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A/T 584-2005, GA/T584-2005, GAT 584-2005, GAT584-2005
| 标准编号 | GA/T 584-2005 (GA/T584-2005) | | 中文名称 | 紫外照相方法规则 | | 英文名称 | The regulation of ultraviolet photography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4,434 | | 发布日期 | 2005-12-26 | | 实施日期 | 2006-05-01 | | 引用标准 | GA/T 120-1995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公告2006年第2号(总第74号)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照相方法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燃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紫外照相方法。 |
GA/T 584-2005
The regulation of ultraviolet photography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84-2005
紫 外 照 相 方 法 规 则
2005-12-26发布
200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上海市公安局。
本标准起草人:单大国、潘国光、吴国峰、蒋占卿、蔡能斌。
GA/T584-2005
紫 外 照 相 方 法 规 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照相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紫外照
相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120-1995 刑事照相、录像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GA/T 120-199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磁波谱中介于可见光与X射线之间的光辐射。波长范围是1nm~400nm。
3.2
记录被拍客体在紫外光波段内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
3.3
记录被拍客体在紫外光波段反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
3.4
记录被拍客体在长波紫外光波段反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
3.5
记录被拍客体在短波紫外光波段反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
4 设备器材
4.1 光源
长波紫外线灯、短波紫外线灯。
4.2 滤光镜
紫外干涉滤光镜。
4.3 照相机及镜头
135、120单镜头反光式照相机、石英镜头。
4.4 附属器材
近摄装置(近摄接圈、近摄皮腔、近摄镜)、三角架、翻拍架、快门线、比例尺。
GA/T584-2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