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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DZ/T 0223-2011 (DZ/T0223-2011) | | 中文名称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 | 英文名称 | Compiling code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 | 行业 | 地质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13 | | 字数估计 | 34,336 | | 发布日期 | 2011-07-07 | | 实施日期 | 2011-08-3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DZ/T 0223-2007 | | 标准依据 |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1年第21号 | | 发布机构 | 国土资源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 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
DZ/T 0223-2011
Compiling code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代替DZ/T 0223-200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编制规范
2011-07-07发布
2011-08-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工作程序 2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3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4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5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编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15
附录F(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16
附录G(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17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图件编制要求 19
附录I(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 21
附录J(资料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23
附录K(资料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2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Z/T 0223-2007《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本标准与DZ/T 0223-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标准名称改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调整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删除了与修订后规范无关的引用文件,并进行了重新排序(见第2章);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并对相关措辞进行了相应变动(见第3章);
---删除了总则部分条款,同时新增加了部分内容(2007版4.4、4.5、4.6;本标准4.1、4.5、4.6);
---增加了“评估范围”,合并了“评估工作任务”和“评估内容”,删除了“评估技术要求”和综合评估
的相关内容(2007版7.1、7.2、7.6;本标准7.1、7.2);
---增加了第8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第9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措施”;
---修改了附录B、附录E、附录F;
---增加了附录I“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见附录I);
---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2007版附录I;本标准附录J);
---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图常用图例”(2007版附录J;本标准附录K)。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J~附录K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分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国土资
源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重庆市地质环境
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庆法、李明路、李建中、张进德、张德强、白光宇、田磊、张洪波、张永波、
徐友宁、杨义军、李益湘、李成秋、崔海英、巢志众、任幼蓉、卓弘春。
本标准于2007年5月21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质灾
害防治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发布)关于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特修订本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闭坑矿山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4538-1993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 0157-19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
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SL/T 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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