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513.2-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YY/T 0513.2-2020 | 249 | YY/T 0513.2-2020 | [PDF]天数 <=3 | 同种异体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 |
| YY/T 0513.2-2009 | 639 | YY/T 0513.2-2009 | [PDF]天数 <=3 |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YY/T 0513.2-2020 (YY/T0513.2-2020) |
| 中文名称 | 同种异体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 |
| 英文名称 | (Allogeneic restorative materials - Part 2: Cryogenic frozen bone and freeze-dried bone) |
| 行业 | 医药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45 |
| 字数估计 | 13,176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YY/T 0513.2-2009 |
| 标准依据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7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YY/T 0513.2-2020: 同种异体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
YY/T 0513.2-2020 英文名称: (Allogeneic restorative materials Part 2: Cryogenic frozen bone and freeze-dried bone)
1 范围
YY/T 0513的本部分规定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和规格、原材料要求及外源因子控制、要求、试验方法、标签、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人类骨组织制备的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886.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GB/T 16886.3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
GB/T 16886.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GB/T 16886.6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应试验
GB/T 16886.1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皮肤致敏试验
GB/T 16886.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
GB/T 16886.2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20部分:医疗器械免疫毒理学试验原则和方法
GB/T 19633.1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
YY0033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YY0236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型号和规格
4.1 分类
4.1.1 按用途分为3类:通用型(非结构性植骨)、骨性内植物、大段骨关节(结构性植骨)等。
4.1.2 按加工工艺分为:冷冻干燥骨(简称冻干骨,代号DG)、深低温冷冻骨(简称深冻骨,代号SD)。
4.1.3 按组织结构及解剖形态可分为松质骨、皮质骨、混合骨(皮松质骨)、长骨、骨干、骨关节等。
4.1.4 按加工形状分为骨条、骨块、骨板、骨粉、骨钉、骨笼等。
4.2 规格
应以重量、体积或长度进行标识,特殊形状应标明几何尺寸。
5 原材料要求及外源因子控制
5.1 同种异体骨的供体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2 同种异体骨应进行病毒等外源因子污染的控制。
6 要求
6.1 规格
同种异体骨产品规格应不超出标示值的±10%或满足用户提出的加工规格。
6.2 外观
外观白色或微黄,骨形态结构清晰,应观察不到骨髓和血液成分附着。
6.3 密度
6.4 酸碱度
6.5 含水量
冻干骨残余水量小于6%(失重法)。
6.6 无菌
应无菌。
6.7 生物学评价
6.7.1 总则
应按照GB/T 16886.1进行生物学评价。
6.7.2 细胞毒性试验
6.7.3 致敏试验
6.7.4 热原试验
应无热原反应。
6.7.5 遗传毒性试验
应无遗传毒性。
6.7.6 植入试验
分为皮下短期植入,按照GB/T 16886.6选择合适的实验动物,试验周期12周,植入材料周围组织应无明显噬中性细胞聚集及组织坏死;长期原位植入按照GB/T 16886.6选择合适的实验动物,试验周期不少于26周,植入材料应与相邻宿主骨形成骨结合,无异常病理反应。
注1:可使用已上市产品作对照样品,按同样方法植入,实验材料与对照材料的病理应无显著差异。
注2:为排除人类骨组织与实验动物因种属差异产生的不良反应,可结合材料在人体临床应用中的表现综合评价。
6.7.7 免疫学试验
应无明显免疫排斥反应。
6.7.8 皮内反应试验
应无皮内刺激反应。
6.7.9 全身急性毒性试验
应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