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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426.10-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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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426.10-2008 英文版 159 GA 426.10-2008 [PDF]天数 <=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GA 426.10-2008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A 426.10-2008 (GA426.10-2008)
中文名称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英文名称 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10: Latent to tenprint matching candidate description data format
行业 公安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A92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
字数估计 4,431
发布日期 2008-07-24
实施日期 2008-07-24
引用标准 GB/T 1988-1998; GA 380-2002; GA 426.3-2008; GA 426.4-2008; GA 773-2008; GA 776-2008; GA 777.1-2008
发布机构 公安部
范围 GA 426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格式。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交换。

GA 426.10-2008 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10:Latent to tenprint matching candidate description data format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426.10-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 格式 2008-07-24发布 2008-07-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A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 ---第2部分:任务描述类记录格式; ---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第5部分:指纹正查和倒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第6部分:指纹查重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第7部分:指纹串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第8部分:现场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 ---第9部分:十指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1部分:倒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3部分:串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4部分:自定义逻辑记录格式。 本部分为GA426的第10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 团二院二七所、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程卫杰、王刚、许公望、许春光、 朱国平、严雪松、严惠勇。 本部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 GA426.10-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1 范围 GA426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 /IEC 646:1991) GA380-2002 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A426.3-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GA426.4-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GA773-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GA776-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编码规则 GA777.1-2008 指纹数据代码  第1部分:指纹指位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GA77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结构 每个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可以传送一枚现场指纹的一个或多个比对结果候选信息。送检现 场指纹的指纹图像信息、特征点信息和自定义信息使用第3类业务逻辑记录传送,记录格式见 GA426.4-2008。比对候选十指指纹的指纹图像信息、特征点信息和自定义信息使用第2类业务逻辑 记录传送,记录格式见GA426.3-2008。若传送多个指纹信息,指纹信息之间用记录分隔符“GS”......

相关标准: GA/T 424  GA 426.1  GA 426.12  GA 4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