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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197-2014 (GA/T1197-2014)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photography of body injury examination in forensic science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6,62 | | 引用标准 | GB/T 9917.1-2002; GB/T 23865-2009; GA/T 591-2006; GA/T 592-2006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度);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照相手段, 对人体损伤进行检验拍照的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司法系统对人体损伤评定进行的检验拍照。 |
GA/T 1197-2014
Specifications for photography of body injury examination in forensic science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
2014-10-24发布
2014-10-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本标准起草人:傅祖兴、孙乃祥、唐金河、俞涛、庄京伟。
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照相手段,对人体损伤进行检验拍照的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司法系统对人体损伤评定进行的检验拍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917.1-2002 照相镜头 第1部分:变焦距镜头
GB/T 23865-2009 比例照相规则
GA/T 591-2006 刑事照相设备技术条件
GA/T 592-2006 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对人体损伤的体表定位、大小及特征进行的拍照。
3.2
以损伤部位为拍照主体,包含能准确反映其损伤所处位置的拍照。
3.3
对头面部损伤的体表定位、大小及特征进行的拍照。
3.4
对头颈部损伤的体表定位、大小及特征进行的拍照。
3.5
对躯干部损伤的体表定位、大小及特征进行的拍照。
3.6
对会阴部损伤的体表定位、大小及特征进行的拍照。
3.7
对四肢损伤的体表定位、大小及特征进行的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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