ 55 Hz ~ 10 Hz。
4 符号
C2-2 小时率额定容量(Ah)。
I2-2 小时率放电电流,其数值等于 C2/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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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条件、测试设备及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环境温度为 15 ℃~ 35 ℃、相对湿度为 25% ~ 85%、大气压力为 86 kPa ~106 kPa 的环境中进行。
5.1.2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
电压测量装置:准确度不低于 0.5 级,其输入阻抗至少为 1 kΩ/V;
电流测量装置:准确度不低于 0.5 级;
温度测量装置: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大于 1 ℃,标定准确度不低于 0.5 ℃;
计时器:按时、分、秒等分度,准确度为 ±0.1%;
测量尺寸的量具:分度值不大于 1 mm;
称量质量的衡器:准确度为 ±0.05% 以上;
绝缘电阻仪:准确度不低于 5%。
5.2 电池特性试验
5.2.1 外观
在良好的光线条件下,用目测法检查电池模块的外观。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应平整干
燥、无外伤,且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标志清晰等。
5.2.2 极性
用电压表检测电池模块的极性。端子极性应正确,并应有正负极的清晰标识。
5.2.3 外形尺寸和质量
用量具和衡器测量电池模块的外形尺寸及质量。外形尺寸及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条件。
5.2.4 绝缘电阻
用绝缘电阻仪测量电池模块端子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若无金属外壳则无需测量),其值应不小于 10 MΩ。
5.2.5 电池模块标准充电
在 25 ℃ ±2 ℃下,电池模块先以 1I2(A)的电流放电至任一单体电压低于企业技术条件中规
5.2.15 工况循环寿命
电池模块工况循环寿命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除实际容量检查外,试验可以在 25 ℃~ 40 ℃条件下进行):
a)电池模块按 5.2.5 方法充电(温度范围放宽至 25 ℃~ 40 ℃);
b)在 25 ℃~ 40 ℃条件下,按下表 1 进行工况循环寿命试验,直至电池模块任一单体电压低
于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上述一个充电和若干个工况放电过程定义为 1 个标准循环;
c)电池模块按 a)~ b)步骤重复标准循环 24 次;
d)电池模块按 5.2.7 方法检查实际容量,如果放电容量低于初始容量的 80% 则结束试验;
e)重复 a)~ d)步骤,直至试验达到结束条件(实际容量低于初始容量的 80%);
f)电池模块工况循环寿命为 a)~ d)步骤在规定条件下重复的次数乘以 25。
5.3 安全性试验
要求每组电池模块由 5 只或以上电池单体串联组成(若电池模块单元采用少于 5 只电池单体串
联的形式,则需将电池模块单元进行串联,以达到每组电池模块由 5 只或以上电池单体串联的条件)。
要求用于电池模块安全试验的样品,其 25 ℃放电容量测试值,不应低于电池模块的额定容量。
所有安全试验均在有充分环境保护的条件下进行。
5.3.1 过放电
a)电池模块按 5.2.5 方法充电;
b)电池模块以 1I2(A)电流放电(若有电子保护线路,应暂时除去电子保护线路)至任一单
体电压达到 0V 后继续强制放电 60 min,试验后观察 1 h。
试验过程中,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5.3.2 过充电
a)电池模块按 5.2.5 方法充电;
b)电池模块继续以 1I2(A)电流充电至任一单体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
压的 2 倍或充电容量达到初始容量的 200% 时停止充电,试验后观察 1 h。
试验过程中,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5.3.3 短路
a)电池模块按 5.2.5 方法充电;
b)将电池模块经外部短路 10 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 5 mΩ,试验后观察 1 h。
试验过程中,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5.3.4 加热
a)电池模块按 5.2.5 方法充电;
b)将电池模块放入加热设备,加热设备按照 5 ℃/min 的速率升温至 130 ℃ ±2 ℃,并保持此
温度 30 min,试验后观察 1 h。
试验过程中,电池模块应不爆炸、不起火。
5.3.5 挤压
a)电池模块按 5.2.5 方法充电;
b)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挤压板形式见图 1:一侧是平板,一侧是异形板,异形板的半圆柱形挤压头的典型半径为
75 mm,挤压头间的典型间距为 30 mm。
① 挤压方向:垂直或平行于电池单体排列方向施压。(方形或软包电池单体组成的模块需用
2 组,分别做垂直或平行于电池单体排列方向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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