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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FZ/T 81021-2014 (FZ/T81021-2014) | 中文名称 | 机织泳装 | 英文名称 | Woven swimming wear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76 | 国际标准分类 | 61.020 | 字数估计 | 15,122 | 发布日期 | 2014/10/14 | 实施日期 | 2015/4/1 | 引用标准 | GB/T 250; GB/T 251; GB/T 3921-2008; GB/T 4841.3; GB 5296.4; GB/T 5714; GB/T 8170; GB/T 8433-2013; GB/T 8629-2001; GB/T 8630; GB/T 15557; GB 18401; GB/T 21294; GB/T 21295; GB/T 29862; FZ/T 01034-2008; FZ/T 70006-2004; FZ/T 80002; FZ/T 80004; FZ/T 80010; FZ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服装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63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12号(总第180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泳装的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 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泳装和泳帽。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泳装和泳帽。 |
FZ/T 81021-2014
Woven swimming wear
ICS 61.020
Y76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机 织 泳 装
2014-10-14发布
201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上海)、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铭、杨秀月、周双喜、陈伟略、王志勇、华里发。
机 织 泳 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泳装的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
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泳装和泳帽。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泳装和泳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4841.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2/1、1/3、1/6、1/12、1/25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5714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海水色牢度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43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
GB/T 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5557 服装术语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1294 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B/T 21295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34-2008 纺织品 机织物拉伸弹性试验方法
FZ/T 70006-2004 针织物拉伸弹性回复率试验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4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FZ/T 80010 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FZ/T 81020 机织文胸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荧光色 fluorescentcolor
依据染料或颜料在可见光区域吸收光和强烈发射光,并发射荧光而显示颜色特性所命名的颜色。
4 要求
4.1 使用说明
成品使用说明按GB 5296.4规定。
4.2 号型规格
4.2.1 机织泳装分为连体式泳装、分体式泳装和泳裤三种类型。
4.2.2 连体式泳装应以厘米为单位标注适穿的净身高、净胸围或净腰围。
示例:170/95。
4.2.3 分体式泳装应以厘米为单位标注适穿的净身高、净胸围或净腰围。其中,分体式含罩杯的泳装
上衣按FZ/T 81020规定。
示例:A75。
4.2.4 泳裤应以厘米为单位标注适穿的净身高、净腰围。
示例:180/100。
4.2.5 泳帽规格按FZ/T 80010规定执行。
4.3 原材料
4.3.1 面料
按国家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面料。
4.3.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里料。
4.3.3 附件、绳带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拉链及其他附件,钮扣表面光洁、无缺损,附件应无残疵、无尖锐点和锐
利边缘,经洗涤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按国家有关纺织产品标
准选用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绳带。
4.4 色差
表面部位的色差以及分体式泳装的上装与下装的色差不低于4级,里料的色差不低于3-4级(特殊
设计除外)。
4.5 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1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1。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
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1相似疵点执行。
表1 单位为厘米
疵点名称 程 度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1号部位 2号部位 3号部位
线状疵点
轻 微 不允许 2.0以下 3.0以下
明 显 不允许 不允许 2.0以下
条状疵点
轻 微 不允许 允 许 允 许
明 显 不允许 不允许 允 许
块状疵点
轻 微 不允许 0.5及以下 1.0及以下
明 显 不允许 不允许 0.5以下
纬 档
轻 微 不允许 允 许 允许两处
明 显 不允许 不允许 允 许
压痕褶皱
轻 微 不允许 5.0及以下 10.0及以下
明 显 不允许 不允许 5.0及以下
油、锈、色斑疵
轻 微 不允许 0.2及以下 0.3及以下
明 显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注1:疵点程度描述:
---轻微:疵点在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
---明显: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明显感觉到疵点的存在。
注2:表中线状疵点和条块状疵点的允许值是指同一件产品上同类疵点的累计尺寸。
注3:特殊设计或装饰除外。
图1
图1(续)
图1(续)
4.6 缝制
4.6.1 针距密度按表2规定(特殊设计除外)。
表2
项 目 针 距 密 度 备 注
明暗线
细 线 不少于12针/3cm
粗 线 不少于9针/3cm
特殊需要除外
包缝线 不少于9针/3cm -
手工针 不少于7针/3cm 肩缝、袖窿、领子不少于9针
三角针 不少于5针/3cm 以单面计算
锁 眼
细 线 不少于12针/1cm -
粗 线 不少于9针/1cm -
钉 扣
细 线 每眼不少于8根线
粗 线 每眼不少于6根线
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应
注:细线:20tex及以下缝纫线;粗线:20tex以上缝纫线。
4.6.2 各部位缝制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上下线松紧要适宜,起止针处须回针缉牢。
4.6.3 商标、耐久性标签准确、清晰,位置端正。
4.6.4 裤后裆缝用双道线或链式线缝合。
4.6.5 各部位30cm内不得有两处及以上单跳针或连续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4.6.6 装饰物(绣花、镶嵌等)牢固、平服。
4.7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4.7.1 规格尺寸偏差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3规定。
表3 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衣 长 ±1.0
胸 围 ±2.0
腰 围 ±1.5
裤(裙)长 ±1.5
4.7.2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按表4规定。
表4 单位为厘米
项 目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
侧身长不一 ±1.5
肩带宽不一 ±0.5
肩带长不一 ±1.5
裤(裙)侧长不一 ±1.0
裤口宽不一 ±1.0
4.8 整烫
4.8.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及亮光。
4.8.2 贴合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起皱、起泡、沾色。
4.9 理化性能
4.9.1 成品理化性能按表5规定。
表5
项 目
分等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纤维含量/% 符合GB/T 29862规定
甲醛含量/(mg/kg)
pH值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异 味
符合GB 18401规定
水洗尺寸变化率/% ≥
衣 长 -1.5 -2.5 -3.5
胸 围 -1.5 -2.0 -2.5
腰 围 -1.0 -1.5 -2.0
裤(裙)长 -1.5 -2.5 -3.5
表5(续)
项 目
分等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面料色牢度/级 ≥
耐皂洗
拼接互染
耐干摩擦
耐湿摩擦
耐 光
耐汗渍
耐 水
耐氯化水色牢度
耐海水色牢度
变 色 4 3-4 3
沾 色 4 3-4 3
沾 色 4-5 4
沾 色 4 3-4 3
沾 色 3-4 3
变色(深) 4 3
变色(浅) 4 3
变 色 4 3-4 3
沾 色 4 3-4 3
变 色 4 3-4 3
沾 色 4 3-4 3
变 色 4 3-4
变 色 4 3-4 3
沾 色 3
里料色牢度/级 ≥
耐皂洗
耐干摩擦
耐汗渍
耐 水
耐氯化水色牢色
耐海水色牢度
沾 色 3
沾 色 3-4
变 色 3
沾 色 3
变 色 3
沾 色 3
变 色 4 3-4
变 色 4 3-4 3
沾 色 3
接缝性能
(缝子纰裂程度/cm、接缝强力/N、裤后裆缝接缝强力/N)
符合GB/T 21295要求
断裂强力/N ≥ 面 料 150
弹性伸长率/% ≥ 12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
经 向 80 75 70
纬 向 80 75 70
洗涤后外观质量 符合GB/T 21295要求
4.9.2 按GB/T 4841.3的规定,颜色深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为深色,颜色浅于等于1/12染料染
色标准深度为浅色。
4.9.3 水洗拼接互染只考核深色与浅色相拼接的产品。荧光色不考核耐光色牢度。
4.9.4 深色面料的耐湿摩擦色牢度的合格品考核指标允许比本标准降半级。
4.9.5 水洗尺寸变化率、接缝性能和断裂强力不考核弹性面料。外层仅起装饰作用部分不考核接缝
性能。
4.9.6 弹性伸长率和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仅考核含氨纶纤维的面料和里料。分体式
机织泳装不考核经向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面料或里料弹性纤维含量< 8%时,不考核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只考核有弹性的方向。
5 检测方法
5.1 检验工具
5.1.1 钢卷尺或直尺,分度值为1mm。
5.1.2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
5.1.3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T 251)。
5.1.4 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GB/T 4841.3)。
5.2 成品规格测定
5.2.1 成品的主要部位规格按4.2规定。
5.2.2 成品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4.7规定,主要部位的测量方法按表6和图2规定。
表6 单位为厘米
序 号 部 位 测量规定
1 衣 长 由前肩带最高处量到最底边,绱肩带的由泳装前身最高处量到最底边
2 胸 围 由胸部最宽部位水平横量(周围计算)
3 腰 围 沿腰宽中间横量(周围计算)
4 裤 长 由腰头上口垂直量至裤脚口
5 裙 长 由腰上口沿侧缝摊平垂直量至裙子底边
注:根据款式不同,其他部位供需双方按协议执行。
图2
5.3 外观测定
成品外观检验一般采用灯光照明,照度不低于600lx,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北空光照明。检验时应将
产品平放在检验台上,台面宜灰色,检验人员的视线应正视平摊产品的表面,目光与产品之间距离应为
60cm以上。在评定成品色差程度时,与GB/T 250样卡对比。
5.4 理化性能测定
5.4.1 成品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按GB/T 8630规定测试,洗涤方法按GB/T 8629-2001程序5A,干
燥方式采用悬挂晾干,并在批量中随机抽取三件成品测试,结果取三件的平均值。
5.4.2 成品的耐皂洗色牢度按GB/T 3921-2008方法 A(1)规定测试。
5.4.3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试验按GB/T 8433-2013规定测试,其中有效氯浓度为50mg/L。
5.4.4 耐海水色牢度试验按GB/T 5714规定测试。
5.4.5 弹性伸长率试验按FZ/T 01034-2008中8.3.1(25N)规定测试。
5.4.6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测试:
a) 试样的处理:随机取样经、纬向各三块试样,试样的有效工作尺寸为10cm×5cm。试样的处
理参照GB/T 8433-2013规定执行,搅拌4h,有效氯浓度50mg/L。
b) 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的测定:将处理后的试样参照FZ/T 70006-2004中
8.3.2.2规定执行,其中速率采用300mm/min,定力为15N,预加张力为0.1N,反复拉伸次数
为3次。结果取3次拉伸的平均值,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5.4.7 其他理化性能项目按GB/T 21294规定测试,其中接缝性能按服装款式取样。
5.4.8 未提及取样部位的测试项目,可按需要在成品上选取试样。
6 检验分类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出厂检验按第4章规定,4.9除外。出厂检验规则按FZ/T 80004规定。
6.1.3 型式检验按第4章规定。
6.2 质量等级和缺陷划分规则
6.2.1 质量等级划分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
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6.2.2 缺陷划分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产品不符合本标准和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三类:
a) 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b) 重缺陷
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
c) 轻缺陷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
6.2.3 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质量缺陷判定依据见表7。
表7
项 目 序 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商标不端正,明显歪斜;使用说明内
容不规范、不清晰
使用说明内容不正确 使用说明内容缺项
2 - -
贴合部位脱胶、渗胶、
起皱
3 熨烫不平服;有亮光 轻微烫黄;变色 变质;残破
表面有污渍;表面有三根及以上长
于1.0cm的死线头
有明显污渍,面料大于2.0cm2;里
料大于4.0cm2;水花大于4.0cm2
有严重污渍,面料污渍
大于3.0cm2
各部位缝制不平服,松紧不适宜;底
边不圆顺;包缝后缝份小于0.7cm;
毛、脱、漏小于1.0cm。30cm内有
两个单跳针。缉明线宽窄不一致
有明显拆痕;毛、脱、漏大于或等于
1.0cm;表面部位布边针眼外露。
连续跳针或30cm内有两个以上单
跳针;四、五线包缝有跳针;锁眼缺
线或断线0.5cm以上
毛、脱、漏大于2.0cm。
链式针迹跳针
6 装拉链不平服,露牙不一致 装拉链明显不平服
拉链 缺 齿,拉 链 锁 头
脱落
腰头明显不平服、不顺直;宽窄互差
大于0.3cm;止口反吐;橡筋松紧不
匀;活里没有包缝
- -
装饰物不平服、不牢固;绣面花型起
皱,明显露印
- 绣花漏绣。印花搭色
两裤腿长短互差大于0.5cm;两裤
口宽度互差大于0.3cm
两裤腿长短互差大于1.2cm。两裤
脚口比较,宽度互差大于0.8cm
规格尺寸
允许偏差
规格偏差超过本标准规定 50%
以内
规格偏差超过本标准规定50%及
以上
规格偏差超过本标准规
定100%及以上
辅 料 11
线、衬等辅料的色泽与面料不相适
应。钉扣线与扣的色泽不相适宜
缝纫线等辅料的性能与面料不相
适宜
钮扣、金属扣(包括附件
等)脱落;金属件锈蚀
色 差 12
表面部位色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
半级
表面部位色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半
级以上
疵 点 13 2、3号部位超过本标准规定 1号部位超过本标准规定 -
注1:以上各缺陷按序号逐项累计计算。
注2:本表未涉及到的缺陷可根据标准规定,参照本表相似缺陷酌情判定。
注3:凡属丢工、少序、错序,均为重缺陷。缺件为严重缺陷。
6.3 抽样规定
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
500件(含500件)以下抽验10件。
500件以上至1000件(含1000件)抽验20件。
1000件以上抽验30件。
理化性能抽样按项目至少抽4件。
6.4 判定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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