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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951-2011 (GA/T951-2011) | | 中文名称 |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 | | 英文名称 | Regulation of digital photography by ultra-violet observation photography system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5,511 | | 发布日期 | 2011-11-01 |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23865-2009; GA/T 538-2005; GA/T 584-2005; GA/T 591-2006; GA/T 592-2006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4号(总第148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紫外观察照相系统进行数码照相的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及交通雄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紫外反射照相方法。 |
GA/T 951-2011
Regulation of digital photography by ultra-violet observation photography system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
2011-11-01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
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秀萍、郝新华。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紫外观察照相系统进行数码照相的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紫外
反射照相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865-2009 比例照相规则
GA/T 538-2005 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
GA/T 584-2005 紫外照相方法规则
GA/T 591-2006 刑事照相设备技术条件
GA/T 592-2006 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
3 设备器材
3.1 总则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是利用紫外反射技术获取痕迹图像,并通过紫外倍增管技术将不可见的紫外图
像增强并转化为可见影像,然后通过数码相机进行拍照记录的设备系统。紫外观察照相系统主要包括
紫外图像观察仪和数码相机两个部分,这两部分可以通过观察-照相转换装置连接在一起。
3.2 紫外图像观察仪
254nm短波紫外图像观察仪的各部件及其性能应符合GA/T 538-2005的规定。将短波紫外图像观
察仪中的254nm短波紫外滤光镜换成365nm长波紫外滤光镜,则组成365nm长波紫外图像观察仪。
3.3 数码相机
数码相机的性能应符合GA/T 592-2006的规定。
3.4 紫外光源、三脚架或翻拍架
254nm短波紫外光源应符合GA/T 538-2005的规定;365nm长波紫外光源、三脚架或翻拍架应
符合GA/T 5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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