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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DL/T 1974-2019 (DL/T1974-2019) | | 中文名称 | 水电厂直流系统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Hydropower plant DC system technical conditions) | | 行业 | 电力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20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14,128 |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 实施日期 | 2019-10-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DL/T 1974-2019: 水电厂直流系统技术条件
DL/T 1974-2019 英文名称: (Hydropower plant DC system technical condi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电厂直流系统技术条件
火力发电厂锅炉耐火材料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厂直流系统的功能、性能、安装、试验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厂测量、控制、操作、保护、事故照明等的直流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478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
GB/T 19638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19826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 29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T 2900.41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 2900.77 电工术语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第 1 部分:测量的通用术语
DL/T 329 基于 DL/T 860 的变电站低压电源设备通信接口
DL/T 459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856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 1392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86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4 工作条件
4.1 运行环境
4.1.1 海拔不超过 2000m,大气压力范围为 80kPa~110kPa;
4.1.2 充电屏和馈电屏设备运行环境温度不高于 40℃,不低于-10℃;
4.1.3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0℃~+45℃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推荐使用的
温度为 15℃~30℃);
4.1.4 相对湿度为 5%-95%(无凝露);
4.1.5 无强烈振动和冲击,空气中无爆炸危险及导电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
害气体等存在;
4.1.6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 5 度。
4.2 输入电源要求
4.2.1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2%。
4.2.2 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85%~120%)Un。
4.2.3 交流输入电压不对称不超过 5%。
4.2.4 交流输入电压应为正弦波,非正弦含量不超过额定值的 10%。
5.一般规定
5.1 总体要求
5.1.1 直流系统的标称电压为 220V 和 110V。
5.1.2 浮充电运行情况下,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为标称电压的 105%。
5.1.3 在均衡充电运行情况下,应满足:
a) 控制母线的电压不应高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 110%;
b) 动力母线的电压不应高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 112.5%;
c) 对于控制母线和动力母线合并的直流系统,母线电压不应高于标称电压的 110%;
5.1.4 根据使用需要,直流系统可在不同区域设置分馈电屏;当直流负荷供电距离较远时,
宜配置独立的直流系统。
5.1.5 直流回路除蓄电池出口端采用熔断器外,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
5.1.6 充电装置不工作时,蓄电池组应承受的事故放电时间按照1h计算。在事故放电结束时,
蓄电池组出口端电压不应低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87.5%。
5.1.7 监控单元、绝缘监测装置和蓄电池监测装置的通信接口采用RS485或以太网。
5.1.8 为防止长期存储或因浮充电压设置不当造成蓄电池欠充,需要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
电。补充充电方法: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将充电装置自动或手动地进行一次恒流充电
→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具有满容量。
5.2 运行方式
5.2.1 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的直流系统,两段母线应独立运行。母线间应设联络开关。
5.2.2 直流系统应采用不接地方式。
5.2.3 控制母线和动力母线分开时,控制负荷接入控制母线,动力负荷接入动力母线,动力
负荷到控制母线之间应有自动和手动调压装置。
6.1 充电装置整体功能
6.1.1 最大输出电压应大于蓄电池组最大允许运行电压。
6.1.2 输出电流应满足蓄电池充电(包括均衡充电和浮充电)和正常直流负荷供电要求。
6.1.3 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稳压精度:≤±0.5%(在 0%~100%输出额定电流时);
b) 稳流精度:≤±1%(在 20%~100% 输出额定电流时);
c) 纹波系数:±0.5%(30%~100%额定电流条件下);
d) 均流不平衡度:≤±5%(20%~100%额定负载条件下)。
6.1.4 当环境温度偏离 25℃时,宜具有自动调节蓄电池浮充电压的功能。
6.1.5 当交流停电恢复供电后,满足蓄电池放出容量超过设定值、蓄电池组电压低于设定值、
停电超过设定时间中任一条件时,充电装置应能对蓄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
6.1.6 应具有手动和自动进行浮充电与均衡充电的转换功能。
6.1.7 当浮充运行时间超过设定值时,应能控制由浮充自动转为均衡充电。
6.1.8 均充时当充电电流小于设定值时,应能控制由均充自动转为浮充电。
6.1.9 当均衡充电时间超过设定值时,宜具有控制充电模块转为浮充电功能。
6.2 充电装置主要元器件性能
6.2.1 充电模块
6.2.1.1 应符合 DL/T 781《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中的规定。
6.2.1.2 每个模块应显示输出电压/电流值,当监控单元退出运行时,充电装置应保持为浮
充状态。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监控单元通讯,接受监控单元的指令。异常信号应上送到监
控单元。
6.2.1.3 模块额定电流宜为 10A、20A、30A、40A。
6.2.2 监控单元
6.2.2.1 应符合 DL/T 856《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中的要求。
6.2.2.2 监控单元可与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监测装置集成在一个装置。
6.2.2.3 应具有与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监测装置通信的功能,以及与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通信的功能。
6.2.3.3 绝缘监测装置应具有实时监测和显示直流系统母线电压、母线对地电压、母线对地
绝缘电阻、各支路对地绝缘电阻等功能;
6.2.3.4 当下列事件发生时,应发报警信号至监控单元,同时发出声光信号:
1)直流母线电压异常;
2)直流母线对地电压异常;
3)母线对地绝缘异常;
4)支路对地绝缘异常;
5)两段直流系统环网;
6)交流窜入直流系统;
7)其它。
6.2.3.5 应具有事件记录功能,并存储不少于 1000 条事件记录,事件记录应包括开始时间
和结束时间,并在失电后数据不丢失。事件包括如下:
1)运行参数的修改;
2)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报警;
3)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消失;
4)其它。
6.2.3.4 采用漏电流检测原理的绝缘监测装置在报警时,具有禁止投入检测桥电阻的功能。
6.2.3.5 采用漏电流检测原理的两套绝缘监测装置需要并列运行时,具有手动退出其中一套
绝缘监测装置平衡桥电阻和检测桥电阻接地点的功能。
6.2.4 直流回路保护
6.2.4.1 保护电器包括熔断器、直流断路器。
6.2.4.2 保护电器的额定电压应大于或等于回路的最高工作电压。
6.2.4.3 保护电器应根据动作特性,考虑上下级之间级差配合。
6.2.4.5 直流断路器应具有瞬时电流速断和反时限过电流保护,但不满足选择性保护配合时,
可增加短延时电流速断保护。
6.2.4.5 保护电器在下列工况不应误跳闸或损坏:
1)断路器跳合闸时;
2)电动机启动和正常运行时;
3)事故放电时;
4)其它非过载和短路的工况下;
5)其它。
6.2.4.6 保护电器的断流能力应满足直流系统短路电流和动热稳定的要求。
6.2.4.8 熔断器应带有报警触点,可不经监控单元直接将故障信号送至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6.2.4.9 主要回路的直流断路器应带有报警触点,宜带有辅助触点,并将故障信号及状态信
号上送至监控单元。
6.2.5 调压装置
6.2.5.1 对于动力母线和控制母线未合并的直流系统,可采用调压装置进行电压调节,调压
装置宜采用降压硅链;
6.2.5.2 降压硅链额定电流应满足所在回路最大持续负荷电流的要求,并应有承受冲击电流
的短时过载和承受反向电压的能力。
6.2.5.3 降压硅链应具有自动和手动调压功能。
6.2.6 测量表计
6.2.6.1 充电装置的屏柜应装设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压和电流测量表计。可装设蓄电
池组电压和电流等测量表计。
6.2.6.2 直流分电屏宜装设直流电压、电流表。
6.2.7 蓄电池监测装置
6.2.7.1 蓄电池监测装置应具有监测和显示各单节电池电压、整组电池电压、环境温度的功
能,宜具有监测和显示各单节蓄电池内阻(或电导)的功能,可具有显示当前电池组电荷量
的功能。
6.2.7.4 蓄电池电压巡检仪不具备内阻(或电导)监测功能,应符合 DL/T 1397.1《电力直
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蓄电池电压巡检仪》的要求。
6.2.7.5 先后几次测量同一只充满电的蓄电池,内阻的几次测量值应具备一致性。
6.2.7.6 宜具有对时功能。
6.2.7.7 蓄电池的每一监测回路均应配置熔丝。
6.2.7.8 蓄电池监测装置应具有数据通信接口,宜具有数据导出功能,导出数据包括但不限
于蓄电池组电压、单体蓄电池电压、浮充电流、蓄电池组环境温度、蓄电池组内阻。
6.3 蓄电池的技术要求
6.3.1应采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也可采用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
池、铅炭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
6.3.2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应满足GB/T 19638《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
6.3.3浮充电和均衡充电电压应根据厂家说明书推荐值选取,当无产品资料时,固定型阀控
式铅酸蓄电池的单体浮充电压值宜取2.23V~2.27V。
6.3.4每组蓄电池的数量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a) 各节电池的浮充电电压和均衡充电电压在正常范围内;
b) 动力母线、控制母线以及蓄电池出口的电压均在允许范围内,动力母线和控制母线
的电压范围参考本标准中5.1的要求;
c) 蓄电池组中电池的数量见表1的要求。
6.3.5 新安装蓄电池的容量应满足表2的要求。
6.3.6 运行一段时间后,当个别或少量电池容量低于80%额定容量时,应及时退出并采取必
要措施处理。
6.3.7新投运的整组蓄电池应采用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的电池。
6.3.8合闸冲击放电能力应符合GB/T 19826《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
求》中的要求。
7 安装
7.1 直流屏安装
7.1.1 直流屏包括充电屏和馈电屏,采用柜式结构安装。
7.1.2 直流屏柜体尺寸和颜色宜与安装地点其它装置一致,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31 等级的
要求。
7.1.3 直流屏柜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能承受所安装元件及短路时所产生的动、热稳
定,同时不因安装和运输而影响性能。
7.1.4 屏内底部应装有不小于 25×4mm2的接地铜排,采用铜导线引至接地网并可靠接地。
7.1.5 直流屏元件和端子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护拆装。
7.1.6 直流屏内端子排上直流正极接线与负极接线应设有隔离措施。
7.1.7 屏柜门应开闭灵活,门与柜体之间采用多股软铜线可靠连接。
7.1.8 直流屏内顶板上应装有照明装置,自动或手动控制其开闭。直流柜特别是充电柜应设
置加热器,可手动开关或通过温控器自动投入。
7.1.9 直流屏内汇流排和电压小母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MΩ。
7.2 蓄电池组安装
7.2.1 容量在 300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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