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YC/T 496-2014 (YC/T496-2014) | | 中文名称 | 卷烟 感官舒适性评价方法 | | 英文名称 | Cigarette. The sensory comfort evaluation methods | | 行业 | 烟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8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7,757 | | 发布日期 | 3/24/2014 | | 实施日期 | 4/15/2014 | | 标准依据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批准发布《卷烟工厂可视化管理要求与评价》等17项烟草行业标准的通知;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5号(总第173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感官舒适性评价方法的术语、一般要求、评价程序及数据统计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卷烟感官舒适性评价与分析, 也适用于产品开发、产品维护和产品感官舒适性的检验。 |
YC/T 496-2014
Cigarette.The sensory comfort evaluation methods
ICS 65.160
X85
备案号:44829-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卷烟 感官舒适性评价方法
2014-03-24发布
2014-04-15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标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烟草研究院、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
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烟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永立、马骥、马宇平、张朝平、刘强、张映、武怡、张建勋、钟科军、杨春强、
谭新良、王宏伟、屈展、钱发成、刘金云、马明、王明锋、束茹欣、蒋锦锋、崔凯、潘高伟。
卷烟 感官舒适性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感官舒适性评价方法的术语、一般要求、评价程序及数据统计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感官舒适性评价与分析,也适用于产品开发、产品维护和产品感官舒适性的
检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烟气对感受器官造成的刺激、干燥、残留等不良感觉以及细腻、柔和、圆润等感觉所形成的复合
感受。
2.2
刺 tingling
烟气对口腔或舌部造成轻微或明显的麻刺类不舒适的感受。
2.3
辣 hot
烟气对口腔所造成的不舒适的辛辣感受,类似于辣椒素、姜酮。
2.4
灼烧 burning
烟气对口腔所造成的轻微或明显的灼热痛感。
2.5
干燥 dryness
烟气引起感觉器官产生类似缺乏水分的不舒适感受。
2.6
收敛/涩 astringent/harsh
烟气引起使口腔、舌面中表皮层或粘膜表面收缩、拉紧或起皱的一种复合感受,类似于柿单宁、黑刺
李单宁。
2.7
残留 offtaste
烟气通过口腔后造成的颗粒状、涂层状等不干净、不舒适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