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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2977-2008 (GB12977-2008) | | 中文名称 | 平衡机 防护罩和测量工位的其他保护措施 | | 英文名称 | [GB/T 12977-2008] Balancing machines -- Enclosures and other protective measures for the measuring st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N73 | | 国际标准分类 | 21.120.40 | | 字数估计 | 24,218 | | 发布日期 | 2008-01-04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977-1991 | | 引用标准 | GB/T 2298; GB/T 6444; ISO 2806; ISO 4849 | | 采用标准 | ISO 7475-2002,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5号(总第11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罩和其他保护措施的要求。防护罩和保护措施是用于减小在离心式平衡机测量工位上的不平衡转子产生的机械危险。这些危险是在平衡各类转子和不同的平衡状态下操作平衡机时产生的。本标准为防护罩和其他保护措施定义了不同的防护级别, 并限定了每个防护级别的适用范围。本标准不包括调整转子质量分布的装置和输送转子和装置, 尽管它们有些是组装在测量工位上。本标准不包括特殊防护罩的性能, 例如:在平衡以平衡转速旋转的带叶片的转子时可能需要的降低噪声、减小风阻或抽真空等性能。 |
GB 12977-2008: 平衡机 防护罩和测量工位的其他保护措施
GB 12977-2008 英文名称: [GB/T 12977-2008] Balancing machines -- Enclosures and other protective measures for the measuring st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977-2008
代替GB 12977-1991
平衡机 防护罩和测量工位的
其他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罩和其他保护措施的要求。防护罩和保护措施是用于减小在离心式(旋转的)平
衡机测量工位上的不平衡转子产生的机械危险。这些危险是在平衡各类转子和不同的平衡状态下操作
平衡机时产生的。本标准为防护罩和其他保护措施定义了不同的防护级别,并限定了每个防护级别的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包括调整转子质量分布的装置和输送转子的装置,尽管它们有些是组装在测量工
位上。
本标准不包括特殊防护罩的性能,例如:在平衡以平衡转速旋转的带叶片的转子时可能需要的降低
噪声、减小风阻或抽真空等性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98 机械振动与冲击 术语(GB/T 2298-1991,neq ISO 2041:1990)
GB/T 6444 机械振动 平衡术语(GB/T 6444-1995,eqv ISO 1925:1990)
ISO 2806 工业自动化系统 机器数字控制词汇
ISO 4849 个人用护目镜 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6444和GB/T 229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重大危险清单
4.1 概述
表1列出了在离心式(旋转的)平衡机的测量工位识别出的重大危险以及相关的危险状态、活动和
危险区的示例。
4.2 风险评价
本标准的使用者(即:用户、设计者、制造者和供应商)应进行风险评价。作为风险评价的一部分,本
标准的使用者应描述平衡机的预定使用,包括手动工具加载,工件安装,维护、修理和清洁以及平衡机可
预见的误用。作为风险评价的另一部分,本标准的使用者还应检验表1的危险清单是否周全和适用于
所考虑的平衡机。
4.3 接近平衡机的风险
风险评价应假设从各个方向接近平衡机。应识别出操作者和可以进入到危险区的其他人员二者的
风险,并要考虑到在平衡机的寿命期内可能发生的所有危险。该评价应包括对控制系统保护功能失效
后果的分析。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5.1 一般要求
5.1.1 综合考虑
平衡机应牢固地安装在基础(或地面)上,这样才能安全地经得住由转子质量、不平衡量、飞离转子
的碎片或零件和防护罩打开或关闭时不可避免的运动而产生的所有载荷。
在平衡机工作过程中,对于平衡机的操作者或车间工作区域可能存在各种各样潜在的危险,例如:
---人与运动着的平衡机部件或转子接触产生的危险;
---转子部件或不平衡校正质量飞脱产生的危险;
---转子从支承架上跳起或破碎产生的危险。
因此,一般安全要求应包含两个方面:对接触危险运动(主要是旋转工件)的防护和对飞离转子的碎
片与零件的防护。
5.1.2 防接触保护装置
在平衡过程中许多转子由于其表面(例如:有叶片的转子)或由于蓄积的旋转能量都存在危险,为此动
平衡机的工作区域应使用防护装置(隔板、防护栏)来进行防护,以防止人与旋转工件和传动部件接触。
如果能够遵守下列的全部准则,在这一特定情况下可不需要这样的防护装置:
a) 转子的表面应光滑,达到接触时无危险;
b) 校正方法不致产生飞离的碎片(通常采用去除材料法);
c) 转子在最高转速下不致发生较大的转子事故;
d) 应防止转子从平衡机的轴承上跳起,其保护措施如表3中1.3所述,或使转子在最高平衡转速
下其转动能量应足够小,即使转子从平衡机上跳起也不致造成任何损害;
e) 最大驱动扭矩应小到能够保证所有相应半径[对应着转动惯量,见f)]的切线力要低于100N;
f) 在平衡转速下转子与驱动装置(假设二者的连接无相对滑动)的动能应小于20N·m。对于大
直径的转子(例如汽车轮),如果在不可能缠绕操作者衣服的情况下,可允许较大的值。
5.1.3 防护飞出的碎片或零件
根据转子上飞出物(碎片或零件)的质量和速度,需要不同的保护措施,从个人的护目用具(护目镜
或面罩)、整机防护罩到防爆保护。通常应考虑以下三个不同的指标:
a) 单位面积能量
此指标是基于飞出物的动能以其可能的最小面积集中作用于防护装置上的情况[见A.2.1和
公式(A.1)]。碎片或零件不应穿透或飞出防护装置之外;
b) 绝对能量
此指标是基于飞出物的动能施加到防护结构上的情况[见A.3.1和公式(A.6)]。防护应阻止
碎片或零件飞出而不破裂;
c) 动量
此指标是基于飞出物的动量传递到防护上[见A.5.1和公式(A.10)]。防护不应翻倒,并对其
位移应适当地限定。
5.1.4 防护系统的级别
平衡机防护系统的级别见表2,其防护级别能依据以下两个准则来描述:
---转子上飞出物的单位面积能量、绝对能量和动量;
---防护装置(例如:隔板、防护栏等)对于平衡机的必要性(见表2)。
在某些情况下,可采取A级和B级的组合,例如,若转子存在接触危险并且在平衡过程中仅有有限
能量的小碎片能够飞出来。
5.1.5 操作模式
如果在工作区给平衡机装备了防护装置,应有以下两种操作模式:
a) 模式1---正常(生产)操作:在防护罩关闭和(或)保护装置(例如:防护锁、压敏保护装置、电
控保护设备)起作用的条件下,工件的运转是在手动或数控的条件下实现连续操作;
b) 模式2---设定模式操作:在工作区的防护罩打开且联锁装置不起作用的条件下,通过手动或
数控旋转工件,使设置生效。
模式2只应由技能水平达到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操作人员按说明书规定的预定应用的详细程序来选
用。降低平衡转速对此模式的风险减小是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许用的最高转速需要仔细地考虑,并要通
过风险评价进行确定。
操作模式应通过按键开关,密码或等效的可锁方式进行选择,应仅允许在工作区之外选择,并不应
是初始启动。模式的应用见表3。
选定的模式应明确地指明。
5.1.6 控制
用于联锁、监控、减速和使动装置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的设计应使单一的控制故障不应导致保护
功能的丧失,在任何地方都要切实有效,处于保护功能状态时,在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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