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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WBT1041-2012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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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T 1041-2012 220 WB/T 1041-2012 9秒内发货PDF 自动分拣设备管理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WB/T 1041-2012 (WB/T1041-2012)
中文名称 自动分拣设备管理要求
英文名称 Management requirement of automatic sorting equipment
行业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中标分类 A87
国际标准分类 03.080.01
字数估计 15,134
标准依据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8号(总第152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分拣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基础管理、前期管理、使用管理、维护修理管理、改造与更新、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等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自动分拣设备的管理要求。

WB/T 1041-2012: 自动分拣设备管理要求 WB/T 1041-2012 英文名称: Management requirement of automatic sorting equipment ICS 03.080.01 A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行业标准 2012-03-24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南京音飞储存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六维物流设备 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齐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九鼎、金跃跃、崔久山、安民、王锋、胡国忠、夏义怀、刘华荣。 自动分拣设备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分拣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基础管理、前期管理、使用管理、维护修理管理、改造 与更新、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等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自动分拣设备的管理要求。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自动分拣设备 能够通过识别系统识别物品属性,并能据此对物品进行分类重组传输的自动系统,主 要由传输供件装置,识别系统、控制系统、机械分拣机构及信息处理系统组成。 2.2 格口 用以容纳被分拣的物品,可以是具有一定容量的滑槽或者是一段传输机构。 2.3 供件装置 自动分拣传输系统内,分拣机构之前的部分,能够识别物品分拣信息(一般设有人工辅助工位,整理 物品),控制作业节奏,在一些高速分拣机多个供件装置之间自动协调,保证与主机保持同步,将物品送 到分拣机的相应位置。 3 基础管理 3.1 自动分拣设备系统使用单位应设置设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 3.2 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设备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制定自动分拣设备操作规程。 ---组织实施自动分拣设备技术维护与修理。 ---编制自动分拣设备技术改造、更新与大修年度计划,提出设备报废申请,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开展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3.3 自动分拣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使用有要求,运行有记录,维护有规程,应 逐步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交接验收制度。 ---维护、修理、使用制度。 ---操作规程。 ---资料档案管理。 ---管理、维护、使用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检查与奖惩制度。 3.4 因人为违反操作、使用、维护、检查规程,擅离工作岗位,造成设备损坏致使生产中断的设备事故分 为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致使设备停用一个月或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00元。 ---大事故:致使设备停用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元~50000元。 ---一般事故:致使设备停用一周或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3.5 设备事故处理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 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5.1 事故发生后应严格保护现场,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情况、设备损坏 程度等报告管理部门,在未查清情况前,不应破坏现场。 3.5.2 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并存入档案。 3.5.3 事故原因查明后,应及时组织设备修理,尽早恢复生产。 4 前期管理 4.1 在自动分拣设备正式投入运行前,应将设备购置的规划、购置、安装调试、鉴定验收作为管理的重要环节。 4.2 购置规划应由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编制,必要时应邀请自动分拣设备的供应方参与,以便 更好地进行系统集成。 4.2.1 规划应至少包括物流工艺流程、场地环境、自动分拣设备类型、系统组成,以及主要技术参数,预 算经费和性能价格比等内容。 4.2.2 在编制规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根据企业总体业务需求,经过技术经济分析,进行工艺流程设计,根据工艺流程设计厂房。 ---根据工艺流程的需要、分拣的业务总量、作业的时间要求、单位时间的处理件数,选择相应分拣 机的分拣效率、供件席位数量、分拣格口数量。 ---根据场地环境,被分拣物品的尺寸范围、质量及是否易碎,包装方式,包装的标准化程度等选择 分拣机构的类型。 ---分拣设备系统的可扩展性、易维护性、操作的简便性、纠错能力。 ---实用性。所选购的分拣设备是否符合物流的工艺处理流程,工艺处理流程是否适应被分拣的物品。 ---经济性。对所选购的自动分拣设备进行经济性评价,应达到满意的经济技术指标。 ---可靠性。分拣设备系统无故障、无分拣差错运行的程度。 ---环保与节能。 4.3 自动分拣设备购置应根据批复的规划与预算经费进行招标、论证。 4.4 安装、调试和验收。 4.4.1 自动分拣设备管理人员、维护修理人员应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应掌握设备维护修理方法。 4.4.2 自动分拣设备系统安装应符合施工图、组装图以及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4.4.3 设备调试应按供应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和协议要求进行。 4.4.4 自动分拣设备安装、调试后主要技术性能应达到规定要求。 4.4.4.1 分拣效率、分拣差错率、运行速度等技术指标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4.4.2 自动分拣传输系统的多个供件装置之间应能自动协调,按照分拣机的要求应能控制物品的适 度间隔,准确地将物品送到控制系统所规定的分拣机构的相应位置。 4.4.4.3 识别系统应能正确地对物品的标识进行识别,生成与被分拣物品相关联的数值,并与被分拣 物品在机器上同步运行,从而准确地对分拣机构进行控制。 4.4.4.4 机械系统主要性能要求: ---机械分拣机构能够在物品的传输过程中,以自动控制的机械动作方式,准确地把被分拣物品导 入到指定的格口。 ---机架、轨道及其他机械零部件连接(焊接)应牢固,轨道对接应平齐,机器运行时机架应无明显 晃动和震动、无异常声音。 ---驱动电机及其机构(如链轮、链条、皮带)运转应正常无脉动。 ---机械运转零部件运转应灵活、动作灵敏、无异常声音。 ---供件传输系统运转应平稳,启停准确。 ---格口开启、关闭应灵活。 4.4.4.5 控制系统主要性能要求: ---控制系统对分拣机构的运行速度、分拣导入机械的启动及运行时间的控制应准确。 ---弱电控制柜应设有接地端子,安全保护接地电阻≤4Ω,交流供电地线接地电阻≤4Ω,直流地 线接地电阻≤2.5Ω。 ---强电柜的电流开关、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过流保护器等电控元器件工作应可靠,排线及插拔 器件接触应良好,应无接头松动、锈蚀或氧化现象。 ---现场执行机构、器件的接线端子应有保护措施,不应裸露,所有接头应压接牢固。检测器件,同 类装置应排列整齐,发光器件与接收器件光轴应对准。报警、预警、提示装置工作应可靠。 ---应有电源设备过热、过流、短路、缺相保护装置,直线电机及各强电部位过载保护装置,电力拖 动过流保护均应工作可靠。 ---系统状态检测功能应可靠,对硬件检测能显示监测信息,并故障报警。 4.4.4.6 信息系统主要性能要求: ---信息系统应能对物品处理信息进行采集、统计、汇总、查询、报表打印。应能对各种关键执行部 件和控制功能进行自检、记录故障情况。 ---系统监控应能显示设备开机、关机、满槽、故障等信息及供件、格口等部位当前所处的工作、停 机、故障状况,当格口满槽时应能发出报警,显示物品数量、封锁格口。 4.4.4.7 气动系统的气泵气压应稳定,气动元器件工作可靠,气动管路连接应牢固、无漏气。 4.4.5 设备投入生产前应经过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验收,写出书面报告并归入设备档案。 4.4.6 设备验收后应及时做好转固定资产、建账、建卡、建立技术档案工作。 4.4.7 设备投产后,应及时收集设备运行中的各种信息,做好记录。 5 使用管理 5.1 设备使用管理应做到管理有专责,使用有要求。 5.2 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自动分拣设备的功能和结构,以及可分拣物品的规格要求。 5.3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自动分拣设备,安全生产。 5.3.1 开机前,应检查电源及配套设备是否正常,被分拣物品是否合乎要求。 5.3.2 应按照开机程序进行开机,待设备运行速度达到要求并且运行稳定后,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5.3.2.1 分拣部位操作人员应防止误操作,应注意观察指示灯及显示屏幕的显示,有故障显示时应及 时通知维护人员,当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机,通知维护人员。 5.3.2.2 格口部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巡视,及时清格,发现有格口封锁时,应及时解除封锁,以免影响分 拣;应监视物品分拣情况,当差错率高时及时通知维护人员。 5.3.3 工作结束,应按照关机程序关机。 5.4 操作人员应能处理自动分拣设备使用中物件卡塞等各类常见故障,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会采取紧 急停机措施,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及时排除故障,并详细填写《设备运行清洁维护情况表》(参见附录 A),无力排除故障的应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填写《设备报修单》(参见附录B),并报管理人员及时报修。 5.5 操作人员不应擅自拆卸机器和电脑,增删电脑桌面图标和修改屏幕设置。除非在电脑“死机”状态 下,不应直接切断电脑电源。 5.6 操作人员每日应做好清洁维护工作: ---检查健盘各按键是否灵活可靠,面板显示及各指示灯运行是否正常。 ---清洁物品流通道,台面板,分拣格口和设备表面。 ---清洁工作现场、作业区,下班前检查机器内有无遗留物品。 ---检查电源开关是否有效,观察物品入格情况。 ---工作结束和清洁维护后应及时、完整地填写设备运行和清洁维护情况表。 5.7 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监督设备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 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对设备运行和清洁维护记录应进行检查、汇总、归档。 5.8 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故障报修记录的汇总、故障分析统计,协助维修人员,提出解决办法。 5.9 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粉尘、噪音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 5.10 多班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上班人员的运行清洁维护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6 维护和修理管理 6.1 设备的维护修理可由单位的维修人员承担或委托外单位承担,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维修应有 记录。一般故障应在到达现场后8h内予以修复,复杂故障应在2天内修复。 6.2 故障受理后本单位维修部门应在2h内响应,委托单位(包括设备销售方)应在48h内响应。 6.3 自动分拣设备维修时,使用部门应派专人全程配合维修人员的操作。 6.4 例行维护应每日进行,应以关键部位的检查为主要作业内容。 6.4.1 检查整个系统内部通讯情况。 6.4.2 检查各开关,按钮和指示灯是否完好。 6.4.3 检查键盘、显示器、打印机、标签打印机打印是否正常。 6.4.4 检查卸载机构能否正常灵活复位。 6.4.5 检查空气压缩机压力,气动管路有无漏气。 6.4.6 例行维护完毕应填写《设备例行维护单》(参见附录C)。 6.5 一级维护应每周进行,除例行维护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外,还应以关键部位的清洁、润滑为主要作业内容。 6.5.1 清洁并检查机器各机构及零部件,安装是否牢固、润滑是否良好、有无异常声音。 6.5.2 清洁并检查调整扫描器、条码阅读器、标签打印机。 6.5.3 检查皮带有否损伤或跑偏现象。 6.5.4 检查滚轮、轮轴运行情况,是否磨损或变形。 6.5.5 检查接插件、紧固件有无松动。 6.5.6 设备一级维护完毕,填写《设备维护记录单》(参见附录D)。 6.6 二级维护每月或每季进行,除一级维护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外,还应以部件检查调整为主要作业内容。 6.6.1 检查电机、链条、滚轮、皮带等运行情况,减速器有无渗油现象。 6.6.2 检查动力设备、控制设备的连线、接头是否有松动、脱落、烧熔现象。 6.6.3 检查各接插件、通讯接口、功能模块、继电器是否牢固可靠。 6.6.4 清洁并检查调整各电路板的工作情况。 6.6.5 根据出厂有关技术要求,用实际物件检查系统的适用功能和性能。 6.6.6 设备二级维护完毕,填写《设备维护记录单》(参见附录D)。 6.7 三级维护应每年进行,除二级维护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外,还应以全面检测为主要作业内容。 6.7.1 整机全方位清洁并检查铰链、按钮插座等附件有无损坏。 6.7.2 全面检查扫描器、条码阅读器、打印机、标签打印机、气泵运行情况。 6.7.3 检查各接点的氧化、锈蚀状况并清洁、紧固。 6.7.4 检查所有电路板的工作情况和老化情况。 6.7.5 提交完整的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报告。 6.8 设备修理 6.8.1 当设备经三级维护其性能和功能仍不能达到完好要求,应列入次年大修项目计划。 6.8.2 操作人员应参加设备的预检、修理和验收工作。 6.8.3 大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和设备能力认可,并写出验收总结。 6.8.4 设备大修后,承修单位应包修三个月。 7 改造、更新和报废管理 7.1 对自动分拣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分析。 7.2 对自动分拣设备的改造应重视技术性能和使用功能的改善,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使之部分 达到或基本达到新型设备的水准。 7.3 自动分拣设备更新所更换下来的设备,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可调其他单位使用,或予以妥善保管,直至报废。 7.4 自动分拣设备报废处理。 7.4.1 自动分拣设备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写出鉴定报告。 7.4.2 自动分拣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 ---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要求。 ---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因技术性能落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