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12952-2011, GB12952-2011
标准编号 | GB 12952-2011 (GB12952-2011) | 中文名称 |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 | 英文名称 | Polyvinyl chloride plastic sheets for waterproof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Q17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20.30 | 字数估计 | 22,228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实施日期 | 2012-1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952-2003 | 引用标准 | GB/T 328.5-2007; GB/T 328.7; GB/T 328.9-2007; GB/T 328.10-2007; GB/T 328.13; GB/T 328.15; GB/T 328.19; GB/T 328.21; GB/T 328.25-2007; GB/T 528; GB/T 529; GB/T 10801.2; GB/T 18244; GB/T 18378; GB/T 20624.2; GB 50009 | 采用标准 | ASTM D4434, NEQ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95/SC 1)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防水工程用的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防水卷材。 |
GB 12952-2011
Polyvinyl chloride plastic sheets for waterproofing
ICS 91.120.30
Q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2952-2003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
2011-12-30发布
201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5.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2952-2003《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本标准与GB 12952-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修改了产品的分类(见第4章,2003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抗静态荷载、接缝剥离强度、撕裂强度、吸水率、抗风揭能力材料性能,删除了剪切状态
下的黏合性材料性能(见5.3,2003年版的4.3);
---删除了Ⅰ型和Ⅱ型的分级,增加了热老化、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时间(见5.3,2003年版的4.3);
---改用GB/T 328的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抗风揭试验方法(见附录A、附录B)。
本标准与ASTMD443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的附录A参考了ANSI/FM4474-2004
《用静态正压和/或负压法评价屋面系统的模拟抗风揭》,附录B参考了ETAG006:2007《机械固定柔性
屋面防水卷材系统的欧洲技术认证指南》。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
TC195/SC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渗耐防水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达科
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索普瑞玛(上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海纳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思达建筑
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台安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豫宏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大明新型
建筑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三恒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德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蜀羊防
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汇源建材集团
有限公司、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宏恒达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防水工程有
限公司、夸奈克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志远、朱冬青、杨斌、蒋勤逸、葛兆、邹先华、朱晓华、魏勤、张歆炯、高敏杰、
郑家玉。
本标准于1991年6月首次发布,2003年2月第一次修订。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防水工程用的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防水卷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8.5-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5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厚度、单位面积质量
GB/T 328.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7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长度、宽度、平直度和平整度
GB/T 328.9-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9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拉伸性能
GB/T 328.10-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不透水性
GB/T 328.13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3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尺寸稳定性
GB/T 328.15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5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低温弯折性
GB/T 328.19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9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撕裂性能
GB/T 328.21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21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接缝剥离强度
GB/T 328.25-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25部分: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抗静态荷载
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 529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形试样)
GB/T 10801.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GB/T 18244 建筑防水材料老化试验方法
GB/T 18378 防水沥青与防水卷材术语
GB/T 20624.2 色漆和清漆 快速变形(耐冲击性)试验 第2部分:落锤试验(小面积冲头)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采用内增强材料或背衬材料的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3.2
用织物如聚酯无纺布等复合在卷材下表面的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3.3
forcedwithfabric
用聚酯或玻纤网格布在卷材中间增强的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3.4
在卷材中加入短切玻璃纤维或玻璃纤维无纺布,对拉伸性能等力学性能无明显影响,仅提高产品尺
寸稳定性的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3.5
在卷材中加入短切玻璃纤维或玻璃纤维无纺布,并用织物如聚酯无纺布等复合在卷材下表面的聚
氯乙烯防水卷材。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按产品的组成分为均质卷材(代号H)、带纤维背衬卷材(代号L)、织物内增强卷材(代号P)、玻璃
纤维内增强卷材(代号G)、玻璃纤维内增强带纤维背衬卷材(代号GL)。
4.2 规格
公称长度规格为15m、20m、25m。
公称宽度规格为1.00m、2.00m。
厚度规格为1.20mm、1.50mm、1.80mm、2.00mm。
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3 标记
按产品名称(代号PVC卷材)、是否外露使用、类型、厚度、长度、宽度和本标准号顺序标记。
示例:长度20m、宽度2.00m、厚度1.50mm、L类外露使用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标记为:
5 要求
5.1 尺寸偏差
长度、宽度应不小于规格值的99.5%。
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厚度允许偏差和最小单值见表1。
表1 厚度允许偏差
厚度/mm 允许偏差/% 最小单值/mm
1.20
1.50
1.80
2.00
-5,+10
1.05
1.35
1.65
1.85
5.2 外观
5.2.1 卷材的接头不应多于一处,其中较短的一段长度不应小于1.5m,接头应剪切整齐,并应加长
150mm。
5.2.2 卷材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无裂纹、孔洞、黏结、气泡和疤痕。
5.3 材料性能指标
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材料性能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H L P G GL
1 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mm ≥ - 0.40
拉伸
性能
最大拉力/(N/cm) ≥ - 120 250 - 120
拉伸强度/MPa ≥ 10.0 - - 10.0 -
最大拉力时伸长率/% ≥ - - 15 - -
断裂伸长率/% ≥ 200 150-200 100
3 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 2.0 1.0 0.5 0.1 0.1
4 低温弯折性 -25℃无裂纹
5 不透水性 0.3MPa,2h不透水
6 抗冲击性能 0.5kg·m,不渗水
7 抗静态荷载a --20kg不渗水
8 接缝剥离强度/(N/mm) ≥ 4.0或卷材破坏 3.0
9 直角撕裂强度/(N/mm) ≥ 50 - - 50 -
10 梯形撕裂强度/N ≥ - 150 250 - 220
11 吸水率(70℃,168h)/%
浸水后 ≤ 4.0
晾置后 ≥ -0.40
表2(续)
序号 项 目
指 标
H L P G GL
热老化
(80℃)
时间/h 672
外观 无起泡、裂纹、分层、粘结和孔洞
最大拉力保持率/% ≥ - 85 85 - 85
拉伸强度保持率/% ≥ 85 - - 85 -
最大拉力时伸长率保持率/% ≥ - - 80 - -
断裂伸长率保持率/% ≥ 80 80 - 80 80
低温弯折性-20℃无裂纹
耐化
学性
外观 无起泡、裂纹、分层、粘结和孔洞
最大拉力保持率/% ≥ - 85 85 - 85
拉伸强度保持率/% ≥ 85 - - 85 -
最大拉力时伸长率保持率/% ≥ - - 80 - -
断裂伸长率保持率/% ≥ 80 80 - 80 80
低温弯折性-20℃无裂纹
人工气候
加速老化c
时间/h 1500b
外观 无起泡、裂纹、分层、粘结和孔洞
最大拉力保持率/% ≥ - 85 85 - 85
拉伸强度保持率/% ≥ 85 - - 85 -
最大拉力时伸长率保持率/% ≥ - - 80 - -
断裂伸长率保持率/% ≥ 80 80 - 80 80
低温弯折性-20℃无裂纹
a 抗静态荷载仅对用于压铺屋面的卷材要求。
b 单层卷材屋面使用产品的人工气候加速老化时间为2500h。
c 非外露使用的卷材不要求测定人工气候加速老化。
5.4 抗风揭能力
采用机械固定方法施工的单层屋面卷材,其抗风揭能力的模拟风压等级应不低于4.3kPa
(90psf)。
注:psf为英制单位---磅每平方英尺,其与SI制的换算为1psf=0.0479kPa。
6 试验方法
6.1 标准试验条件
试验室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23℃±2℃,相对湿度(60±15)%。
6.2 试件制备
将试样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按GB/T 328.5-2007裁样方法和表3数量裁取所需试件,试
件距卷材边缘应不小于100mm。裁切织物增强卷材时应顺着织物的走向,使工作部位有最多的纤维
根数。
表3 试件尺寸与数量
序号 项目 尺寸(纵向×横向)/mm 数量/个
1 拉伸性能 150×50(或符合GB/T 528的哑铃Ⅰ型) 各6
2 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100×100 3
3 低温弯折性 100×25 各2
4 不透水性 150×150 3
5 抗冲击性能 150×150 3
6 抗静态荷载 500×500 3
7 接缝剥离强度
200×300
(粘合后裁取200×50试件)
(5)
8 直角撕裂强度 符合GB/T 529的直角形 各6
9 梯形撕裂强度 130×50 各5
10 吸水率 100×100 3
11 热老化 300×200 3
12 耐化学性 300×200 各3
13 人工气候加速老化 300×200 3
6.3 尺寸偏差
6.3.1 长度、宽度
按GB/T 328.7进行试验,以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有接头,长度以量出的两段长度之和减去
150mm计算。
6.3.2 厚度
6.3.2.1 H类、P类、G类卷材厚度
H类、P类、G类卷材厚度按GB/T 328.5-2007中机械测量法进行,测量五点,以五点的平均值作
为卷材的厚度,并报告最小单值。
6.3.2.2 L类、GL类卷材厚度,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
卷材按6.3.2.1在五点处各取一块50mm×50mm试样,在每块试样上沿横向用薄的锋利刀片,
垂直于试样表面切取一条约50mm×2mm的试条,注意不使试条的切面变形(厚度方向的断面)。采
用最小分度值0.01mm,放大倍数最小20倍的读数显微镜进行试验。将试条的切面向上,置于读数显
微镜的试样台上,读取卷材聚氯乙烯层厚度(不包括表面纤维层),对于表面压花纹的产品,以花纹最外
端切线位置计算厚度。每个试条上测量四处,厚度以5个试条共20处数值的平均值表示,并报告20处
中的最小单值。
P类、G类、GL类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取织物线束距上表面的最外端切线与上表面最外层的
距离,每块试件读取两个线束的数据,纵向和横向分别测5块试件,取20个点的平均值。对于采用短切
玻璃纤维的G类、GL类产品不测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
6.4 外观
目测检查。
6.5 拉伸性能
L类、P类、GL类产品试件尺寸为150mm×50mm,按GB/T 328.9-2007中方法A进行试验,夹
具间距90mm,伸长率用70mm的标线间距离计算,P类伸长率取最大拉力时伸长率,L类、GL类伸长
率取断裂伸长率。
H类、G类按GB/T 328.9-2007中方法B进行试验,采用符合GB/T 528的哑铃Ⅰ型试件,拉伸
速度250mm/min±50mm/min。
分别计算纵向或横向5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6 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按GB/T 328.13进行试验,将试件放置在80℃±2℃的鼓风烘箱中,不应叠放,恒温24h。取出
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再测量长度。
6.7 低温弯折性
按GB/T 328.15进行试验。
6.8 不透水性
按GB/T 328.10-2007的方法B进行试验,采用十字金属开缝槽盘,压力为0.3MPa,保持2h。
6.9 抗冲击性能
6.9.1 试验器具
6.9.1.1 落锤冲击仪:符合GB/T 20624.2规定,由一个带有刻度的金属导管、可在其中自由运动的活
动重锤、锁紧螺栓和半球形钢珠冲头组成。其中导管刻度长为0mm~1000mm,分度值为10mm,重
锤质量1000g,钢珠直径12.7mm。
6.9.1.2 玻璃管:内径不小于30mm,长600mm。
6.9.1.3 铝板:厚度不小于4mm。
6.9.2 试验步骤
将试件平放在铝板上,并一起放在密度25kg/m3、厚度50mm 的泡沫聚苯乙烯垫板上。按
GB/T 20624.2进行试验。穿孔仪置于试件表面,将冲头下端的钢珠置于试件的中心部位,球面与试件
接触。把重锤调节到规定的落差高度500mm并定位。使重锤自由下落,撞击位于试件表面的冲头,然
后将试件取出,检查试件是否穿孔,试验3块试件。
无明显穿孔时,采用图1所示的装置对试件进行水密性试验。将圆形玻璃管垂直放在试件穿孔试
验点的中心,用密封胶密封玻璃管与试件间的缝隙。将试件置于150mm×150mm滤纸上,滤纸放置
在玻璃板上,把染色的水加入玻璃管中,静置24h后检查滤纸,如有变色、水迹现象表明试件已穿孔。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玻璃管;
2---染色水;
3---滤纸;
4---试件;
5---玻璃板;
6---密封胶。
图1 穿孔水密性试验装置
6.10 抗静态荷载
按GB/T 328.25-2007方法A进行试验,采用20kg荷载。
6.11 接缝剥离强度
按生产厂要求搭接,采用胶粘剂搭接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生产厂规定的时间放置,但不应超过
7d。裁取试件(200mm×50mm),按GB/T 328.21进行试验,对于 H类、L类产品,以最大剥离力计
算剥离强度。对于G类、P类、GL类产品,若试件产生空鼓脱壳时,应立即用刀将空鼓处切割断,取拉
伸应力应变曲线的后一半的平均剥离力计算剥离强度。
6.12 直角撕裂强度
按GB/T 529进行试验,采用无割口直角撕裂方法,拉伸速度250mm/min±50mm/min。
分别计算纵向或横向5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13 梯形撕裂强度
按GB/T 328.19进行试验。
分别计算纵向或横向5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14 吸水率
将试件于干燥器中放置24h,然后取出用精度至少0.001g的天平称量试件(m1),接着将试件放入
70℃±2℃的蒸馏水中浸泡168h±2h,浸泡期间试件相互隔开,避免完全接触。然后取出试件,放入
23℃±2℃的水中15min,取出立即擦干表面的水迹,称量试件(m2)。对于带背衬的产品,在留边处取
样,试件尺寸100mm×70mm。将称量后的试件放入干燥器中放置48h,然后取出称量试件(m3)。
浸水后吸水率按式(1)计算:
Rm=(m2-m1)/m1×100 (1)
式中:
Rm ---浸水后吸水率,以百分数(%)表示;
m2 ---浸水后立即称量试件质量,单位为克(g);
m1 ---浸水前试件质量,单位为克(g)。
以3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浸水后吸水率试验结果。
晾置后吸水率按式(2)计算:
Rm′=(m3-m1)/m1×100 (2)
式中:
Rm′---晾置后吸水率,以百分数(%)表示;
m3 ---浸水晾置后试件质量,单位为克(g)。
以3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晾置后吸水率试验结果。
6.15 热老化
6.15.1 试验步骤
将试片按GB/T 18244进行热老化试验,温度为80℃±2℃,时间672h。处理后的试片在标准试
验条件下放置24h,按6.4检查外观,然后每块试片上裁取纵向、横向拉伸性能试件各两块。低温弯折
性试验在一块试片上裁取两个纵向试件,另一块裁两个横向试件。
低温弯折性按6.7进行试验,拉伸性能按6.5进行试验。
6.15.2 结果计算
处理后最大拉力或拉伸强度保持率按式(3)进行计算,精确到1%:
Rt=(T1/T)×100 (3)
式中:
Rt---试件处理后最大拉力或拉伸强度保持率,用百分数(%)表示;
T ---试件处理前最大拉力,单位为牛顿每厘米(N/cm)[或拉伸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T1---试件处理后最大拉力,单位为牛顿每厘米(N/cm)[或拉伸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处理后伸长率保持率按式(4)进行计算,精确到1%:
Re=(E1/E)×100 (4)
式中:
Re---试件处理后伸长率保持率,以百分数(%)表示;
E ---试件处理前伸长率平均值,以百分数(%)表示;
E1---试件处理后伸长率平均值,以百分数(%)表示。
6.16 耐化学性
6.16.1 试验步骤
按表4的规定,用蒸馏水和化学试剂(分析纯)配制均匀溶液,并分别装入各自贴有标签的容器中,
温度为23℃±2℃。试验容器能耐酸、碱、盐的腐蚀,可以密闭,容积根据样片数量而定。
在每种溶液中浸入按表3裁取的一组三块试片,试片上面离液面至少20mm,密闭容器,浸泡28d
后取出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每块试片上裁取纵向、横向拉伸性能试件
各两个,低温弯折性试验在一块试片上裁取两个纵向试件,另一块裁两个横向试件。分别按6.5和6.7
进行试验。对于P类、G类、GL类卷材拉伸性能试件应离试片边缘10mm以上裁取。
表4 溶液浓度
试剂名称 溶液质量分数
NaCl (10±2)%
Ca(OH)2 饱和溶液
H2SO4 (5±1)%
6.16.2 结果计算
结果计算同6.15.2。
6.17 人工气候加速老化
6.17.1 试验步骤
按GB/T 18244进行氙弧灯试验,照射时间1500h(累计辐照能量约3000MJ/m2),单层屋面卷材
照射时间2500h(累计辐照能量约5000MJ/m2)。处理后的试片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每块试
片上裁取纵向、横向拉伸性能试件各两个,低温弯折性试验在一块试片上裁取两个纵向试件,另一块裁
两个横向试件,按6.5和6.7进行试验。对于P类、G类、GL类卷材拉伸性能试件应离试片边缘
10mm 以上裁取。
6.17.2 结果计算
结果计算同6.15.2。
6.18 抗风揭能力
按附录A进行,采用标准试验方法,在模拟风压等级为4.3kPa(90psf)时应无破坏。附录B给出
了一种供参考的用于评价单层卷材屋面系统的动态法抗风揭试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5.1、5.2和5.3中拉伸性能、热处理尺寸变化率、低温弯折性、中间胎基上面树脂
层厚度。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的全部要求。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抗风揭能力、人工气候加速老化每两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7.2 抽样
以同类型的10000m2 卷材为一批,不满10000m2 也可作为一批。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卷进
行尺寸偏差和外观检查,在上述检查合格的试件中任取一卷,在距外层端部500mm处裁取3m(出厂
检验为1.5m)进行材料性能检验。
7.3 判定规则
7.3.1 尺寸偏差、外观
尺寸偏差和外观符合5.1、5.2时判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允许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3卷进行复
检,复检合格的为合格,若仍有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3.2 材料性能
7.3.2.1 对于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拉伸性能、热处理尺寸变化率、接缝剥离强度、撕裂强度、吸水
率以算术平均值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项合格。
7.3.2.2 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抗冲击性能、抗静态荷载、抗风揭能力所有试件均符合标准规定时,则
该项合格,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项不合格。
7.3.2.3 热老化、耐化学性、人工气候加速老化所有项目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项合格。
7.3.2.4 试验结果符合5.3规定,判该批产品材料性能合格。若5.3中仅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允
许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卷进行单项复验,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材料性能合格,否则判该批产
品材料性能不合格。
7.3.3 型式检验总判定
试验结果符合标准第5章全部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8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8.1 标志
8.1.1 卷材外包装上应包括:
---生产厂名、地址;
---商标;
---产品标记;
---生产日期或批号;
---生产许可证号及其标志;
---贮存与运输注意事项;
---检验合格标记;
---复合的纤维或织物种类。
8.1.2 外露使用、非外露使用和单层屋面使用的卷材及其包装应有明显的标识。
8.2 包装
卷材用硬质芯卷取,宜用塑料袋或编织袋包装。
8.3 贮存和运输
8.3.1 贮存
8.3.1.1 卷材应存放在通风、防止日晒雨淋的场所。贮存温度不应高于45℃。
8.3.1.2 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卷材应分别堆放。
8.3.1.3 卷材平放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五层;立放时应单层堆放。禁止与酸、碱、油类及有机溶剂等
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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