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16740-2014, GB16740-2014
| 标准编号 | GB 16740-2014 (GB16740-2014)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Health foo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83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0 | | 字数估计 | 7,790 | | 发布日期 | 12/24/2014 | | 实施日期 | 5/24/201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6740-1997 | | 标准依据 | 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保健食品。 |
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6740-2014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Health food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本标准与GB 16740-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产品分类;
---删除了基本原则;
---修改了技术要求;
---删除了试验方法;
---修改了标签标识的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保健食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保健食品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
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应类属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属食品的应符合表2的规定。
3.5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
3.6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相应类属食品和相应类属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无相
应类属食品规定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b 不适用于终产品含有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3.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7.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7.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和(或)有关规定。
4 其他
标签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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