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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640-2006 (GA/T640-2006) | | 中文名称 | 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异地协查业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specifications on transregional assistance investigation of economic crime cas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字数估计 | 5,545 | | 发布日期 | 2006-08-29 | | 实施日期 | 2006-10-01 | | 标准依据 | 公安部关于废止44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国范围内协查网上运行规范。本标准适用于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 |
GA/T 640-2006
The specifications on transregional assistance investigation of economic crime cas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ICS 35.240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640-2006
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异地协查业务规范
2006-08-29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维佳、王克苑。
GA/T640-2006
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异地协查业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全国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国范围内协查网上运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240.1 刑事犯罪信息管理代码 第1部分:案件类别代码
GA397.3 经济犯罪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案件名称组成方法
GA398.1 经济犯罪案件管理信息代码 第1部分:案件编号
GA398.5 经济犯罪案件管理信息代码 第5部分:侦查工作阶段代码
3 平台建设
“网上协查案件信息交换平台”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统一建设,供全国地市级以上各级公安机
关经侦部门直接访问应用。
4 访问权限及相关信息
访问权限赋予案件主办、协办经侦支队,主办、协办经侦总队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人员,分
别具有如下权限:
a) 主办支队:发出协查请求的地市级经侦部门。发出协查请求报主办总队。
b) 主办总队:主办方省级经侦部门。审核主办支队发出的协查请求,并向协办总队发出协查
请求。
c) 协办总队:协办方省级经侦部门。审核主办总队发出的协查请求,直接承办协查任务或向涉案
地经侦支队部署协查任务。
d) 协办支队:接收并承办协查任务的地市级经侦部门。根据协办总队部署进行协查工作并反馈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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