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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566-2019 (GA/T1566-2019)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 传真文件检验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Forensic sciences - 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fax document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6,663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05-27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566-2019
Forensic sciences - 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fax documents
ICS 13.310
A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蛋白质纤维上酸性染料的分析方法
Ana法庭科学 传真文件检验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彬、王相臣、韩星周、刘心来、秦静、王世全、秦达。
法庭科学 传真文件检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文件检验领域中的传真文件检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的传真文件检验。
2 检验前准备
2.1 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2.2 审核检材及样本的名称、数量、性状、来源等。
2.3 审核鉴定要求。
2.4 了解原鉴定情况。
3 检验步骤
3.1 标识检材、样本
对检材和样本应进行唯一性标识。
3.2 对检材、样本分别进行检验
3.2.1分析检材的形成方式:
1) 检材不是传真形成的,协商送检单位更改鉴定要求按其他检验规程执行或退案;
2)检材是传真形成的,继续下一步。
3.2.2分析检材的检验条件:
1)检材不具备检验条件的,进入第 4章;
2)检材具备检验条件的,继续下一步。
3.2.3分析样本的比对条件:
1)样本不具备比对条件的,要求送检单位补充样本或进入第 4章;
2)样本具备比对条件的,继续下一步。
3.3特征的提取与分析
3.3.1特征提取方法
可采用直接观察、显微检验、测量、光谱分析等方法发现并提取检材和样本特征。
3.3.2特征分析
分析检材、样本上特征的成因。
3.4比较检验
3.4.1比较检验的方法
可采用细节特征比对法、重合比对法、画线比对法、测量比较法等。
3.4.2传真文件的种类鉴别
可从记录方式、报头码形式、送稿方式、读稿方式、分辨率特征、中间色调级数、纸张
类型与规格、裁纸口形状、最大记录宽度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定。
3.4.3传真文件的同一认定
可从记录机构故障与损坏造成的痕迹、稿件扫描过程中形成的附加痕迹、图文传输过程
中造成的痕迹、传真件上的污染痕迹等特征进行分析,应注重分析痕迹形成的原因,分析痕
迹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个性化痕迹特征。
3.4.4 成分分析
必要时,可对检材、样本进行成分分析。
4 检验记录
4.1 检验记录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检验要求、检验过程、鉴定意见、检验人、检验时间、
使用仪器等内容。
4.2 如有意见分歧,应记录讨论情况。
4.3 制作特征比对表。
4.4 特征标注。
5 综合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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