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FZ/T 91004-2012, FZ/T91004-2012, FZT 91004-2012, FZT91004-2012
| 标准编号 | FZ/T 91004-2012 (FZ/T91004-2012) | | 中文名称 | 工序间防锈和成品防锈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the rust prevention in process and for products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120 | | 字数估计 | 8,836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91004-1994 | | 引用标准 | GB/T 13125-2009; GB/T 14188-2008; FZ/T 90001-2006; JB/T 6977-1993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7号(总第15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机械、器材行业生产过程的防锈和成品防锈的技术规程。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机械、器材产品生产工序间的防锈和成品防锈。 |
FZ/T 91004-201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the rust prevention in process and for products
ICS 59.120
W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代替FZ/T 91004-1994
工序间防锈和成品防锈技术规程
2012-05-24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91004-1994《工序间防锈和成品防锈技术规程》。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FZ/T 91004-199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3.1.6原“应符合石油化工部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改为“应符合石油化工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的规定和环保要求”;
---3.3.2凡经酸洗处理的零件,原“必须进行中和处理,特别是有内孔的零件以及铸件、粉末冶金
零件,更要及时进行。处理后的零件立即浸入沸油煮10min以上,以使孔隙间的酸碱残液排
除而渗入油液,以免久后锈蚀。”改为“可根据需要进行中和处理。处理后的零件可根据需要立
即浸入沸油煮10min以上,以使孔隙间的酸碱残液排除而渗入油液,以免久后锈蚀”;
---3.3.3原“应”改为“可根据需要在”;
---表1中金属清洗剂栏的使用方法取消“将金属清洗剂配制成3%~5%水溶液,直接清洗金属
表面”的内容;防锈水栏的适用范围第2点取消“防锈期半年以上”的内容;脱水防锈油栏的使
用方法取消“防锈期为一个月以上”的内容;
---表1中气相防锈粉剂、片剂、水剂、油和表2中空间防锈法的使用方法原“限制使用按
GB/T 14188-1993中3.3规定”改为“限制使用按GB/T 14188-2008中4.4规定”;
---表2中硬膜防锈油栏的使用方法原“可加120号溶剂汽油稀释,待溶剂挥发,留下一层硬膜”改
为“可进行稀释”;防锈脂栏的使用方法原“可加溶剂汽油稀释”改为“可进行稀释”;
---5.5.1原“按FZ/T 90001-1991中的9.3.1及9.3.2的规定执行”改为“按FZ/T 90001-
2006中8.3的规定执行”;
---表3中“一般防潮、防水”栏取消。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青岛宏大纺
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良纺纺织机械专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培华、刘洁、纪玉楹、沈春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C2-1963;
---FZ/T 91004-1994。
工序间防锈和成品防锈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机械、器材行业生产过程的防锈和成品防锈的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机械、器材产品生产工序间的防锈和成品防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125-2009 机械工业产品湿热带防护包装方法通则
GB/T 14188-2008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FZ/T 90001-2006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JB/T 6977-1993 机械产品防锈前处理清净技术条件
3 工序间防锈
3.1 一般要求
3.1.1 生产过程应做到文明整洁。
3.1.2 存放零部件的场地应避免水分和腐蚀性气体侵入,防止脏物粘附在零件上,发现锈蚀及时处理。
3.1.3 凡入库零件应规定防锈期限,并定期抽检库存零件的防锈情况。已生锈零件应除锈,合格后再
进行防锈处理。
3.1.4 库存零件应遵循先入库者先出库的原则。
3.1.5 工序间防锈的一般步骤:清洗、干燥(或脱水)、防锈。
3.1.6 选用的切削液、防锈剂、清洗剂、干燥剂等防锈材料应符合石油化工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和
环保要求。
3.2 机械加工防锈的要求
3.2.1 切削液的选择应符合防锈、冷却、润滑、清洗等四方面的工艺要求,推广使用水性切削液,达到
清洁工序的目的。防锈期应满足工艺的规定。
3.2.2 机械加工后的零件应及时进行防锈处理。已加工完毕的零件应及时进行清洗、干燥(或脱水)、
防锈。
3.3 其他加工工序间的防锈处理
3.3.1 凡经表面处理的零件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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