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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545-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WS/T 545-2017 479 WS/T 545-2017 [PDF]天数 <=4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WS/T 545-2017 (WS/T545-2017)
中文名称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elemedicine information system
行业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C07
字数估计 19,186
发布日期 2017-07-25
实施日期 2017-12-01
标准依据 国卫通(2017)8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8年第3号(总第21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S/T 545-2017: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WS/T 545-2017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elemedicine information system ICS 11.020 C 07 W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总体技术要求、系统功能、信息资源规范、基础设施规范、安全规 范和性能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受邀方),运用网络 通信和计算机技术,为本医疗机构的患者及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 5 总体技术要求 5.1 总体框架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总体框架主要包括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的应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的服务、信息资 源中心、信息交换层、基础措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见图1。 5.2 技术架构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架构如图2所示。 5.2.1 应用层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应用层由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和远程医疗监管组成。通过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门户 访问,可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手术示教、远 程医学教育等远程医疗服务,各应用可实现“即插即用”;通过远程医疗监管模块提供的功能,可实现 各级远程医疗系统运营情况的分析、统计、决策等多种监管功能。 5.2.2 服务层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服务层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注册服务、远程服务、存储服务和电子病历档案服务, 用于通过远程医疗数据传输对象与远程医疗业务逻辑层直接进行交互,集中了系统的业务逻辑的处理。 服务间的消息交换和消息传输贯穿各个服务层,服务间的消息交换需要基于通用的交换标准和行业的交换标准。 5.2.3 资源层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资源层所提供资源包括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文档、音视频资料)数据、结构 化文档数据、应用服务资源等。主要用于支撑跨区域远程医疗工作开展的管理协调;支撑跨区域远程医 疗工作开展的效能建设;辅助决策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服务;为国家远程医疗监管与资源服务中心与各区 域远程医疗监管与资源服务中心,以及各区域远程医疗监管与资源服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信息服务。 5.2.4 交换与接入层 5.2.4.1 远程医疗信息资源交换层 包括:企业服务总线 ESB、服务集成 SMP、通用文件传输 GTP、数据集成 ETL、统一媒体控制单元 MCU。信息交换层根据业务流程,通过数据接口或消息传递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 享、数据上报等功能。主要用于满足临床信息跨医院、跨区域的信息交换和协同应用;用于医疗服务资 源的注册、申请、授权、管理、监控,实现基于服务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用于满足基于卫生医疗行业 数据规范的业务信息采集,并对外部系统提供基于文件的数据交换服务;用于满足远程医疗数据仓库建 设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加工、转换处理的数据集成要求;用于满足音视频信息的跨医院、跨区域交互, 并按照平战结合要求,集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解决医院依靠区域远程医疗监管 与资源服务中心开展远程医疗业务过程中的信息互联互通问题。 5.2.4.2 远程医疗信息资源接入层 5.2.4.2.1 应急指挥系统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与应急指挥系统对接,利用视频站点连接医院网络,提供现场和救治过程音视频 动态信息,实现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信息共享与处置联动,既可使患者通过远程视频获得诊治,也可助医 护人员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患者的最新情况,分析任何潜在的新疾病。 5.2.4.2.2 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检验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心电诊断系统、影像诊断 系统、病理诊断系统和其他医疗信息系统。通过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与医疗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跨医院 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提供远程医疗监管与业务服务实时信息,共享原有健 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具有对远程医疗业务的综合管理功能。 如医疗机构已经建立了数据共享的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将通过平台机制,实现与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的对接,减少数据接口数量,实现跨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5.2.4.2.3 医疗信息采集设备 医疗信息采集设备主要包括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护仪、数字化影像设备、数字心电图机、呼吸机和其 他医疗信息采集设备,主要用于采集患者的生命体征、血糖、血压等数据。 5.3 软件架构要求 基本要求包括: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软件架构应该基于面向服务架构的思想来构建;系统采用 B/S模式结构,根 据应用环境的不同,以网络最优化方案进行系统部署; --符合已有的标准框架协议,采用业界协议;采用开放式标准设计,能够兼容其他医疗系统和设 备;满足今后的发展,为未来业务扩展留有充分的扩充余地; --凡与 SOA重用性密切相关的组件,如服务接口,必须采用成熟的技术标准规范;对还没有最后 定案的事实标准或规范,作为可选技术参考使用;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要求具有消息路由功能,可以具有业务流程管理、可以支持远程医疗业务流 程编排和人工参与的工作流。 5.4 软件技术要求 5.4.1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包括: --系统应支持远程医疗服务相关的业务操作,可具有支持业务流程编排的功能; --系统应支持与各医院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交互,具有医疗信息和资料调阅功能; --系统应提供管理工具,能够管理所有业务系统集成节点,监控整个远程医疗业务开展情况; --系统应支持用户授权及认证,支持数据防篡改及隐私数据保密,支持业务流程的追踪与审计, 系统日志的记录与查看,支持消息可靠性传递及消息追踪等;系统具有很好的备份功能,满足 高可靠性需求; --单点登录:提供对各种应用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集成,用户只需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其它相关应 用系统和数据库;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应提供二次开发环境,提供基础公共业务组件的封装。 5.4.2 交互信息要求 交互信息应支持WS 363、WS 364等国家颁布的相关卫生数据标准。 5.5 集成能力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 --以 Web Service技术作为 SOA服务开发技术的首选技术,并要求遵循 WS-I Basic Profile 1.0 的有关指引; --系统应支持主流的卫生信息交换国际和国内标准和规范; --基于 Web Service 的服务的安全管理应遵循 Web Service服务规范中 WS-Security规范,其他 形式的服务也必须提供安全保障。 6 系统功能 6.1 基础功能 6.1.1 基本要求 基础功能应包括对患者、医疗服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医疗卫生术语的注册管理服务。 系统应对这些实体提供唯一的标识。针对各类实体形成各类注册库(如患者注册库、医疗服务人员注册 库、机构注册库、术语和字典注册库),各注册库具有管理和解决单个实体具有多个标识符问题的能力。 6.1.2 患者注册服务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新增患者注册功能; --具备患者信息更新功能; --具备患者身份失效功能; --具备患者身份合并功能; --具备患者信息查询功能。 6.1.3 医疗服务人员注册服务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新增医疗卫生人员注册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人员信息更新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人员身份失效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人员身份合并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人员信息查询功能。 6.1.4 医疗卫生机构(科室)注册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新增医疗卫生机构(科室)注册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信息更新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停用功能; --具备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信息查询功能。 6.1.5 医疗卫生术语注册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术语和字典的批量导入导出功能; --具备术语和字典的分类浏览功能; --具备术语和字典的关系维护功能; --具备术语和字典的版本管理; --具备术语和字典的映射关系维护; --具备向其他系统同步术语和字典功能。 6.2 远程医疗数据资料整合功能 6.2.1 数据采集功能 功能包括: --支持医疗数据资料的采集,从医疗应用系统或数据库获取数据。 --支持按 DICOM 标准获取患者的影像资料,并进行存储、再现以及相应的后处理操作。 --支持将病理切片转换成由完整数字图像组成的虚拟数字切片,至少包括20倍和40倍显微图像。 支持病理虚拟数字切片上传。 --支持从电生理检查设备采集电生理数据,并进行无损的数据传输、存储和再现。电生理图支持 通过 Internet、移动网络、电话线等方式传输电生理检查数据。电生理图数据可存储为 XML、 DICOM等通用数据格式。 --支持床边监护仪等生命体征数据的实时传输。 --在本规范中暂不规定与数据采集相关的服务和接口。 6.2.2 申请功能 基本功能包括: --申请单提交 --具备申请单接收功能; --具备申请单查询功能。 6.3 远程医疗数据资料存储服务功能 根据远程医疗病例资料信息的分类,存储服务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存储库、电子病历信息存储库、 健康档案信息存储库、会诊信息存储库、影像数据存储库、教学资源存储库。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接收文档、影像、视频数据资料功能; --具备向索引库注册文档、影像、视频数据资料功能; --具备向使用者提供文档、影像、视频数据资料功能。 6.4 远程医疗数据资料管理功能 6.4.1 数据资料管理功能 对患者全病程档案进行管理,包括建档、注销、属地变更等。 6.4.2 文档注册功能 文档注册根据文档的内容维护每一个注册文档的元数据,并包括在文档库中存储的地址。文档注册 可根据文档用户的特定查询条件返回文档(集)。 6.4.3 事件注册功能 为实现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对病例资料信息的共享和交换,需要以远程医疗患者为单位,对患者获得 的卫生服务活动的事件信息进行注册,建立事件目录。目录中的每个条目由描述该事件的关键信息构成, 实际操作时,应该提取文档中与事件相关的元数据进行注册,同时,事件信息将被作为患者与文档之间 的关联关系,便于使用者可以通过事件的途径获取相关的文档。 6.4.4 索引服务功能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静态文档注册功能,静态文档包括:患者的病例资料信息,以及事件信息所涉及的文档目 录及摘要信息; --支持根据医疗事件或患者信息查询、展示相关医疗静态文档索引的功能。 6.5 远程医疗数据资料调阅功能 用于对文档、影像图片、病历文件等各类数据的浏览查阅。 6.5.1 数据组装服务功能 组装服务通过调用不同的系统组件生成多个患者数据的结果集,并把这些结果集组合成一定输出格式。 6.5.2 数据标准化服务功能 标准化服务把特定的输入串修改成符合标准化的编码串。数据的格式和实质含义都可以转换。 6.5.3 数据访问服务功能 数据访问服务提供对单个患者病例资料文档或文档集的数据的查询和访问服务。 6.6 远程医疗结果信息反馈功能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结果信息接收功能; --具备结果信息查询功能。 6.7 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功能 6.7.1 用户管理及授权服务 基本功能包括: --具备用户角色创建功能; --具备用户授权功能; --具备访问规则定制功能,并按规则访问数据的功能; --具备记录用户权限操作日志功能。 6.7.2 信息安全服务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应提供统一的信息安全服务,用户在信息交互时系统通过认证、授权等方式保证信息安全。 6.7.3 隐私保护服务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应提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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