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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3613-2011 (GB13613-2011) | | 中文名称 | 对海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电磁环境要求 | |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requirement for sea long range radio navigation stations and monit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M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200 | | 字数估计 | 11,116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2-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3613-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6113.101; GB 1361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即罗兰C导航台)和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系统监测站(即罗兰C监测站)的电磁环境要求。规定了为保证导航台和监测站提供正常导航信息而对有源干扰和台站周围设施的限制。本标准适用于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的电磁环境管理, 并可作为上述导航台和监测站与其他设施间的电磁兼容准则之一。 |
GB 13613-2011: 对海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电磁环境要求
GB 13613-2011 英文名称: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requirement for sea long range radio navigation stations and monitors
ICS 33.200
M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3613-1992
2011-06-16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3613-1992《对海中远程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本标准与GB 13613-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原标准名称;
---删除有关中程无线电导航台(即罗兰A导航台)的内容;
---增加对1000kV及以上的交流特高压架空电力线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武伟、王宏、朱辉、胡跃虎。
对海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
电磁环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即罗兰C导航台)和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系统监测站(即罗
兰C监测站)的电磁环境要求。规定了为保证导航台和监测站提供正常导航信息而对有源干扰和台站
周围设施的限制。
本标准适用于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的电磁环境管理,并可作为上述导航台和监测站与
其他设施间的电磁兼容准则之一。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对海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113.10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
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GB/T 6113.101-2008,CISPR16-1-1:2006,IDT)
GB 13614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护率
指能保证受保护导航台和监测站设备正常工作的接收天线处信号场强与干扰场强的最小比值,以分贝(dB)表示。
3.2
近同步干扰
指频率落在罗兰C谱线频率0.1Hz之内的干扰。
3.3
非同步干扰
指频率落在罗兰C谱线频率0.1Hz之外的干扰。
3.4
远方台
指和本台在一条主副台基线上的另一罗兰C导航台。
3.5
被监测台
指罗兰C监测站负责监测的罗兰C导航台。
3.6
罗兰C信号场强
指与罗兰C信号标准采样点电平对应的场强,单位为分贝微伏每米[dB(μV/m)]。
4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
4.1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是发射脉冲导航信号的全方向性发射台。为提供正确的导航信息,它还必
须要接收远方台发射的信号。
4.2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工作的中心频率为100kHz,在90kHz~110kHz频段内包含导航台辐射能量的99%以上。
4.3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受保护的设施包括导航发射天线及其场地、导航接收天线及其场地、其他
导航设备以及附属的短波通信设施。
4.4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接收远方台信号的最低罗兰C信号场强在北纬25°以北为54dB(μV/m),
在北纬25°以南为60dB(μV/m)。
4.5 在70kHz~130kHz频段内,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对连续波近同步干扰和连续波非同步干扰
的防护率应符合图1的规定,罗兰C谱线的计算见附录A。
图1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对连续波近同步干扰和非同步干扰的防护率曲线
4.6 在70kHz~130kHz频段内,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对移频键控干扰的防护率应符合图2的规定。
图2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对移频键控干扰的防护率曲线
4.7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对工业、科学、医疗设备干扰的同频道防护率为9dB,对其他有源干扰的
同频道防护率为15dB。
4.8 当干扰源多于一个时,多个干扰源的综合干扰电平按各单独干扰电平的均方根值计算,计算方法参见附录B。
4.9 以导航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500m以内不得有架空金属线缆、铁路、公路、非本台建筑物和高大树木。
4.10 以导航接收天线为中心,半径60m以内不得有架空金属线缆和10m高以上的建筑物。
4.11 以导航接收天线为中心,半径250m以内不得有1000kV及以上交流特高压架空电力线,防护
距离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
4.12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台附属的短波通信设施的电磁环境应符合GB 13614中的有关规定。
5 长波远程无线电导航系统监测站
5.1 监测站是罗兰C信号的接收台。为提供正确的导航信息,监测站必须要接收被监测台的罗兰C
信号并向控制台传输导航信息。
5.2 监测站受保护的设施包括导航接收天线及其场地、其他导航设备及附属的短波通信设施。
5.3 监测站接收被监测台信号的最低罗兰C信号场强在北纬25°以北为54dB(μV/m),在北纬25°以
南为60dB(μV/m)。
5.4 监测站对70kHz~130kHz频带内连续波近同步干扰,连续波非同步干扰和移频键控干扰的防
护率在4.5和4.6中的数值基础上,另外增加5dB;对其他有源干扰的同频道防护率同4.7和4.8。
5.5 以导航接收天线为中心,半径20m以内不得有35kV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超过天线根部
高度的架空金属线缆和超过天线根部10m以上的建筑物。
5.6 以导航接收天线为中心,半径250m以内不得有1000kV及以上交流特高压架空电力线,防护
距离的计算方法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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