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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DB/T 71-2018 (DB/T71-2018) | | 中文名称 | 活动断层探察 断错地貌测量 | | 英文名称 | (Active fault exploratio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22,20 | | 发布日期 | 2018-12-26 | | 实施日期 | 2019-03-01 | | 标准依据 | 中国地震局公告(2018.12.26) | | 发布机构 | 中国地震局 |
DB/T 71-2018: 活动断层探察 断错地貌测量
DB/T 71-2018 英文名称: (Active fault exploration)
ICS 91.120.25P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DB/T71-2018
活动断层探察 断错地貌测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断错地貌测量的工作流程、技术准备、测量实施、数据处理、制图、资料验收和成果提交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活动断层探测与填图、活动性鉴定、地震科学考察和地震危险性评价等工作的断错地貌测量。
5 工作流程5.1 断错地貌测量工作流程包括下列五个阶段:
a) 技术准备:收集工作区相关资料,进行野外实地勘查,根据测量目标、地貌类型及测量范围制定测量工作方案;
b) 测量实施:根据测量类型和数据质量要求,按照测量工作方案完成野外测量、野外记录、数据检查和野外数据汇总入库;
c) 数据处理:进行数据备份、数据质量检查及数据处理,编写数据说明文档,完成数据汇总入库;
d) 制图:绘制成果图件,编写成果图件说明;
e) 资料验收和汇交:对数据资料、成果产出和专题数据库进行资料验收和汇交。
5.2 图1给出了断错地貌测量工作各阶段主要内容分解和衔接关系。
6 技术准备6.1 资料收集收集测量区及邻近区域已有地形、地貌等资料,以及覆盖测量区的航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资料。
6.2 实地考察应实地考察测量区的工作条件,了解测量区内活动断层相关构造地貌类型及分布范围。
6.3 测量工作方案制定6.3.1 应根据测量区地形地貌条件、技术要求和设备状况等制定测量工作方案。
6.3.2 测量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测量区位置和地形地貌概况、测量任务、数据精度要求、主要仪器装备
及技术参数、预期目标、计划工期等。
7 测量实施7.1 测量方式
7.1.1 断错地貌测量采用野外实施的剖面测量和地形测量两种方式。
7.1.2 剖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确定剖面起始位置和方向;
b) 测量地面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值,或测量可以转换为空间三维坐标的其他测量值;
c) 测量路线可由多条线段首尾相接组成;线段的起点、终点和拐点宜选取在地形平坦的位置,根据需要放置标志物。
7.1.3 地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确定测量范围;
b) 测量地面离散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值,或测量可以转换为地面离散点的其他数据,如航空摄影数据。
7.2 测量要求7.2.1 垂直断错地貌的测量
7.2.1.1 应选择由断层垂直活动造成的地貌为测量对象,包括断层陡坎、褶皱。
7.2.1.2 垂直断错地貌测量可采用剖面测量方式或地形测量方式。
7.2.1.3 采用剖面测量方式测量断层陡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断层陡坎两侧地貌面为同一地貌面;
b) 剖面方向垂直断层陡坎走向;
c) 剖面跨越断层陡坎上、下原始地貌面,陡坎两侧剖面线长度能确定陡坎顶、底原始地貌面;
d) 采用线性拟合或人工解译等方法确定陡坎顶、底原始地貌面的趋势线,两趋势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垂直位错量。
7.2.1.4 采用剖面测量方式测量褶皱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剖面方向垂直褶皱轴线;
b) 剖面跨越褶皱带及其两侧原始地貌面,其长度能确定褶皱两侧地貌面;
c) 采用线性拟合或人工解译等方法确定褶皱区外地貌面趋势线,趋势线与褶皱顶部之间的垂直距离为垂直抬升量。
7.2.1.5 采用地形测量方式测量垂直断错地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地形测量范围应覆盖选取的断层陡坎和褶皱;
b) 在地形测量数据中提取断层陡坎和褶皱的剖面数据,剖面数据应符合7.2.1.3和7.2.1.4要求。
7.2.2 水平断错地貌的测量
7.2.2.1 应选择由断层水平活动造成的地貌为测量对象,如断错的冲沟和阶地边缘等。
7.2.2.2 水平断错地貌测量应采用地形测量方式。
7.2.2.3 应采用线性拟合或人工解译等方法分别确定变形区两侧同一线状标志(如冲沟底部中线、河流
同级阶地边缘、河道中线和其他线状地物)的趋势线,测量趋势线之间沿断层走向的距离为断层水平位错量。
7.2.2.4 标志线的选取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取冲沟底部中线为标志线确定水平位错量;
b) 应选取同级断错阶地的边缘为标志线确定水平位错量;
c) 应选人工地物同一标志线确定水平位错量。
7.3 测量记录
7.3.1 野外测量记录应记录在野外工作记录簿上。记录簿应页码完整,字迹清晰,原始观测数据记录不得擦拭。
7.3.2 野外测量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任务名称、日期、天气情况、测量人员姓名;
b) 描述测量区内地形地貌特征、断错地貌单元与断层活动的切割关系;绘制地貌草图或素描图,并辅以文字描述;
c) 记录测量区内地貌单元的类别、重要测量点和测量控制点的编号。将地貌单元类别和测量点标识在地貌草图或素描图中;
d) 仪器状况和测量参数设置,包括基站的空间坐标、选取坐标系参数、测量数据的采样间隔等;
e) 异常情况或未预料到的情况。
7.4 测量数据要求7.4.1 剖面测量数据剖面测量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沿剖面路线逐个测量地面点空间坐标值,偏离剖面路线的水平距离小于1.0m;
b) 测量点间水平间距小于0.5m,地形平坦时测量点间水平距离小于1.0m;
c) 距离断层陡坎上、下拐点10m范围内及上下拐点间测量点距小于0.2m。
7.4.2 地形测量数据地形测量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使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设备或全站仪获取测量区内离散的地面测量点;
b) 测量空区不超过测量总面积的10%,关键地表形变区域不存在测量空区;
c) 当测图比例尺大于等于1∶500时,地表变形区或关键特征地形区域内测量点间水平距离小于
0.2m,地形平缓地区测量点间水平距离小于0.5m;当测图比例尺小于1∶500时,地表变形区
或关键特征地形区域内测量点间水平距离应小于0.5m,地形平缓地区测量点间水平距离宜小于1.0m;
d) 对测量区内地貌单元设置标号,地貌单元的测量点宜赋予相应地貌标号。
LiDAR点云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点云覆盖测量区,不存在空区;
b) 点云数据测量精度符合表1要求;
c) 点云数据密度满足内插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的要求。表2给出了数字高程模型网格与点云密度的对应关系。
7.4.4 航空摄影数据7.4.4.1 影像数据符合下列要求:
a) 航向重叠率应大于80%,旁向重叠率应大于60%;地面起伏较大时,应增大重叠率;
b) 飞行高度宜低于120m,同一航线上航拍高度宜保持一致,航高变化幅度不应超过设计航高的10%;
c) 影像质量应符合GB/T 27920.1的规定。
7.4.4.2 影像控制点符合下列要求:
a) 像片内控制点影像应清晰,易于判定;
b) 宜选在交角良好(30°~150°)的细小线状地物交点、明显地物拐点、不大于5×5像素的点状地
物中心,且高程起伏较小、易于准确定位和测量的地方;
c) 宜布设在旁向重叠的中线附近;
d) 控制点应均匀分布在测量区内,控制点数量与航测面积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的规定;
e) 应在同一坐标系下测定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测量精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7.5 测量检查7.5.1 测量前、过程中和测量阶段结束时应检查测量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野外测量记录是否齐全、
准确,测量数据是否符合测量要求。
7.5.2 测量任务由多个阶段性作业组成时,在开始下一阶段作业前,应对上一阶段的作业进行必要检查。
7.5.3 所有规定作业项目均已全面完成并符合要求,测量记录与资料完整无误,方可撤站结束测量野外作业。
7.6 测量数据补测和重测7.6.1 补测和重测条件
7.6.1.1 测量数据内存在矛盾或明显错误时,应进行重测。
7.6.1.2 测量数据经检查达不到7.4要求时,应进行重测或补测。
7.6.2 补测和重测要求
7.6.2.1 因原定测量工作方案不合理导致测量数据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制定测量工作方案进行野外测量。
7.6.2.2 因技术原因或仪器故障等原因导致测量数据不符合要求,应按照原定测量工作方案进行补测和重测。
7.7 野外资料入库
7.7.1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45的要求汇总断错地貌测量工程信息并入库。
7.7.2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46的要求汇总测量基站信息并入库。
7.7.3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47的要求汇总地形测量数据并入库。
7.7.4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48的要求汇总剖面测量数据并入库。
8 数据处理8.1 数据准备8.1.1 数据备份
8.1.1.1 应将野外测量记录内容录入计算机,保存电子文档,并备份。
8.1.1.2 应利用配套软件将测量仪器中的原始数据导出,保存电子文档,并备份。
8.1.1.3 应采取扫描或拍照方式将纸介质的记录文档以图片格式(如JPEG格式)保存电子文档,并备份。
8.1.2 数据格式8.1.2.1 测量点宜采用ASCII码文本格式文件存储。
8.1.2.2 点云数据宜采用LAS格式、ASCII码文本格式文件存储。
8.1.2.3 航拍影像宜采用TIFF格式或JPEG格式文件存储。
8.2 数据质量检查8.2.1 检查方法在数据处理之前,应按照GB/T 18316和GB/T 24356的规定进行测量数据质量检查。
8.2.2 检查内容8.2.2.1 地面测量点数据的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查看测量点数据文件,检查测量点属性值是否完整;
b) 制作测量点平面分布图,检查是否覆盖测量区,是否存在测量空区。图A.1给出了一个地面测量点数据平面分布示例图;
c) 根据剖面长度、测量区面积和测量点数量计算平均点距和平均点密度,查看是否符合要求。
8.2.2.2 LiDAR点云数据的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检查点云数据是否覆盖测量区,是否存在测量空区;
b) 制作点云密度图,检查点云密度是否符合要求。图A.2给出了一个点云密度示例图;
c) 使用野外控制点数据检查点云数据精度。
8.2.2.3 航测数据的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影像片数与POS点数量对比,检查是否缺失影像;
b) 制作像点分布图,检查影像是否覆盖测区,是否存在空区。图A.3给出了一个航测影像点分布图示例;
c) 制作影像重叠度图,检查影像数据重叠度是否符合要求。图A.4给出了一个航测影像重叠度示例图;
d) 对每架次影像数据随机抽取不少于10张影像,目视检查影像质量,画面是否清晰,色调是否正常;
e) 检查控制点数量和空间布局是否合理。
8.3 数据处理要求8.3.1 剖面测量数据
8.3.1.1 剖面由单条测量线路组成时,应将测量点垂直投影到剖面直线上;剖面由多条测量线路组成时,应将每条线路的测量点分别投影到相应直线,再将测量线路首尾相接组成完整剖面。
8.3.1.2 应以剖面线一端为起始位置,计算各测量点在投影线上的距离。
8.3.1.3 应以投影点距离为横坐标,投影点高程值为纵坐标确定测量点位置,绘制测量点图。图A.5给出了一个剖面测量成果示例图。
8.3.2 地形测量数据
8.3.2.1 应利用计算机插值方法生成数字高程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网格间距可采用0.1m、0.2m、
0.25m、0.5m、1.0m、2.0m等多种规格,其网格横向与纵向间距保持一致。
8.3.2.2 数字高程模型网格间距应大于测量点平均间距的2倍。
8.3.2.3 应以等高线图、地势阴影图或两者叠加绘制地形图,并按相同等高距间隔标识等高线的高程值。图A.6给出了一个示例。
8.3.3.1 应利用计算机分类或人工解译等方法,提取地面点云数据。
8.3.3.2 应利用地面点云数据构建数字高程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网格间距与点云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要求。
8.3.4 航空摄影数据
8.3.4.1 应利用航空摄影测量专业软件处理影像数据,产生具有正确投影坐标系的点云数据和数字正射影像。
8.3.4.2 应利用点云数据构建数字高程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网格间距与点云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要求。
8.4 数据说明文档8.4.1 应编写数据说明书。
8.4.2 数据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数据采集的地点、时间、测量仪器型号和数据处理人员等;
b) 原始数据的内容、查看软件及版本号;
c) 数据备份情况、数据存储格式和数据质量检查情况;
d) 宜插入数据质量检查过程中制作的图件,充实说明文档。
8.5 处理结果入库
8.5.1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46、表A.47和表A.48的要求汇总室内数据处理过程并入库。
8.5.2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78的要求,将原始测量数据的信息、格式转换测量数据信息汇总入库。
8.5.3 应按照DB/T 65-2016中表A.77的要求将数据说明文档信息汇总入库。
9 制图9.1 基本要求
9.1.1 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利用专业绘图软件绘制、修饰图件内容。
9.1.2 成果图应反映断层性质、断层迹线、断错地貌类型及其断错特征等。
9.1.3 成果图内图形要素的图形符号应符合DB/T 72-2018的规定。
9.1.4 成果图应包括必要的图件要素,包括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廓线等。
9.1.5 成果图件格式应采用通用矢量图件格式和栅格图片格式。
9.2 剖面成果图9.2.1 剖面成果图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a) 以剖面测量点为内容的底图。图A.5给出了一个示例;
b) 剖面方向;c) 地貌面趋势线;d) 垂直位错测量位置。
9.2.2 剖面成果图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以单箭头线段指示剖面方向,并标注方位角。剖面线由多条测量线路组成时,分别指示各测量线的方向;
b) 以虚线段指示地貌面趋势线。趋势线由线性拟合方法确定时,标注拟合线方程式;
c) 在断层陡坎上拐点、下拐点和坡面中点处,以双箭头垂线段指示最大、最小和估计垂直断错测量位置,并标注位错量值。
9.3 地形成果图9.3.1 地形成果图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a) 以地形图为内容的底图。图A.6给出了一个地形图表现类型示例;
b) 地图北方向;c) 断错地貌标志线;
d) 水平位错测量位置;e) 地形剖面位置;f) 有参考意义的地物。
9.3.2 地形成果图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以单箭头线段指示地图北方向;
b) 以虚线段指示被水平错断的地貌标志线;
c) 以平行断层走向的双箭头线段指示水平断错测量位置,并标注位错量值;图 A.7给出了一个示例;
d) 以线段指示地形剖面线在地形图中的位置,并与剖面成果图配合使用。图 A.8给出了一个示例;
e) 以点、线、面要素标识出有参考意义的地物。
9.4 成果图说明9.4.1 应编写成果图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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