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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51-2019 (GA/T151-2019) | | 中文名称 | 法医学 新生儿尸体检验规范 | | 英文名称 | Forensic medicine -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neonate cadaver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22,258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51-2019
Forensic medicine --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neonate cadavers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T 151-1996
法医学 新生儿尸体检验规范
2019-10-14发布
201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新生儿尸体检验程序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新生儿死产与活产的鉴别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胎儿及儿童各发育阶段生理指标测量值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151-1996《新生儿尸体检验》,与GA/T 151-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6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如新生儿、婴儿、肺浮扬试验、胃肠浮扬试验、活产、死产、死胎、浸软儿等术
语及其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总则,对尸体检验前应了解的情况、尸体检验程序等提出了要求(见第4章,1996年版
的第2章);
---增加了附录A、附录B(见附录A、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6)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敏、陈晓刚、云利兵、易旭夫、陈世贤。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151-1996。
法医学 新生儿尸体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中新生儿尸体检验的原则、内容、步骤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儿尸体的法医病理学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47 法医学 尸体检验技术总则
GA/T 148 法医学 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
GA/T 150 法医学 机械性窒息尸体检验规范
GA/T 167 法医学 中毒尸体检验规范
GA/T 168 法医学 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规范
GA/T 169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GA/T 1198 法庭科学尸体检验照相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生儿 neonate
自母体娩出至生后满28天期间的婴儿。
3.2
婴儿 infant
出生后至生后一年内的儿童。
3.3
新生儿肺投入清水中后,根据上浮或下沉作出新生儿是否活产的判定。
3.4
新生儿胃肠投入清水中后,根据上浮或下沉作出新生儿是否活产的判定。
3.5
活产 liveb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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