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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6914-2023 (GB16914-2023) | | 中文名称 |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safety technique requirements of gas burning applian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P4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 | | 字数估计 | 12,131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实施日期 | 2025-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6914-201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6914-2023: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ICS 91.140
CCSP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6914-2012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2023-05-23发布
2025-06-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投放市场与自由流通 1
5 要求 1
5.1 一般条件 1
5.2 材料 2
5.3 设计和制造 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6914-2012《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与GB 16914-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内容(见第1章);
---增加了燃具的正常使用是在“燃具的使用年限内”的限定(见4.1);
---在安装说明中增加 “安装接口相关的技术信息”内容要求(见5.1.2.2);
---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明确了说明信息包括“需要额外说明的安全维护事项和某些由专业人员
进行的事项”(见5.1.2.3);
---增加了“铭牌”要求(见5.1.3.1);
---更改了燃具上的安全警示表述,包装上标示内容增加了燃气额定压力的要求(见5.1.3.2、
5.1.3.3,2012年版的3.1.2.3);
---删除了配件企业应提供的说明 (见2012年版的3.1.3);
---增加了“风险分析”要求(见5.3.1.1);
---增加了“制造商应考虑燃具预期的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使用”的基本要求(见5.3.1.2);
---删除了排放的冷凝水对排放管道或场地的腐蚀要求(见2012年版的3.3.1.2);
---增加了“避免因电气引起的燃气相关风险”的要求(见5.3.1.9);
---增加了“考虑电磁兼容风险要求”(见5.3.1.16);
---明确了防止泄漏燃气室内积聚的燃具类别为室内使用的燃具(见5.3.2.3,2012年版的
3.3.2.3);
---删除了独立的无烟道的家用燃气取暖器等燃具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3.3.4.4);
---在表面温度要求中除外情况增加了“靠近火焰的表面和部件”除外的内容(见5.3.6.3,2012年
版的3.3.6.3)。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于1997年首次发布,2003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引 言
为了保护人身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和危
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环境保护,加强相应管理,适应贸易需要,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及其配件投放市场、自由流通需要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条件,也是编
制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及其配件专用标准的基本安全技术内容。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及其配件投放市场与自由流通、要求等基本安全技
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城镇燃气为燃料的家用和商用燃具及配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上使用的燃具,以及专门针对工业生产工艺过程或实验室研
究等特定用途或目的设计的燃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投放市场与自由流通
4.1 燃具和配件在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前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危及人身健康
和财产安全。
注:本文件中燃具“正常使用”是指燃具处于下列使用条件:
a) 按安装说明书正确安装并定期正确维护;
b) 在符合标准要求的燃气质量变化和供气压力波动范围内使用;
c) 在燃具使用年限内,按燃具的预定用途正确使用或能够合理地按预期的方式正确使用。
4.2 燃具和配件专用标准应包括第5章规定的要求,并应列出符合第5章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4.3 投放市场与自由流通的燃具和配件应符合第5章的要求。
4.4 燃具和配件经检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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